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黨的章程為根本構建黨內反腐法規體係
黨的建設
作者:李文
[摘 要] 中國共產黨曆來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問題,在十八大報告中更將反腐倡廉建設提到了新的高度。反腐倡廉建設需要加快推進黨內反腐法規體係建設,這就要堅持黨章的根本地位,通過黨章指導和規範黨內反腐法規的規劃與製定,進而豐富和完善整個反腐法規體係。
[關鍵詞] 黨章 反腐倡廉 黨內法規
隨著十八大以來黨的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出現了周永康、徐才厚、蔣潔敏、李東生等黨政軍高官頻頻落馬的現象。如何才能從根本上抑製並預防腐敗,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關鍵就是要加快黨內反腐法規體係建設的步伐。深入研究黨內反腐法規體係構建問題,對於不斷推進黨的建設製度化、法製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一、十八大後黨章開創了黨內反腐法規體係建設的新局麵
1.增添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增強了黨內反腐法規體係建設的科學性
黨內反腐法規體係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必須把科學發展觀作為指導思想。首先,要堅持科學發展的理念。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這表明尊重人的主體地位的重要性。同樣,廣大黨員作為黨的主體,其黨員基本權利必須得到法製保障,可是相關的規定仍存在不足,例如《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有些表麵上是黨員的權利,實際屬於義務和紀律範疇。此外,還必須堅持全麵協調可持續,要求全體黨員幹部充分認清反腐敗鬥爭的複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把黨內反腐法規體係建設融入到黨和國家的各項建設之中,進一步增強體係的科學性;其次,要立足改革開放的大局。黨的十八大報告充分肯定了改革開放對於我國建設發展的巨大作用。黨內反腐法規如果脫離這個基本事實,必然會缺乏現實的可操作性。
2.黨管幹部指明黨內反腐法規體係建設的重點內容
一是在選拔幹部方麵,黨章強調“黨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選拔幹部,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1]p24,這是從製度上防止和糾正幹部選拔不正之風的有力保證。當前,一些地方部門選拔幹部時的不良現象依然存在。按照黨章的要求,需要進一步完善現行的黨內反腐法規,規範幹部選拔的程序機製,形成公道正派的用人導向,確保黨員隊伍的純潔性、先進性;二是對黨的領導幹部,黨章強調了黨的各級領導幹部要堅持原則,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上提出各級領導幹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把自己擺進去,表明了黨中央的態度和進一步提高領導幹部黨性修養的決心。現行的黨內反腐法規有不少是針對黨的領導幹部的,但是許多法規更多體現的是對腐敗的懲治功能,配套的長效教育機製尚不完善。
3.基層組織提供黨內反腐法規體係建設的基礎保障
一是能夠加強黨內反腐法規落實的組織基礎。黨的反腐倡廉建設歸根結底要看黨的基層組織有沒有嚴格遵守黨內反腐法規的各項規定,有沒有把黨的相關方針政策和法規製度落到實處。所以,基層黨組織能夠嚴格按照創先爭優的要求,必然有利於黨內反腐法規的貫徹執行,從而為其提供可靠的組織保證;二是能夠夯實黨內反腐法規落實的思想基礎。製定黨內反腐法規的根本目的在於有效遏製腐敗問題,因此,黨內反腐法規必須從思想源頭上真正解決腐敗問題。創先爭優思想在基層黨組織的傳播,有利於提高每名黨員的思想素質,使其具備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信念。隻有黨員自身的思想境界提高了,黨員幹部才能形成反腐敗的自覺性;三是能夠強化黨內反腐法規落實的政治基礎。通過基層廣泛開展的創先爭優活動,不斷強化黨員幹部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的模範作用,有利於在黨內形成良好的民主作風,使廣大黨員的監督權能夠有效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