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接下來就是“要人”,“利瑪竇原則”中處處以“受眾為第一”的理念煙消雲散了,某些地方的傳教士竟然有了“傳教任務”。為了完成任務,他們開始動用自己的權力,有的強迫整村整村的人入教,不入教怎麼辦?沒關係,教會有的是辦法對付,這就是清國地方官的那一套:罰款、抓人。或者向地方官府施壓,規定教民可以少交稅甚至不交稅,教民觸犯朝廷的法律必須先由教會過問。如此一來,教民隊伍中除了那些真正的信教者,還有因生活無著落的“吃教者”,更有那些終於找到“組織”了的流氓、地痞、惡棍等“仗教者”,他們依仗教會的勢力,欺壓鄉鄰、搶劫財物、騷擾婦女,而當鄉民們報官時,教會又會出麵來保護他們。
在基層又是強占土地,又是幹涉老百姓之間的司法訴訟,傳教士終於引發了眾怒,在百姓們看來,這些“拿經的侵略者”才是他們頭上最重的大山,洋人比地方官府中的那些貪官汙吏更加令人可恨。他們也知道,如今官府也怕洋人,朝廷也怕洋人,因而他們更擔憂洋人會徹底奪走他們手中僅有的那幾畝薄田、幾間破屋、幾塊碎銀子,因為他們擁有的,本來就不多。
懷著對失去一切的深深的恐懼,他們跟同樣受到“欺負”的官府結成了某種精神上的同盟,他們對洋人爆發了極大的仇恨。“扶清滅洋”雖然是他們後來“抗洋鬥爭”中用來規避朝廷打擊的“基層政治智慧”,但實事求是地說,這個口號是十分吸引人的,隻有它才具有廣泛的群眾心理基礎。而它最吸引人的地方與其說是“扶清滅洋”,不如說是“滅洋扶清”,先滅洋,後扶清。這大概是大清的基層百姓的切身利益遭受到洋人侵占以後,於內心深處一個無可言說的期待與願望,義和團運動,也是這種心結的總爆發。
然而,正是從這個時候起,一場悲劇便已經注定了:來自落後土地上的人們維護他們自己的正當利益,維護他們堅守的道義原則,而來自“文明國家”的人卻用槍炮和武力剿殺了這種行為,為他們自己攫取了更多的利益。而作為這塊土地上落後之源、陳腐之源的大清朝廷,恰恰承載著那些無助的人們的期望與夢想,直到它把這個悲劇推向極致:讓無助的人們變得瘋狂,讓入侵者變得更貪婪,然後在這樣的殊死對決中,朝廷舉起血淋淋的屠刀朝向那些把期望和夢想寄托在它身上的人們,將“動亂”的罪名安在他們身上,將“戰亂”的罵名留給侵略者,而作為罪魁禍首的朝廷卻以傳承千年的專製王朝的頑固生命力自我保全了——根據未經考證的資料顯示,在“義和團運動”中,被義和團殺害的教民約2萬人以上,而被八國聯軍以及朝廷剿殺的義和團民,應該遠遠超過這個數字。朝廷保全了自己,八國聯軍得到了銀子,而團民和教民,這些大清的普通老百姓,他們為這場親身參與其中的動亂和戰亂付出了最嚴重的代價!
這確實是一場悲劇,即便是最出色的小說家也無法構思的最離奇和荒誕的悲劇,一場令他們的後人無法直視的悲劇,一場“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中的“三千年未有之大悲劇”。它是大清百姓的不幸,更是中華民族為三千年的專製特別是明以來的封閉自守、思想禁錮付出的代價的總和,又是一場東西方交往史上,以及人類文明史上少有的災難。對專製和封閉的反思不能為列強的殘暴做出解釋,同樣,對八國的譴責也無法阻止對專製封閉的反思,這原本就是兩個問題,隻有全麵地認識曆史,那些真實存在過的人才會如此鮮活地走進我們的生命。
最初,他們是自發的基層維權組織“義和拳”,後來他們被鼓動,成了“合法組織”,殘酷地殺害了許多教民和洋人,卻也曾英勇地抗擊過侵略者——但是自始至終,他們不過是朝廷的一個“正團級”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