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離岸服務外包風險及對策研究(2 / 2)

第三種風險來自於接方包的信息外溢。當接包方和發包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對等時,就可能產生逆向選擇的問題。由於接方包掌握了更多的信息,他們可能會誇大自己的承接能力或是鼓吹信譽度等。發包方最終隻能依靠價格進行決策,很可能因此選擇了低價低質的企業,而那些有著更強承接能力的企業卻因為價格劣勢被排斥出市場。

2.契約不完全。在締結契約時,契約雙方都試圖通過契約來約束對方行為,但是契約的局限性在於,其無法包含所有可能的狀況,尤其是在離岸服務外包活動中,由於國別環境不同,可能會有更多無法預料的情況出現,一旦出現這些情況,契約中的空白將成為契約雙方糾紛的重點。如果采取非常細致的手段簽訂契約,則可能發生契約成本過高的情況。

3.道德風險。在履行契約的時候,由於發包方無法時刻監測接包方的每一個生產環節,即使出現問題,發包方也很難及時得到反饋並采取相應措施,這就助長了一部分接包企業的機會主義。由於缺乏監管,接包方可能虛報工作績效、降低服務質量以及泄露商業秘密等,由此對發包方帶來利益損失。另一方麵,由於發包方無法了解接包方具體的服務過程,因而無法對服務外包進行監管,從而導致服務外包失控。

(三)經營風險。經營風險是指服務外包雙方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策略失誤、外部環境變化等原因,導致企業無法正常運營甚至破產,從而導致無法履約的風險。這一風險對接包方和發包方來說都可能造成巨大損失,接包方一旦無法正常運作或破產,其承擔的服務外包活動即會中止,並且由於跨國經營帶來的監管乏力,對發包方造成的損失很可能難以得到彌補。

三、控製離岸外包風險的對策

(一)慎重選擇外部環境。針對外部環境所帶來的風險,外包企業可以通過慎重選擇加以規避。通常建議在尋找有資質的接包方時,應當以離岸外包服務發展較成熟、政治環境穩定、經濟條件完善的地區為主要目標,此外,還應根據自身外包業務內容,評估自然風險可能帶來的影響加以抉擇。

(二)建立信息共享機製。由於信息的不對等是造成離岸服務外包活動糾紛的重要原因,所以外包企業在參與外包活動時應當盡可能地搜集相關信息。一個重要的辦法就是建立信息共享機製,如地區行業協會或國際行業協會等,作為會員的企業可以分享和使用外包過程中的信息,建立“黑名單”及“白名單”,以作為選擇企業的參考內容。

(三)標準化外包流程。通過建立外包流程的國際標準,能夠減少在締結契約時的成本和彌補空白,更能夠在發生業務糾紛的時候,公平地裁定責任。建立標準化外包流程,一方麵要針對契約內容進行標準化,另一方麵要根據外包業務內容進行標準化,這需要離岸外包企業和政府的共同參與才能完成。

(四)加強外包管理。發包方將業務外包給其他企業之後,要采取有效的監管和控製措施,以防出現“放養”的狀態,從而造成外包失控和道德風險的產生。在發現企業有經營風險的時候,應及時采取措施,減少由此帶來的損失。(作者單位:四川大學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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