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王亞萱:覆水難收的《肩上蝶》(1 / 3)

特別策劃

作者:李麗

《肩上蝶》多麼唯美而浪漫的名字,在美侖美奐的畫麵中,演繹著當代化蝶之戀的愛情童話。或許它的故事不夠跌宕,它的節奏不夠緊湊,但至少是一部中規中矩的文藝片。可就是這樣一部電影,投資近6000萬元,卻隻回收了1000多萬票房,可謂血本無歸。更有甚者,該片在上映之前就鬧出“剪輯權之爭”和“上海電影節遭禁賽”兩場風波,將導演與投資方的矛盾公開化。導演張之亮譴責投資方與發行方“繞過”自己重新剪輯,把124分鍾的影片剪成93分鍾並宣布退出《肩上蝶》宣傳活動。此後,電影未舉辦任何首映禮等宣傳活動,7月8日以124分鍾版本悄然上映。商業大片的投資陣勢卻隻換來文藝小片的票房收入,導演、投資人原本該精誠合作的雙方何以將矛盾累積至此最終不歡而散。在不夠健全的當下中國電影市場,《肩上蝶》事件或許並非偶然,我們無法界定孰是孰非,它的爆發為所有電影人敲響了警鍾,在吸取教訓的同時,如何選擇合作夥伴,建立怎樣的模式才更有利於合作呈良性發展,如何最大限度規避投資的風險,才是電影從業者更應該深思熟慮的問題。

剪輯權的孰是孰非

影視圈:從網上所爆出的新聞中來看,張之亮導演對投資方與發行方“繞過”自己重新剪輯,把124分鍾的影片剪成93分鍾非常不滿,電影為什麼會有兩個版本?

王亞萱:起因是這樣的:其實早在今年2月,我與劉總還有另外兩位當時的發行負責人第一次看了影片的全貌,不過是沒有染色、動效和配樂的版本。看後並不是特別滿意,劉總希望發行負責人與跟導演溝通,提出兩點意見:一是希望改片名,二是希望把片子剪短,剪到100分鍾左右。導演對所提問題都進行了詳細記錄。後來導演表示所有的後期完成以後再配上音樂效果肯定會好,劉總當時尊重了導演的決定。

於是在4月26日我們看到了124分鍾版完片。當時是組織了近百人看片,聽取大家對影片的意見。大部分人還是覺得影片節奏慢,故事性不強,沒矛盾衝突,但畫麵很美,音樂很好聽。由於電影前期的所有事宜都是張導和他的團隊在運作,雖然我們還持保留意見,但4月27日電影就要送審了,我們已沒有修改的機會了。所以此版電影很快被送審,然後拿到了公映許可證。

直到5月底,高軍老師的公司進來協助我們進行電影推廣、發行的事宜,我們就此問題谘詢了他們,他們說隻要電影還未公映,就可以繼續剪輯。因此我們決定重新剪輯。於是我們正式通知導演,但導演不接電話,劉總隻能通過導演助理傳話給導演,“說不希望因這件事情與導演傷了和氣。但片子一定是要剪的,而且最好是他自己剪。”導演的回複是“如果你們一定要剪的話,我沒有辦法阻止。但沒法自己剪,因為我認為現在的版本是呈現得最好的。”

影視圈:剪輯的過程中導演是否是不知情的?

王亞萱:絕對不是,想重新剪輯的想法第一時間就通知了導演,以上的回複中也表明了他的態度。導演的立場我們也理解,畢竟從劇本創作開始,就對這部作品投入了太多感情,也許很難跳出來客觀地剪。旁觀者清,請新的剪輯師來剪也許更能客觀地提練電影的精華所在。於是我們聯係了新剪輯師,而剪輯的過程導演也是知道的。因為剪輯需要大畫麵素材,而我手中隻有高清版本,這版的清晰度將來不足以做成膠片,所以我們必須繼續聯係導演索要素材,但結果他一直置之不理。後來不得以我們找來了所有接觸過素材的員工,才從香港拿回。93分鍾版本是從124分鍾版本內直接剪輯的,因為電影涉及到很多特效,如果添加其它內容,牽扯的事情太多了,時間上也來不及。

影視圈:既然費了這麼大的精力,那最終為什麼上映的還是124分鍾版本?電影版權不是應該隸屬於投資方嗎?

王亞萱:電影版權的確是應該隸屬投資方。但是因為124分鍾版本的公映許可證已經拿到,93分鍾版正在送審的過程中,也就是上海電影節期間,導演向媒體爆出新聞的前一天即6月16日下午,我們突然接到通知,因為張之亮發了一封函到廣電總局,稱其不承認93分鍾版本;這種情況就屬於“影片存在糾紛”,如果張之亮不撤函,那麼93分鍾版本的審查工作就無法繼續進行。

我們當即在上海約見導演解決此事,他手機一直關機,無奈隻能先與助理溝通,當晚11點多,助理過來表明會把意見轉答給導演,就在這個磋商的過程中,大約17日淩晨,我得知那篇報道出現了。事後得知,當時導演就躲在賓館的屋子裏不肯露麵。但那時因急於許可證的問題,我們都沒有過多精力關注那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