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吃過飯了,因為忽然又記起我娘說過,要娶人家的女子,先得人家大人對你印象好,具體怎麼做,我娘說過,盛了飯隻能吃一碗不敢吃第二碗,怕飯難吃,就隻讓盛一點點,千千萬不能剩在碗裏,狗才吃剩飯呢。我想了好半天,覺得還是不吃的好。趁胡芳娘不注意,我趕緊鬆開褲帶往緊係了係。我學會係褲帶還是胡芳來我家前一天才學會的。
“姨兒,胡芳呢?”我兩手搓來搓去,又將指甲縫裏的肮髒摳出了,終於問道。
“胡芳啊,她剛剛才睡著,罵了你一晌午呢,這個時候可不敢見,得我和她好好溝通一下。不過,我家胡芳確實是聽話的孩子,她最聽我話。她三歲時我上地裏幹活,將她放在地邊,她哭都不哭一下,頂多喊我幾回媽。她四歲時就能掰著指頭數到一百了,見了天上飛的就知道是飛機。她五歲時就學做家務,做得比我還好,將桌子擦得能讓蠅子看見自己長啥樣兒。誰叫她是家中老大,還得照看她的妹妹。可是,命苦啊,她五歲時她那短命的爹得了尿毒症,換一個腎要二三十萬呢,咱家哪有啊。這可咋辦呢,頭發一黑裏全白了。這時,有一有錢人家說幫咱家,條件是胡芳成人後嫁他兒子。我見他挺精幹的一個人,以為他兒子也不差,誰知,唉,是我害了我家胡芳。她爹將人家給的錢花光了,最後還是走了。等到娶胡芳時,才見到我那女婿,鼻子流好長,笑嘻嘻地拾鞭炮放呢。胡芳當下就沒氣了,醒過來,全變了樣,瘋言瘋語的,以前可不是這樣的。唉。誰叫咱應承人家呢。人家說了,瘋了也沒事,就算幾十萬買具骨屍呢,買骨屍犯法,這不犯法的。我有啥法子呢。其實人家也是心很好的,我這一圈房子還有家具都是他爸給配置的。我前些年又找了個人,誰知竟是看上我這光景,要知他騙我,我才不給他生呢,好在是個帶把的。唉,也怪我那女婿,天天睡就天天睡唄,還變什麼花樣,羞死人!我家胡芳沒那福氣,去了他家十來年,病犯了好幾回。多虧人家挺通情達理,去留由她,錢不要了,她便回來了。唉,我家胡芳不生氣病不犯,挺好的一個姑娘,啥活兒幹不了呢。我家胡芳從不沾別人光,她說她還要還人家錢,唉,這女子!”
胡芳娘說著,滴下幾顆大大的淚。
離開胡芳家時,我準備留下新手機。胡芳娘說:“可不敢,留下你的電話號就行。”
從胡芳娘的表情裏,看得出:她對我是相當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