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對“懲罰教育”的認識(下)(2 / 2)

4.寓教於罰的原則

對犯錯誤的學生實施一定的懲罰,是教育和管理學生的必要手段,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懲罰僅僅是一種手段,教育才是目的。任何形式的懲罰,都應蘊含豐富的教育內容。教師對犯錯誤的學生,萬不可罰不擇法、罰而無度、為罰而罰、以罰代教,要避免抓住學生的“小辮子”不放,上綱上線,窮追猛打。

5.依“法”施罰的原則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同樣的,一個班級也應該有一個班級的“班規”。懲罰不能隨心所欲,不能因教師的情緒變化而任意懲罰,而應該製訂規範,照章施行對學生犯了哪類錯誤接受哪種懲罰,懲罰的時間、地點,執行的人員等都應規定清楚。如美國的一些學校規定,學生一天內被批評三次就要通知家長,犯了錯誤要先警告再懲罰,甚至對罰站幾分鍾,罰站的姿勢都有明確的規定。

6.理解尊重的原則

懲罰的前提在於理解、信任、關心和尊重。懲罰不是簡單的罰站、罰抄、罰打掃衛生等,更不是粗暴地無視學生自尊人格的“出洋相”“整人”。“懲罰教育”要注意保護學生的自尊心。要針對不同的時間、場合、錯誤程度以及違紀者的個性特點,在不傷害違紀者自尊心的前提下,機智、靈活地選擇不同的懲罰方式,並努力將“懲罰教育”的副作用降到最低。

六、“懲罰教育”中應注意的問題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懲罰教育”畢竟是一種硬性教育措施,要想達到教育的目的,還要剛柔相濟、恩威並施。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教師要注意以下幾點:

1.教師要有一顆熱愛學生的心

實施“懲罰教育”的最根本前提是尊重和愛,教師隻有真正關心、愛護學生,一切為了學生的健康成長,才會產生責任心去幫助學生糾正錯誤,克服困難。

2.要允許學生“將功補過”

“將功補過”是指在施行懲罰時,允許被懲罰學生做一些利於集體的事,將功補過。當學生犯錯誤時,讓學生適當地從事一定的體力勞動,也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懲罰手段,而不能一概將其貶為變相體罰,低估其正麵的教育意義。

3.要做好善後工作

在懲罰結束後,教師要一如既往地關心愛護犯錯的學生,不讓學生有失落感。教師要密切關注被罰者的言行舉止,通過觀察、談心等了解該生的思想狀況,避免不良後果的產生。另外,教師還要及時捕捉犯錯學生的閃光點和點滴進步,並給予及時表揚,激發其上進的信心,塑造其健全的心靈。

4.“懲罰教育”不應涉及學習方麵的問題

懲罰隻能針對道德品質方麵的問題,而學生的智力水平在客觀上是有差異的,教師不能苛求,學生的學習態度、思想品德等都是主觀的,具備改正的可能性,所以當其出現問題時,教師有職責去幫助學生。

5.“懲罰教育”要與說理相結合

懲罰是手段,教育是目的。教師在懲罰學生的時候,必須講清道理,讓學生明白自己錯在哪、該怎麼改、達到什麼標準、否則會造成怎樣的惡果等。這樣才能使其對教師的處理心悅誠服,從而自覺地控製自己的行為,達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6.懲罰要與獎勵相結合

懲罰和獎勵是構成激勵機製的兩個方麵,沒有懲罰,獎勵就不能充分顯示其揚善功能,沒有獎勵,懲罰也不能充分發揮其懲惡作用。

總之,育人是一個複雜的係統工程,沒有一種方法是適用於所有學生的。教師要努力做到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當正麵教育難以奏效時,要勇敢地拿起懲罰這支利劍,讓學生在懲戒中認識過失、在懲罰中規範言行、在糾錯中得到進步。

【作者單位:河北省武邑縣職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