成都城內開鑿有大溝小渠,各街皆有陰溝以排水入河。每年清明節各街土地會於打清蘸時淘溝。民國時淘溝由官府主辦,至四十年代後期,淘溝有類具文,致使溝渠滯塞,每遇大雨,低窪之地多成澤國[6]p453。傳統城市公共衛生事業主要依靠民間自身力量管理,依靠各街土地會組織和各街捐贈所得的經費支持,能夠及時的清理陰溝等,使得城市公共衛生得到有效的管理。相對民國政府權利滲透到街頭公共衛生管理之後,由於街道眾多,政府財政有限以及政府人員不足,加之辦事效率低下,使得陰溝等不能及時清理,反而治理效果不如民間自理。
但是直到40年代初,運輸垃圾的工具仍然是雞公車,由於該車運力不足,導致城市垃圾不能日產日清,造成了城市各巷街角、河塘邊空地及城牆邊垃圾成堆的狀況。從清末到民國,國家政權都加強對城市垃圾的處理,但是囿於行政權利和能力,使得垃圾處理效果不甚令人滿意。
2、城市公廁及城市糞溺處理
成都有三多是眾所周知的,“閑人多,茶館多,廁所多[7]”。成都居民家庭多用馬桶作廁。公廁往往沿街夾於店鋪之間修造。據成都市政府衛生事務所民國32年(1943年)1月至6月的調查可知,當時成都公共廁所為531所[8]。但是大多數廁所非常簡陋,以竹籬笆茅草等為建築材料,並且全是旱廁,蛆蟲遍布,蚊蟲聚集,髒臭不堪。抗戰後,政府對於成都公共衛生引起重視,設置了成都市衛生事務所。市衛所對全市所有公廁進行了調查,再加以編號、備案並發統一衛生執照,對其統一。並製定了《成都市廁所管理規則》,對廁所的衛生、消毒作了詳細規定[9]。通過這一係列整治,成都公廁衛生條件得到了很大改觀。
清末至民國時期,城區糞溺主要依靠糞肥業的糞商和郊縣農民運除。糞商自己占有廁所或者向廁所業主佃包糞便。他們雇用糞夫用捅或車把糞便運至城外各私有儲糞坑貯存,賣給遠道來的糞商或農民運至農村。糞溺俗稱“黃貨”,在成都曆來作為商品進行貿易。糞便市場在清朝末年已經形成,設在省城四城門外和府河沿岸的尿水碼頭的糞便市場為全市最大的糞便市場。北門一帶儲糞坑集中地為全市最大的糞便市場。農民購糞後,通過水、陸兩條渠道運走。陸路運輸主要為近郊農民。成都由於水路通暢,運輸成本低,運量大,故百裏外青神、眉山等地農民也有到成都購糞的[1]p57-58。城市糞溺能夠被壟斷轉銷到城市周邊的農村,當做肥田沃地的商品掙得利潤,而附近農民也樂得使用這些物美價廉的肥料。使得城市糞溺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3、城市飲水衛生
成都由於水源充沛,城市內部有多條河流經過,因此成都大部分人吃的不是井水就是河水。沒有井的成都住家,大都是論月向挑河水賣的人包水,以當時的幣值,離河近的城圈周遭的人家,包一月每擔河水大概隻需塊把錢,離河較遠的也不過兩元錢,通常一家用兩擔水,每家人買水的支出不過四五塊錢,大致隻比用自來水的支出稍微貴一點[10]p257。
1909年,四川勸業道周善培倡導並在成都創辦宮商合辦的利民自來水公司。在南門外萬裏橋下水深處高架水簡車,引水越過城牆,用管道輸至鹽道街、學道街、總府街、商業場等六處蓄水池,再由人力挑水或板車拉水出售[11]p54。
民國30年代,成都市長決定要在青羊宮百花潭上遊,送仙橋側建立水廠,該廠於民國34年完工,於民國35年輸水投產,日供水量為0.02萬立方米,以當時成都市人口計算,能吃上自來水的人隻有2.64萬人,絕大多數市民隻能長期飲用井水或者河水[11]p55。雖然此時自來水廠的出現不能惠及大部市民,但是它的出現代表了現代城市發展的飲水趨勢,由於現代衛生觀念的傳入和人們對衛生安全的重視,開始意識到直接飲用露天河水存在的巨大衛生隱患。但是直到1946年,成都市才成立了真正意義上的自來水公司。市內一些地點開始建立自來水樁售水,由擔水人送往附近用戶[12]p297。但是使用自來水的人還是很少,大部分人仍然使用河水和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