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止於至善(1)(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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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興利,務在富之

召信臣,字翁卿,西漢九江郡壽昌(今浙江省建德縣西南壽昌鎮)人。水利專家。初以明經甲科,任職郎中,後遷南陽太守。為民興利,教化大行。深受百姓愛戴,被尊稱為“召父”。遷河南太守,治行第一。終官少府,位列九卿。為官一生,“好為民興利,務在富之”。《漢書》將其列為西漢“治民”名臣之一。

召信臣任南陽太守期間,著力開發治理唐白河流域,興修水利,大力發展農業生產。為了勸說百姓重視農業,安心耕作,召信臣經常深入鄉村。出入田間,晚上住在農家,親自勘查水源。他組織民眾開鑿溝渠,修築堤壩,建造水閘,建成水利工程數十處,灌溉麵積年年增加,最多時達到三萬公頃,使當時南陽地區成為全國富庶地區之一。在所修築的水利工程中,最著名的是六門塌、鉗盧陂、馬仁陂等,其中有的一直沿襲使用了兩千多年。召信臣在大力興修水利工程的同時,也注重管理,製定了灌溉管理製度,“為民作均水約束,刻石立於田畔,以防紛爭”。百姓得到了很大的好處,家家有餘糧,年年有結餘。出外的百姓也紛紛返回家鄉,戶口成倍地增加。偷盜及紛爭的現象一天天減少,秩序安定。同時,召信臣倡導節儉辦事,使當地民風敦厚,百姓安居樂業。南陽的百姓尊稱他為“召父”。

東漢建武七年(31),南陽太守杜詩在召信臣興建工程的基礎上擴建修治,廣開農田,大興灌溉,效益顯著,當時的百姓稱讚說:“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詩》雲:“緡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

曆代論引

朱子說:人當自知所當止之處。

解讀

馱在黃鳥翅膀上的箴言

各得其所,意思是個體(包括人和物)在整體中應正確地、安分地處於自己合適的位置或地位,不要抱有非分的想法。個體的行為,更應當依據集體的行為規範,行所當行,止所宜止。宋代理學家程顥說:“萬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聖人所以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唯止於各於其所而已。”治理天下沒有別的,隻要使萬事萬物都能各安其所就行。

人對於自己的行為,哪些是適宜的,哪些是需要立即停止的,該如何確定?怎樣才能做到適度,達到盡善和完美?這是困惑我們一生的難題。小小黃鳥,可以自由地飛翔或棲止,可以選擇自己停留的樹枝和飛去的方向,而自以為萬物之靈的人,對於自己的行為,卻總是不能恰當地做出決斷。但是,作為個人修養來說,順義則行,悖德則止,這應該是我們可以自己決定的。因此說,人豈能不如小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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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最美的時刻留下我們的背影

疏廣(公元前?~前45年),字仲翁,祖籍東海蘭陵(今山東蒼山縣西南蘭陵鎮)人。少年好學,治學嚴謹,深通《論語》《春秋》大義。本始元年,初征博士、太中大夫,後為太子太傅。在職五年辭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