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投石問路】(2 / 2)

那道士笑道:“不瞞長老說,山野中貧道士,茶果一時不備。才然在後麵親自尋果子,止有這十二個紅棗,做四鍾茶奉敬。小道又不可空陪,所以將兩個下色棗兒作一杯奉陪,此乃貧道恭敬之意也。”

大哥,我隻是要跟你換一杯茶喝喝,誰叫你解釋來著?此地無銀三百兩,莫不是你心中有鬼,又何必如此大費周章。

聽了道士的這番話,孫悟空更加堅信不疑,拿著杯子,纏著老道:“先生,我和你換換,我和你換換。”

孫悟空能識破多眼蜈蚣精的詭計,多半靠的不是火眼金睛識別妖怪的能力,更多的是憑著一股多年江湖闖蕩的經驗。

就像《水滸傳》裏武鬆識破孫二娘的迷魂計一樣。

武鬆到了孫二娘開的黑店之後,和兩個差人一起要了二三十個饅頭吃。本來呢,這一個買家,一個買家,這事也稀鬆平常,沒想到武鬆剛拍開一個饅頭,就發現裏麵有根卷毛。

一般人碰到這樣的情況,大概腦子裏頭一件事就是考慮這家店的衛生程度,要麼把店主叫來索賠,要麼幹脆吃一頓霸王餐。武鬆卻多長了個心眼,直接衝著這饅頭的取材問題懷疑上了,編了段瞎話道:“我從來走江湖上,多聽得人說道,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裏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

那婦人笑著回答:“客官那得這話!這是你自捏出來的。”

武鬆道:“我見這饅頭餡內,有幾根毛,一像人小便處的毛一般,以此疑忌。”又問:“怎麼不見你家丈夫?”

“出去了。”

“娘子,你家丈夫不在,你一個人不感到空虛寂寞嗎?”

一邊是挑釁,一邊是挑逗,弄得孫二娘在旁哭笑不得,尋思道:這賊配軍卻不是作死!倒來戲弄老娘!正是“燈蛾撲火,惹焰燒身”。不是我來尋你,你倒先找上門來了。

其實,對於武鬆來說,無論是挑釁還是挑逗,這些話都不過是投石問路。對於孫二娘開的是否黑店,他既沒有確鑿的證據,也沒有十足的把握,隻不過比尋常人多防了一手而已。

沒想到,結果真的被他猜中了。

同武鬆一樣,孫悟空也沒有一眼就辨出多眼蜈蚣精的本來麵目,隻不過比別人多長了一個心眼,能在喝茶這樣的小事中,找到一些可以懷疑的蛛絲馬跡,並在最短的時間內作出恰當的分析,揭穿對方陰暗的伎倆。

讓妖怪現出自己的本來麵目,靠的不是什麼X光射線般的法力,而是憑藉多年以來闖蕩江湖的經驗,能夠迅速地聞到別人***的氣味。

這樣看來,火眼金睛並非照妖鏡的翻版,它更像是一顆心,一顆能夠察言觀色的慧心。

江湖是險惡的,沒有防備寸步難行。像唐僧這樣的書呆子,必然要屢遭毒手。所以,唐僧要想取經成功,首先就得要尋求孫悟空這樣的人保護。

為什麼一定要尋求孫悟空這樣的人保護呢?

因為孫悟空不僅擁有火眼金睛般的慧眼,他自己更是這一方麵的高手。

孫悟空不僅隨身攜帶瞌睡蟲這樣的***,而且騙人、使詐的手法樣樣精通。

特別是,在二十七回中,孫悟空為了告誡唐僧不要上當,向唐僧和盤托出:“師父,你那裏認得!老孫在水簾洞裏做妖魔時,若想人肉吃,便是這等。或變金銀,或變莊台,或變醉人,或變女色。有那等癡心的,愛上我,我就迷他到洞裏,盡意隨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還要曬幹了防天陰哩!師父,我若來遲,你定入他套子,遭他毒手!”

難怪這家夥這麼鬼靈精,原來這一切都是自己的老本行!

猴子的火眼金睛是一個象征的標誌,標誌著他已擁有闖蕩江湖的資本,擁有涉足社會複雜形態的資本。

火眼就是他的慧眼。

不過,這個江湖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可以用慧眼分辨的。

人妖可以分辨,善惡可以分辨,那麼人心和觀念呢?

可不可以同樣分辨?

比如強盜與和尚。

從現象學上來說,強盜是打家劫舍的,和尚是吃齋念經的,這兩種職業一看就有了善惡之分。

但如果和尚也打劫呢?這又該如何區別?

從社會生存角度上講,做強盜雖然出於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