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的實際運營中,內部質量控製各項措施的真正實施遠比設計和製定中的要複雜和困難得多,如何把內部質量控製的科學製定和有效執行程序結合起來,為企業的實際經營活動把好第一道關口,並且把內部控製的效果和外部審計有機地結合起來為督導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起到第二個屏障,這是一項長遠而艱巨的任務。
(四)健全的企業內部質量控製製度是現代審計的安全保障
企業內部質量控製是審計機構為確保審計質量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建立和實施的內部控製政策與程序。人們在不斷的審計實踐的積累中,逐漸總結和歸納:一般情況下,如果企業的領導層重視控製管理,且設計和實施具有較為健全和有效的內部控製,提供較為真實的會計資料,那樣企業的管理和信用可靠性的程度便會大大提高,與此同時還更有利於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審計風險也就隨之降低。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如何設計行之有效的內部質量控製框架,這一問題就顯得非常的重要。優化內部控製的設計和執行環境,合理安執行組織,科學行使董事會的監督和領導職能,為內部控製的全麵實施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同時,為了保證內部控製質量的可靠性,企業開始把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製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對內部控製係統的製定和實施進行檢查和考核,協助企業的各個管理部門有效地履行職責。
二、外部審計與內部質量控製相互協作的現狀
我國的國情和目前的經濟發展狀況來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審計監督應該是多方位、多層次的,外部審計與內部控製的不同職能和作用在協調經濟利益矛盾、加強宏觀調控和監督、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約束機製等方麵都是相當重要的。外部審計與內部控製既不能相互替代,更不能相互排斥,二者既有區別又有聯係,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科學合理的協調好外部審計與內部控製的關係對促進經濟的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但現在我國企業外部審計與內部控製之間的協調合作非常不理想,與二者潛在的相互依賴性和趨同性相比還有很大一段距離。這種距離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是外部審計未能充分利用內部質量控製的相關資料,二是內部質量控製未能充分利用外部審計的審計成果。
三、外部審計與內部質量控製二者的矛盾
作為內部審計機構內部控製體係的核心內容,內部審計質量控製既是落實內部審計準則的重要手段,也是規範企業管理的重要措施。內審質量的優劣直接影響到企業管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也會關係到外部審計工作效果的好壞。在我國,由於內部控製設計和實施的起步比較晚,雖然近些年來內審質量管理以及內審質量控製相關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整體素質還有待提高,在質量控製方麵也存著諸多問題。
第一,外部審計人員利用內部審計工作的因素主要取決於企業內部控製係統的完善程度以及企業治理的規範程度。目前我國企業內審機構的組織模式不統一,大部分內部審計機構隸屬於財務主管或總經理,甚至還有些企業一直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更有很多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形同虛設,對每個審計項目全過程的計劃和實施沒有一個完整的方案,審計工作記錄不完整,審計取證、編製工作底稿缺乏嚴格的規範,隨意性較大,審計定性不夠準確,導致審計複核、審計質量控製無從下手。而在審計實踐中,兩個團體都隻關心自身的目標需要。出於各種不同的考慮,企業管理層往往不願意讓內部審計機構公告企業的管理弊端,所以會約束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報告內部審計質量的行為。
第二,審計人員和內部控製管理人員在專業水平、協作能力以及溝通技巧方麵的欠缺也是形成這種現狀的障礙。內部審計人員作為審計質量控製的主體,其專業勝任能力、執業經驗水平、組織溝通能力等方麵素質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到內部控製工作的質量和結果。由於人性中的固執、相互排斥等特征,使得雙方都各自對對方有著防範心理,兩個團體之間不可能提供真實的資料和真誠的配合,導致相互之間形成兩不相問的局麵。
第三,目前國內一些大規模企業由於日常的內部審計工作量大,審計人員相對較少,導致內部審計人員沒有精力顧及內部質量控製的工作。一些規模較小的企業也隻是裝模作樣設置一到兩名職員從事內部審計工作,而質量控製工作幾乎處於空白。還有一部分企業雖然設置了專門的內審質量控製人員,但由於主體責任不明,忽視了內部審計管理和操作中的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沒有對審計工作輔以有效的激勵措施和責任製度,使得大多監督檢查工作都隻浮於表麵,沒有發揮真正的作用。
第四,內部審計業務的過程是內審質量控製的另外一個客體,目前國內許多企業的內部審計在業務的開展、審計項目的承擔過程中存在著許多不符合法律規範的行為,運用的技術方法滯後也嚴重影響了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在審計計劃進行之前,有些企業並沒有先對項目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而是隻憑借主觀的判斷安排審計項目計劃,漏掉了一些高風險的項目。部分審計工作人員配置不合理也降低了審計項目的質量,使審計成果不明顯。
第五,一些企業在下達審計計劃項目時缺乏必要的調研,不了解基層審計人員的職業能力和素質,使得計劃得不到有效的執行。在確定了審計計劃後,審計部門在實施過程中對具體的實施方案缺乏足夠的重視,沒能妥善的安排人員並科學的製定實施程序。其次,審計方法和步驟缺乏應有的先進性和嚴密性,導致審計人員對審計重點和審計目標的審計事項估計不足,除此之外,審計工作底稿的記錄不充分、不規範也影響了實施階段的審計工作質量,給審計定性和審計處理造成困難。
四、外部審計與內部質量控製協調合作的有效途徑
作為企業治理的兩大基石,外部審計和內部控製隻有相互協調共同協作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從審計的發展曆史來看,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時,內部控製已與外部審計緊密地聯係在了一起。隨著企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對舞弊審計的期望值也越來越高,外部審計與內部質量控製開始在不斷堅持職能分工和職業分立的趨勢下,逐漸表現出了一定的趨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