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們的戶口本何時消失?(1 / 2)

我們的戶口本何時消失?

社科廣角

作者:孫瀾

2013年5月31日,在蘭州市物價局發布的一次聽證會上,要求參加人必須是“戶籍在本市範圍內”。在蘭州工作長達5年,但戶籍仍在外地的小路說,他平時比較熱心公益,經常參加蘭州的一些誌願活動。當他在媒體上看到蘭州要召開出租車運價調整聽證會時,本來想報名參加,但仔細一看,參加人員卻被限製在了本市戶籍範圍內,這深深地傷害了所有在蘭州務工的“外地人”的感情。蘭州物價局的這一規定,又一次將戶籍製度問題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作為中國特色之一的戶籍製度,與每個中國老百姓都有著莫大的關係。從出生開始的報戶口到死亡後的注銷戶口,戶籍是伴隨一生的身份證明、家庭關係證明。黎民百姓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喪嫁娶、生兒育女、求學就業、參軍提幹、工作調動、移民出國等等,都無不跟戶口息息相關,人們幾乎無時、無事不受到戶籍製度的管理和製約。

改革開放的帷幕拉開以來,市場經濟體製在全國各地逐步確立,中國幾億農民扔掉手中的鋤頭開始湧向城市。伴隨著市場化進程的展開,我國流動人口問題浮出水麵。在過去二三十年,我國出現了2億多農民工,形成了巨大的流動人口。他們進入城市後,並沒有獲得城市常住戶口,而是隻有地方政府認可的一些臨時性的戶口形式,如暫住證、藍印戶口、居住證等。他們既是城市居民,也不完全是城市居民,既是農村居民,也不完全是農村居民,處於兩棲狀態。因為沒有城市常住戶口,盡管

他們在城市裏生活了很多年,卻也始終是遊走在城市裏的外鄉人、邊緣人,哪怕早就脫離了土地,他們也始終是農民。因為他們的戶口本上明確地注明了他們的身份,一個很難更改的身份——農業戶口。他們建設城市、服務城市,卻終究不能享受城裏人的待遇。

現行的戶籍製度成了農民工真正融入城市的障礙,無法保障流動人口的基本權利,已經嚴重影響了社會公平,對流動人口產生了很多負麵的影響。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胡星鬥表示,這種影響表現在多個方麵:父母和子女分離,產生大量留守兒童;如果子女隨遷,不僅上學多交錢,還要回原籍高考;醫療方麵,農村是合作醫療,在城市看病不能報銷;低保、養老等社會保障,購房、購車等權利,都得不到實現。這一係列的不方便,將引發社會矛盾的加劇。現有的戶籍製度與市場經濟、公民社會之間存在巨大的矛盾,嚴重阻礙了社會發展。他說,戶籍製度本質上是管控型社會的產物,把農民固定在土地上,把城市居民固定在各自的城市。但市場經濟卻要求人口流動,人力資源要通過市場來配置,而公民社會更要求人與人之間平等。要真正做到“市場配置資源”,實現各種資源要素的合理聚合與自由流動,戶籍改革勢在必行。

近年來政府越來越關注戶籍製度改革的問題,並多次下發文件,但每次總是“雷聲大雨點小”,原因就在於戶籍製度的改革並不是想象中那樣,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差別,統一為居民戶口就可以解決問題。戶籍製度上涉及太多的社會關係與社會福利製度,牽一發而動全身,成了改革的堅冰區。

戶籍製度改革表麵上看是個比較輕巧的改革,實際上背後是農村和城市居民不同的權利和利益的重新分配,是個硬碰硬的改革。從1959年開始實行戶籍管理製度到現在已經50多年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以來,已經形成了既定的利益格局,利益固化現象嚴重。農民工在城市中要享受城市待遇,就勢必要降低城市居民原有待遇的總體水平,而這些待遇又必須有人補貼進來。以北京為例,北京現在2000萬人口,有800萬外來人口,如果把現有戶籍製度取消,打破城鄉藩籬,那就要在政府財政裏拿出一塊來解決這800萬農民工的問題,也就是外來人口問題,而要解決800多萬農民工的戶籍問題,財政要承擔的並不是小數目,這意味著你對原有的持續增長的本地戶籍人口的公共服務就會相對下降,所以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戶口性質的變革,而是利益關係分配的重大調整,這是改革的重大難點之一。

戶籍製度改革艱難的另一個重要原因還在於戶籍製度上嵌套了各種社會福利製度。有調查顯示,目前與戶籍掛鉤的個人權利有20多項,涉及政治權利、就業權利、教育權利、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等各個方麵,其他還包括義務兵退役安置政策和標準、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戶籍已不單單是證明公民身份與提供人口信息的工具,一係列的公共福利附加,使得原本薄薄的一本戶口簿,承擔了太多的社會功能。如果隻是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之分,統稱為“居民戶口”,而不對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福利製度進行配套改革,城鄉社會福利保障政策還是二元結構,城鄉戶籍依然無法自由流動,雖然統稱為居民戶口,農民得到的隻不過是一頂中看不中用的“榮譽市民”的帽子,本該享有的權利還是得不到保障。因此與戶籍製度相關聯的各種社會福利製度改革不推進,戶籍製度改革也步履維艱,隻有推進各種配套製度的改革,打出“連環拳”,才能真正使戶籍改革得到鬆綁和推進。但是,由於某些相關部門固守現有利益,各自為政,將戶籍製度改革的責任推給公安部門,而不對附加在戶籍上的其他功能進行徹底剝離,僅靠公安部門一家改革,改革是難以取得成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