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應常回家看看“留守娃”
教師視點
作者:朱本雙
自2013年7月1日起,根據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子女不常回家看望或問候老人屬違法行為。新法還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這項規定被媒體解讀為“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但筆者認為,外出務工的父母也應當常回家看看“留守娃”?
據《楚天金報》報道,因為父母忙於打工,武漢市洪山區張家灣小學女生曉蒙(化名)一人獨居在校外出租房,自己打點學習和生活。曉蒙在這樣的環境中很快成長了起來,變得獨立,能吃苦,但班主任王玲芝還是憂心忡忡:“她隻有12歲,挺讓人擔心的……”
曉蒙和父母從外地來武漢好幾年了,父母接到活兒就得去外地工作,所以不得已把曉蒙留在出租房裏,半個月或一個月才回家一次。曉蒙開始獨居是在她小學三年級時,那時她還不到10歲。
當同齡人還在父母懷裏撒嬌時,曉蒙過早地“自立”了。她說:“開始有點委屈,但現在沒有了,爸媽必須要幹活啊,不然就不能生活了……”每天放學回家後,曉蒙就會緊鎖門窗,不再出門。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農業機械化水平的提高,大批農村勞動者離開家鄉,進城務工。這在推動城鄉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的同時,又導致了一個群體——農村“留守娃”的產生。
由於父母長期在外打工,“留守娃”在生活中很少能得到父母的嗬護和關愛,一些“留守娃”本應處在活蹦亂跳、天真爛漫的年齡,看上去卻有著與年齡不太相稱的穩重、成熟。很多“留守娃”說,每當自己生病時就特別想爸媽能在家,“這樣自己就不會太害怕了”。
遠離父母的“留守娃”,缺少了最起碼的與父母交流的機會,而父母又忙於生計,無暇顧及他們心理情感的變化,“留守娃”對傾訴的渴望難以得到滿足,極易在心理和現實之間形成巨大的落差,這樣對他們的身心發展都極為不利。個別“留守娃”內心封閉,情感淡漠,缺乏安全感,心理承受力差,情緒消極,孤獨,不合群,不願意也不善於同他人交往,存在抑鬱自卑,乃至厭世嫉俗的心理。
如何讓“留守娃”身心健康地成長,不要讓城市的建設者(“留守娃”的父母)流汗又流淚呢?筆者認為,在社會教育方麵,要加強關愛“留守娃”宣傳,廣泛開展以提高農村“留守娃”和監護人的道德素養為目標,依托家庭、社區、家長、學校等教育陣地,以“留守娃”和監護人自主參與、親子互動、共同提高為特征的關愛農村“留守娃”特色主題活動,以促進“留守娃”的全麵健康成長。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責任人,父母對孩子的愛是不可替代的。外出務工父母要常回家看看“留守娃”,這是父母的義務和責任。唯其如此,才能還“留守娃”一片童真,才能讓“留守娃”的明天變得更加燦爛。
【作者單位:湖北省竹山縣寶豐鎮中心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