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民生問題誰保障(7)(3 / 3)

政策問答:超生的孩子能一樣享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優惠政策嗎?

問:超生的孩子能享受國家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貧困的中小學生實行“兩免一補”的優惠政策嗎?

答:國家出台了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貧困的中小學生實行“兩免一補”等優惠政策,超生的孩子也應該享受這個政策。雖然他們的父母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但孩子是無辜的。

68學校亂收費現象都有哪些?

現實分析:學校亂收費的類型

(1)自立項目的亂收費行為。教育收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應執行收費項目及標準審批製度,而有些學校在未履行報批手續和未取得“收費許可證”的情況下,以自行設立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這種亂收費是一種嚴重的違規行為。近年來,審計發現的中小學自立收費項目主要有:義務教育階段擇校費、非畢業班補課費、建校費、考試費、培訓班、提高班費用、學籍管理費、學籍登記費等。

(2)超標準、超範圍的亂收費行為。這類亂收費行為在高中招生中表現尤為突出。目前,我國公辦高中在招收擇校生時應執行“三限”(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政策,但有些學校特別是重點學校擅自降低錄取分數線,擴大擇校生比例,提高收費標準。審計發現,一些重點高中以借讀生、非計劃生、自費生、旁聽生等名義超計劃招收學生,並按高於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擇校費、借讀費的標準收取費用。

(3)通過服務性收費、代收費謀利的亂收費行為。國家規定,學校向學生收取服務費必須堅持自願和不盈利原則,收取代收費必須實行代收代管、多退少補原則。但有些地方和學校在執行政策中有些變味,不僅項目繁多,如校服費、教輔材料費、學具費、作業本費、保險費、體檢費、報刊雜誌費等,且由於學校和學生地位的不對等,表麵上是自願繳費,實質上帶有強製性,增加了學生和家長的經濟負擔,學校則以回扣、提成等形式謀利。這種亂收費成為教育亂收費的新變種,是更隱蔽的教育亂收費形式。

(4)“讚助”、“捐贈”名義的亂收費行為。有些學校為規避監督檢查,將高額的擇校費冠上“讚助”、“捐贈”名義,並且采取了較為隱蔽的收費方式,有的讓家長簽下自願捐贈承諾書,有的讓家長買成電腦等實物捐給學校,有的找公司代收,再以公司捐贈的形式交回學校。但無論形式如何變化,其實質仍為亂收費,違反了嚴禁把捐資助學同錄取學生掛鉤的規定。

釋疑解惑:學校亂收費問答

學校強迫交冬令營費

問:學校要求學生交冬令營費,還強製學生捐愛心款,這合理嗎?

答:學校組織的活動要在學生自願的情況下進行,不能強製,若上述情況屬實,則學校屬違規。

一學期收了兩次補課費

問:我兒子讀小學一年級,學校通知從一年級到六年級要交104元的周六補課費,這個學期已經收了100多元補課費了,現在又收。

答:強迫學生補課是不允許的,一旦發現應該嚴肅處理。

學校收試卷費合理嗎?

問:學校收了初一學生61元補課費及20元試卷費,合理嗎?

答:補課費和試卷費都是不合理的。

學校收費不開收據

問:學校收了我女兒100多元錢費用,其中書費32元,其餘不知是什麼項目,且沒有開發票,合理嗎?

答:學校收取的書費可以沒有票據,但其他的項目一定要有票據。

未經家長同意可訂報嗎?

問:我小孩讀小學一年級,學校未征得家長同意,開學時給學生發了《語文報》和《數學報》,期末才來征收37元報款,這合理嗎?

答:強製學生訂閱報紙雜誌是不允許的,校方必須征得家長同意自願征訂。

老師在外開輔導班

問:小學二年級有老師周末在校外給學生開設奧數班,一個學生收費兩百多元,這合理嗎?

答:有關部門已經明令禁止老師在外開設輔導班進行有償家教服務,家長應主動拒絕小孩參加此類興趣班。

子女不贍養父母,該怎麼做?

法官判案:子女欲先分財產後贍養父親遭法院否決

74歲的周某某有兩個兒子三個女兒,都已成家立業。多年來,周某某和其妻都由次子和三個女兒分別承擔著相應的贍養義務。長子長期在外經商,曾因贍養問題與父親等人產生爭議。

2009年9月23日,經村幹部和親友說和周家子女達成一份協議。協議對贍養問題約定為:長子贍養其父,次子贍養其母,二人每年各給其父母500斤小麥。同時協議還約定有“老宅歸長子,新宅歸次子,三個女兒負擔二老的零花錢”等內容。協議簽訂後,兒女們均能自動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