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內部質量控製的獨立性
在企業的審計工作中,外部審計具有較高的獨立性,這樣不僅有利於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工作時能夠保持客觀、公正的態度,也有利於保證審計結果的準確性。相對而言,內部質量控製的獨立性就比較差。在企業的實際運行中,企業的治理結構、管理層的意願、內部控製狀況和內審人員的獨立性水平等因素,往往都會對內部控製的獨立性產生一定的威脅,從而影響了內部質量控製工作的開展。因此,外部審計與內部質量控製互相協作的首要解決的問題就是保持內部控製的獨立性。
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權威性是保證內部審計工作順利開展的客觀條件。內部審計要想實現獨立性,就必須保證內部審計部門的組織地位足以支持其完成審計任務,同時也應保證相關的審計人員有足夠的權限使其在執行審計工作時能保持獨立性,所以企業要科學合理的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越強,地位越高,權威性越大,就越能發揮審計的作用。
(二)應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監管作用,加強審計法製化建設
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協會的組織建設和製度建設,逐步完善審計行業的管理體製,將規範審計人員行為製度的製定、執行和檢查作為審計質量控製的重要舉措。通過審計行業和審計協會的自律管理來強化內部審計質量控製,積極製定並貫徹落實新的內部審計準則。內審協會應逐步完善內部審計規範的體係建設,進一步提高相關規範的可操作性和被遵循性,明確審計機關對審計質量的方針、目標和要求,明確審計質量控製製度建設的任務,加強具體的實務操作指南建設,借鑒國外的相關控製經驗,編製符合我國國情的《審計質量手冊》、《審計操作指南》等。
(三)鼓勵並保護企業自願披露內部質量控製信息
內部控製是防範企業財務報告錯誤和舞弊行為的重要防線,也是保證企業財務報告真實、完整的內在機製。美國安然、世通財務舞弊事件發生後,各國監管機構將監管重心從單純注重財務報告本身的信息質量,轉向財務報告本身信息質量與建立健全財務報告質量保證體係並重。為此,美國2002年通過了強製性要求內部控製信息披露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我國資本市場起步較晚,發展較不完善,相關的內控政策出台較遲。針對國際市場的內控變革,我國也出台了一些列政策指引,對上市公司的內部控製信息披露進行規範。但是,考慮到條件不成熟,並未對所有上市公司強製性實施。然而,隨著資本主義市場在我國的快速發展,資本市場的有效性也在逐漸提高,有些上市公司為了向社會傳遞利好信號,以便獲取潛在的效益,便有了在強製性披露要求之外自願披露有關信息的動力。因此,相關部門應因勢利導,積極鼓勵企業自願披露內部質量控製信息,滿足使用者與日俱增的信息需求。同時,為了避免企業的管理當局麵臨不該有的風險訴訟及其他問題,應該對企業自願披露信息的行為加以保護。
(四)增強內外工作人員相互協作的意識
無論是外部審計人員還是內部控製人員,都應該站在企業的立場建立相互協作的理念,進行優勢互補。對內部控製係統的評價是內部審計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會計係統的內部控製是企業內部控製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外部審計的評估重點就在於企業的會計係統和控製環境。所以,內部控製人員可以充分利用外部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技術優勢,共享外部審計工作成果,同時,內部控製人員也應該積極配合外部審計工作,以減少外審人員的工作,提高審計效率,維護組織利益。
(五)積極構建外部審計和內部質量控製相互協作的有效機製
內部質量控製可以充分利用外部審計提供的相關資料,提高控製的效率和質量,進一步加大對企業內部的監督檢查力度。同時,外部審計也應該積極尋求內部治理控製的配合與支持,通過內部質量控製了解審計項目的最新情況。
第一,外部審計與內部質量控製的相互協作工作,要在企業管理層的支持下,由內部質量控製機構負責人組織實施,僅僅圍繞二者協調合作的目的展開,具體的協作方式可以通過召開定期會議、進行不定期會麵或者其他溝通方式完成。通過會議製定協作計劃,討論內部控製、會計程序和企業員工的具體情況,確定外部審計計劃開展的地點和領域,再安排研究開展相互協作的人員和時間,把二者的分工協作安排在整個審計計劃、審計實施以及審計報告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
第二,在審計實施的過程中,要建立便捷溝通的途徑和臨時協作的要點。當開展某一項具體的審計內容時,應根據具體的審計業務特點、具體的審計方法和審計團隊等,及時調整內外的協作方式。
第三,要規劃安排協作總結會議,對協作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及時分享工作成果和工作底稿,並根據評估結果及時對協作計劃進行整改,不斷總結和積累經驗,為未來的協作計劃提出新的思路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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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吳曉媛(1978-),女,漢族,大學本科學曆,2001年8月參加工作,現供職於中鐵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