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社會化過程中家庭、集體和學校的教育功能(2 / 3)

另外,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家庭的結構模式和生活方式也出現了新變化。比如,網絡的普及、手機的廣泛使用等,這些都對兒童的社會化過程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從積極層麵來說,新的生活方式能夠加速兒童的社會化過程,幫助兒童更全麵、更便捷地了解世界、認識世界、獲取知識,這對兒童社會化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新的生活方式也影響了兒童正常地成長,容易使兒童沉溺在手機或網絡中,不但容易影響兒童的身體健康,而且魚龍混雜的信息更對尚未能夠甄別信息的兒童提出了較大挑戰。

(二)集體在基礎教育中扮演的角色

隨著兒童年齡的不斷增長,無論是家庭整體,還是父母、親屬個人的影響力都會逐漸減弱,以同伴為主體的群體影響力則迅速增強。集體與家庭在基礎教育中扮演的角色完全不同。家庭中兒童接受的教育和教養大部分來自於成年人的教授,是成年人單方麵地灌輸和教導。而同集體,特別是與兒童年齡相似的同伴的相處、交往,甚至是衝突和矛盾,對於兒童來說都是完全陌生的。此時需要把兒童置於一個群體當中,使之積極融入群體並逐漸為該群體所接納,最後甚至影響該群體。

在同伴關係中,由於他們在生理和心理方麵處於近乎相同的水平,因而他們是平等的、互惠的。交往雙方在交往過程中心理上相互影響,行為上彼此模仿,經過認同,內化融入自己的心理結構,促進自己的心理發展。這種新型的人際關係為兒童的社會化提供了一個全新的廣闊舞台。

所以在兒童集體交往中,成年人應當竭盡全力地提供兒童共同活動的便利條件,並鼓勵和尊重兒童的集體交往行為。而且要在兒童集體交往中適時引導。在這種情境下進行的引導會使兒童更容易接受成年人的建議和指導,更有利於兒童在未來集體交往中的發展和表現,有利於兒童的社會化發展。

(三)學校在基礎教育中扮演的角色

學校對基礎教育階段的兒童來說,是社會化過程的必經階段。基礎教育階段的兒童大部分時間所能接觸到的社會環境就是家庭和學校。在學校中起主導作用的因素主要由教師、同學、學生組織和教材構成。上述集體包含了同學和學生組織的作用,所以這部分主要從教師和教材角度進行分析。

皮亞傑認為,10歲是兒童從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轉化的分水嶺,也就是說在兒童10歲之前,其對道德行為的思維判斷主要依據他人設定的外在標準,即他律道德;但10歲以後,兒童對道德行為的思維判斷大多依據自己的內在標準,也就是自律道德。所以,在基礎教育階段,教師對兒童的影響是極為重要的。

以基礎教育中的低年級小學生(即10歲以前的兒童)為例,由於其道德判斷是受到自身以外的價值標準支配的,而他們又認為道德標準是由權威人士(即教師或家長)製定的,是不可逆且不可改變的。而往往在兒童的感受中教師的權威影響遠遠大於家長,所以他們在與教師的相處中,對教師的指令表現得更為遵從。但隨著兒童認知的不斷發展,10歲以後的兒童道德判斷逐漸開始受到自己主觀價值觀點的支配,也就是皮亞傑所說的自律階段。此時,兒童則表現為開始根據自己的喜好對教師做出評價。所以,教師的言行舉止、價值標準都會給兒童帶來深刻的烙印。

另外就是教材作用。教材在編寫過程中充分融入了社會的傳統文化、主體導向價值觀及基本的道德規範。教材作為意識形態載體的形式傳授給兒童,為兒童帶來價值判斷的標準。兒童在獲取這些具有一定普世性且正確的價值觀時,尚未形成基本的判斷能力,就會全盤接收。所以在教材的選用上更要十分注意,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