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從媒體的種種言論看來,李雙江的對兒子的評價充滿了“老來得子”之喜和對兒子的嬌縱,從未反思或者正眼看過兒子身上的缺點,兒子在他眼裏全部都是優點,沒有半點瑕疵。李雙江對兒子李天一的溺愛已經達到了縱容他為所欲為的地步。這樣的溺愛,無非是在助長李天一的氣焰。正確處理好二代的教育,名人家長們在日理萬機的同時,也應該好好反省一下。
養不教,父之過
“夢鴿女士:我是一名父親,理解作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難時候那種不惜代價的救子心理。我不認為李某某是個罪大惡極的人,畢竟他也許隻是個孩子(抱歉,我隻能說也許),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夢鴿,他的母親。”
不久前,《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在網上廣為流傳。信中這位父親表示心中理解夢鴿的“作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難時候那種不惜代價的救子心理”,但是同時也直指夢鴿慈母敗兒,驕縱放任李某某。並舉出相應佐證,說:“作為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會給他買車,不會讓他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還找人幫他擺平,更會以身作則的告訴他不能酒後駕車。”在信件末尾還直接批評了夢鴿在法庭上的醜相,指她“嘶吼著告訴大家,楊女士如何不對,小夥伴們如何不對,酒吧如何不對,法官如何不對。在她眼裏,她沒有錯,錯的是周圍的一切。”站在一個母親的情感立場上,夢鴿也是這宗案件的受害者之一。母愛是偉大的,救子也是天經地義,但以母親之名所施的行為並不意味著一定對子女有益,夢鴿的愛也正因此飽受爭議。
此次李雙江之子再次肇事,距其被收容教養結束隻有半年,作為一個未成年人屢屢犯事,他的父母應該反思。上次兒子打人肇事,李雙江看望傷者時曾替兒子道歉,表示“寧願你們把我打一頓”,其護犢情深,可見一斑。但他認識到自己監護不力的錯誤,並改正了嗎?在我國,父母對於孩子犯錯的處理,往往很難把握好度。一種是失望放棄不管;另一種是覺得有愧孩子,於是出麵幫孩子“活動”,這都不利於讓孩子認識並改正錯誤。
父母在孩子犯錯後,急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更需要對症下藥。“問題孩子”多半與“問題家教”相關,比如父母與孩子的溝通太少,沒有關注孩子的身心變化,用物質的給予代替情感的嗬護,導致問題日積月累。解決這些問題,不能指望一夜之間改變,而需要給孩子時間,陪孩子共同成長。所以不能代替孩子麵對問題,更不能放棄孩子。對於事務繁忙的富豪、官員、明星來說,也該適當回歸家庭,恢複和孩子的溝通。
北京大學社會學係教授夏學鑾認為,因為對“名人二代”教育的缺陷,導致了這些年輕人屢屢做出“坑爹”行為。“讀書在私立學校、出入有專車接送,衣食無憂,因為家庭的優勢讓這些孩子從小就形成高人一頭的潛意識,與周圍的環境格格不入。”“在這種有缺陷的教育下,這些孩子很容易形成脫離集體和社會、不受約束的性格,最終演變成高高在上的特權思想,以及對社會規則的漠視。”夏學鑾說。
上海政法學院教授、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會長姚建龍則認為,該案件非常具有標本效應,大部分的社會問題都可以折射在這個小孩身上,如“官二代”、“富二代”、貧富差距、家庭教育、社會環境、酒吧管理等等。
姚建龍認為,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問題要特別注意。李某的父親是老來得子,作為“官二代”、“紅二代”和“富二代”,又是將軍之子,任何一個小孩,放在這樣一個家庭,都容易嬌慣。“通過最近網上播放的視頻可以看出,李雙江對這個兒子極為嬌寵,夫妻兩人在談到自己兒子時,那種自豪感油然而生。但事實上他們的兒子缺乏最基本的是非觀念,對國家法律、違法犯罪,甚至最基本的倫理禮節都不懂,極度的飛揚跋扈。”姚建龍表示,這說明親子溝通存在障礙,家庭教育的方式存在嚴重的問題,在特殊家庭裏更容易出現這種問題。盡管這個孩子受過很好的教育,是個“人才”,但卻不是個“人”。孩子連做人的基本準則都沒有,說明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都處於一種病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