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滿足——即通常所謂的幸福,實際上往往是消極性的東西,而非積極性的。本來,自然就無意賜予我們幸福,不為一個願望的達成而感滿足。因為願望雖是一切快樂的先導條件,但願望的產生卻出於“缺乏”。並且,願望獲得滿足後,即告消失,因而快樂亦隨之俱滅。故此,所謂滿足或幸福,也不可能免於痛苦(即窮困)以外的其他狀態。總之,願望的糾纏不休,固足擾亂我們的平靜,即連倦怠亦是一種痛苦,它將使我們的生存形成重荷。我們要獲得或達成某種事情,總是困難重重,一個計劃總要遇到許多阻力,沿途布滿荊棘,並且當你好不容易克服一切而獲得時,實際你隻是除了免除一種苦惱或一種願望之外,再也得不到什麼,它和此一願望未表現之前的狀態,並無絲毫差異。
直接給予我們的通常隻有缺乏亦即痛苦。也許當滿足或快樂呈現之時,可使我們回憶起從前的苦惱或缺乏,但這僅屬於間接的了解,其實,我們從未正確體認或珍視過現在所擁有的幸福或利益,而僅視之為當然的事情,這乃是因為它們僅以抑製痛苦來消極的滿足我們。但當我們一旦失去它,才漸漸察覺出它們的價值;這就是因為缺乏、窮困、苦惱能夠積極地直接傳達給我們。因此,當我們回想擺脫窮困、病痛或缺乏時,常興起欣慰之情,隻因那是享受現在所擁有的唯一方法。進而言之,就求生欲望所表現的自私立場來看,我們無法否認,當我們目睹或敘述他人的苦惱時,亦可得到一種滿足或快慰。
但這種喜慰、這種幸福的認識,實已非常接近積極性的惡意了。
一切的幸福都是消極的,而非積極的,所以不可能有永遠的滿足或喜悅。我們隻是避免這一次的痛苦或缺乏,但接嬗而來的不是新的痛苦,便是倦怠——亦即空虛的憧憬和無聊。這可從世界和人生最忠實的鏡子——藝術,尤其是詩歌中證實出來。所有的敘事詩或戲劇,不外是表現人類為獲得幸福所做的掙紮和努力,而從未描繪永恒而圓滿的幸福;這些詩的主角曆盡了千辛萬苦或通過重重危險,終於走到他的目標,一旦到達終點後,便匆匆閉幕草草收場。因為如果再繼續寫下去,隻有表示書中(劇中)的主角原以為在那裏將會無比幸福的燦爛目標,原來卻是那麼稀鬆平常,那樣使人沮喪失望。同時,他達到目的之後,境況並不比先前為佳。在那裏,不可能有永恒真正的幸福,所以也不能成為藝術對象。
自然美本來是沒有意誌的純粹認識,事實上確是唯一純粹的幸福,在它之前沒有苦惱、沒有欲望,在它之後不會伴隨後悔、苦惱、空虛、倦怠。但由這樣的幸福所填滿的並不是全部人生,僅為其中的一個季節而已。——在詩歌中可看到的東西,在音樂中也可以發現出來。在音樂的旋律中,可以看出解脫後的意誌之最內在曆程,亦即人類心情漲落、憧憬、苦惱、歡喜的最神秘內幕。旋律經常離開基音,而繼續無數的猶疑彷徨,以至成為最悲痛的不協和音,但最後重又複歸於基音。基音雖是意誌的滿足和安心的表現,但若繼續太長的時間,則變成膩煩而無意義的單調。這相當於倦怠。
根據以上的觀察,我們應該可以明了,一切的幸福都是消極的,我們不可能得到永恒的滿足,同時由前麵所述——人生和所有的現象皆為意誌的客觀化;意誌的努力是沒有目標、沒有結局的——亦可得到說明。這種沒有結局的特征,在意誌的一般現象(即其最普遍的形式——無限的時間和空間)以至最完全的現象——人類的生命和努力,都充分顯現著。
我們可以假定,理論上人生有三種極端,並可把它當做現實人生的要素。第一是強烈的熱情、激烈的意欲,此要素表現於曆史的偉大人物中,此外在敘事詩或戲劇中亦常有所描繪。第二是純粹的認識、理念的把握。此項須以認識力擺脫意誌的羈絆為前提,亦即天才的生活。第三是意誌和認識俱皆昏睡的狀態、空虛的憧憬、使生命麻痹的倦怠。個體的生命並非永遠停留在其中的某一個極端,甚至連碰觸它們的機會也極少,多半隻是畏縮的在其中一者的身側躊躇地向它接近,需求些微的東西,如此周而複始地重複著以避免倦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