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末,我們根據調節資金使用原則,結合年度考核,對部分醫療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執行醫療保險政策,費用控製好、有效縮短住院床日、不推諉重病人,因測算上的一些客觀原因而出現的一些虧損給予了調節補償。2012年,全市實際使用調節基金925.12萬元,較好發揮了政策導向作用,充分調動了醫療機構的積極性。
四、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支付方式改革全麵實施,順利推進,實現了醫療機構和住院病種兩個全覆蓋
我市支付方式改革,覆蓋了本市範圍內所有的定點服務機構、覆蓋了全部享受居民基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病人和門診統籌補償的病人,促進了醫療機構之間公平競爭,有效發揮了支付方式改革內在激勵和製約。
(二)定點醫療機構從被動適應到主動合作,增強了控費責任和意識,初步建立起了費用分擔和約束機製
各定點服務機構成立了支付方式改革領導小組,將支付方式改革提上議事日程,加強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和業務培訓,製定實施細則和方案,納入醫院常規工作。各醫療機構增強了控費責任和意識,初步建立起了費用分擔和約束機製。
(三)醫療費用得到控製,保障水平提高,病人就醫流向合理
2012年,全市定點醫療機構次均門診費用54.16元,同比下降3.97%;低於蘇州市同期平均次均門診費用(62.53元)的13.39%;次均住院費用5368.82元,同比增幅2.49%,低於全省同期平均次均住院費用的3.00%,低於蘇州市各縣市(區)同期平均次均住院費用的14.82%。
在支付方式改革的有效引導下,鎮村醫療機構門診占比達到81%以上;本市鄉鎮衛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穩定在50%左右,市外醫療機構住院人次占比控製在3.5%左右,較好實現了國家綜合醫改提出的90%以上病人留在縣域治療的目標。
(四)提高了居民基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經辦管理能力
我市在全麵實施支付方式改革後,研製住院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結算係統,解決了住院按床日付費計算機病種分類識別和按床日標準費用結算。建立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談判機製,結合實際動態調整支付標準。重點發揮居民基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技術指導組作用,采取綜合措施、加強精細理,確保實施支付方式改革後醫療服務內容不減少,服務水平不降低,實現保證服務質量和控製費用不合理上漲的雙重目標,維護參保人員利益。
(五)2013年運行繼續保持了較好勢頭
2013年,我市支付方式改革繼續按原定的總體框架實施,根據2012年費用和基金運行實際,對支付標準作了動態調整。根據醫院能力提高和等級醫院評審情況,對醫院按床日結算分級(類)作了一些微調。
2013年1-10月,我市定點醫療機構次均門診費用同比下降1.34%,市級醫院次均住院費用增幅控製在3%以內,鄉鎮衛生院費用水平低於全省同期平均水平的30.14%,住院病人流向繼續保持在合理水平。
支付方式改革是項重大製度變革,在深入推進時需要我們不斷加以深入研究和探索。下一階段,我們要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和廣大醫務人員對支付方式改革重要性認識,調動醫務人員參與積極性。完善相關政策,強化考核,嚴格貫徹執行力度,促進支付方式改革更加規範、有序、深入發展。(作者單位:常熟市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