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法規。我國目前為妥善解決外地農民工在本市務工期間醫療保險問題,有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3]1號)和勞動與社會保障部下發的《關於推進混合所有製企業和非公有製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見》(勞社廳發[2004]5號),還沒有全國性的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法律規定,但是,各大城市基本上製定了相關的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
政策案例: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北京市於2004年9月1日出台了《外地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對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有如下規定:
(1)本辦法適用於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外地農民工。
(2)用人單位招用外地農民工,應當到所在區、縣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手續。
(3)外地農民工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外地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為基數、按2%的比例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其中1.8%劃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0.2%劃入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按本辦法繳費,外地農民工不建個人賬戶,不計繳費年限,繳費當期享受相關待遇。
(4)按本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以及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的下列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支付範圍:①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②急診搶救留觀並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③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用。
(5)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①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但急診除外;②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者其他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③因本人吸毒、打架鬥毆或者因其他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④因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進行治療的;⑤在外埠發生的醫療費用;⑥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自付的。
(6)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外地農民工辦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手續以及沒有按時足額繳費,外地農民工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規定支付標準支付。
(7)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外地農民工辦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手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外地農民工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區、縣或者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機構舉報。
(8)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外地農民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致使外地農民工不能享受相應待遇,外地農民工與用人單位因此發生的爭議,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63農民工子女要在城市就讀,該怎麼做?
小故事農民工子女就讀遭遇高門檻
新學期伊始,在南方某城市打工的李鍾琴為孩子上學憂心忡忡。“我原想把女兒送到附近的公立小學去讀書,但被告知要繳納一大筆借讀費”,李鍾琴說,“像我們這樣收入微薄的農民工哪有錢交借讀費?”無奈之下,她隻好將女兒送到附近的農民工學校。可是,農民工學校簡陋的條件,良莠不齊的師資也著實讓李鍾琴放心不下。”
相比之下,張有愛的女兒則要幸運得多。9月1日一大早,她就在爸爸的陪同下,高高興興地背著書包來到附近的堂皇小學開始了新的求學生活。老張來自四川,在這座城市打工已經十多年了,按照當地對農民工子女入學的相關規定,他可以向當地的小學申請就讀名額,可是令他沒想到的是,真到要申請時,卻發現政策並非“尚方寶劍”,附近的幾所小學早已爆滿。幾經周折,學校終於答應以借讀的方式解決女兒的讀書問題,但借讀費要1萬元。盡管想不通為什麼要出這筆錢,但為了女兒讀書的大事,張有愛還是交了錢。
政策分析:農民工子女城市就學的政策各有差異
農民工子女進城就學政策,各個城市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做出了不同的規定,但總體來說,對農民工子女在城市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個城市都出台了政策進行保護。
如長沙市規定:農民工子女入讀長沙城區公辦小學,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在當地持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辦理了社會保險,同時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簿、身份證、從業證明、本市居住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學生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等相關資料(未就讀學生除外),由住所所在地的區(縣、市)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安排就讀。農民工子女入讀長沙城區公辦初中學校,還需要出具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證明等資料,到住所所在地的區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由區教育局統一進行微機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