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呂途也說,打工者離住房保障有多遠還取決於政策的執行情況。
需要改變機會的不平等
在白南生進行農民工相關調查時,當向對方提出“你認為自己是城裏人還是農村人”這個問題,受訪者普遍認為自己是農民。“不管是打工者,還是小老板,甚至包括已經在城裏購買住房的人。”他們提出的理由是,自己沒有基本的保障。
在王春光看來,這種保障包括進城農民工可以獲得與城鎮市民平等的就業、居住權利,分享教育、醫療、社保、公共服務或福利的權利,以及參與社會管理的權利。否則他們一隻腳跨進了城市,另一隻腳卻還在城外,並未真正融入到城市社會中。
具體而言,從政策上看,國家目前的就業政策並沒有將農民工在城市找不到工作作為“失業”來對待,因此也就沒有為他們提供相應的失業和再就業政策和待遇。其次,農民工在城市獲得了就業權和機會,但是卻沒有獲得相應的職業福利,包括休息權、就業保障權等。
盡管近年來國家出台了一係列政策,加大了社會保障,但是流動中的農民工卻仍然受到地域限製。而其子女在城市中想享有免費義務教育,仍然會碰到各種各樣或明或暗的製度性門檻。最後,城市並沒有為農民工提供與城鎮居民同等的住房安全保障權利,且農民工在城市拆遷和重建中是最容易受到驅趕和不重視的群體。
而在呂途的概念中,一個相對完整的城市生活至少應當包括:就業權、居住權以及子女受教育權。
和留守兒童這一概念相對的,是那些被打工父母帶在身邊的孩子——流動兒童,或稱打工子女。這些孩子時刻都麵臨著城市兒童難以想象的問題與困境。比如,由於居無定所以及父母的流動性,打工子女常常被迫更換學校。另外,這些孩子很多不能進入流入地公立學校就讀,隻能在打工子女學校讀書,而這些學校辦學條件較差,師資也往往不穩定。
關於打工子女教育,中央要求“兩個為主”:其一以流入地政府為主,其二以流入地公辦學校為主。王春光在此前的調查中卻發現,雖然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子女進入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但是,他們很多並不是免費,而是交納了相應的“讚助費”。
學校要求收取“讚助費”,地方政府不清楚不了解?
“這實際涉及到我國教育製度的問題。在這一製度中,地方政府是義務教育的主要責任者,承擔著支付本地義務教育的部分資源的重擔,外地孩子在本地接受義務教育,也就意味著增大它們的教育負擔,卻不能彰顯它們的政績,這存在著權利與責任不對稱的問題。”在王春光看來,農民工在流入地創造了財富,創造了財政收入,他是納稅人,納稅人就應有納稅人的權利。
外來人口在異鄉的諸多融入之難,在很多專家看來,其折射的正是“二元中國”——城鄉二元對立的體製結構,使得大量農民工湧入城市,但是城市的管理方式和戶籍製度並未做好相應準備。王春光覺得,當前我國社會政策改革滯後於農民工融入城市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農民工城市化的能力,加大了其融入城市的難度。
而農民工長期“退無可退,進也難進”也將使他們與製度或是其他群體產生摩擦。
學者梁鴻曾一度尋訪在外打工的梁莊鄉親,並創作完成《梁莊在中國》一書。通過走訪,梁鴻發現,有些打工者和老板之間的關係是劍拔弩張的。他們有時會采取“公開反抗”,但更多是以怠工、偷盜、破壞、吵架、裝糊塗、裝傻賣呆、誹謗等方式來彌補自己的損失。“我們通常會把這些歸結為農民的劣根性,但其實,這卻是一個弱勢群體,一個有強烈的被壓迫感的群體所唯一擁有的反抗方式。或者說,這是一種自救式犯罪。”
而與父輩相比,新生代農民工的“抗爭”意識顯然更濃。當他們難以忍受枯燥苛刻的工廠專製時,有人選擇了輕生;有人為了反抗歧視、爭取城市公民權,選擇了奮起;而更多情況下,新生代農民工已經學會用主動維權的方式,用集體行動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如本田罷工事件。
2010年5月17日,本田汽車零部件製造有限公司數百名員工因對工資和福利不滿而進行罷工。這一事件並沒有隨著雙方的調解而漸漸停止,反倒愈演愈烈,最終波及到了整車生產以及其他上遊供應商。
當然,新生代農民工權利意識日益凸顯的背後也存在另一種可能:好的訴求他們會呼應,不好的也可能呼應。但不可否認的是,當他們渴望融入城市,橫在他們麵前的卻是諸多機會的不平等時,他們隻能從自己的生活經驗、從自己與他人的相關關係中探尋某種希望。
新生代農民工在城鄉間迷失,已然不是個體乃至整個群體的問題,而涉及中國轉型期間的製度之變。“最需要關注的是城市能否給予他們與城市其他人口同等的機會以及國家是否確保他們的公民身份。更深的設計,在於我們怎麼看待人。”王春光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