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用弓箭將人射殺的做法相似的,還有用彈子打人的做法。例如春秋時,晉靈公夷皋奢侈而暴虐,他聚斂民財建造百尺高台,雕牆畫棟,極盡華麗,他常站在高台上用彈子擊打台下過往行人,看著人們驚慌走避,則以此為樂。三國時,魏國的齊王曹芳也喜歡用彈子打人,他看朝臣令狐景不順眼,就用彈子打他的頭部和眼睛,令狐景竟然任其擊打,不肯躲避。清商丞龐熙直言進諫,曹芳又用彈子打龐熙。《太平禦覽》卷349“兵部·箭”引《晉安帝紀》說,晉安帝司馬德宗在位時,琅玡內史孫無終為人貪暴,姬妾中有人違背他的意旨,他就取彈子打她們的臉。十六國時,後趙石虎喜遊獵,善擊彈,左右手都能發射,發則必中,他常用彈子隨意打人,軍中將士們都怕他。北齊時,南陽王高綽任定州刺史時,也曾仿效當年的晉靈公,建高樓,在樓上用彈子打人。唐初,高祖李淵的第二十二子滕王李元嬰也很無賴,他任金州刺史時,每逢農忙季節就帶領侍從到鄉間遊玩,一路上招風惹草,看見行人就取出彈子擊打,行人紛紛躲避,李元嬰則縱情大笑。這些用彈子打人的事例,完全是這些虐待狂的殘忍意識的肆意發泄,根本不受法製、法規的約束,同前所述隨意用箭射人的情況一樣,隻有封建專製時代的統治者才能如此為所欲為、大膽作惡。
封建統治者用真箭作惡,有時還用假箭逗樂,真是無奇不有。如唐朝寶曆年間,唐敬宗李湛曾特製一種紙箭,箭頭也是用紙製作,裏麵裹著少許麝香或龍涎香的粉末。宮中閑暇無事的時候,李湛就把宮女嬪妃們叫到一起,他站在一定的距離之外用紙箭射她們,被射中的宮女或妃嬪,身上就沾上了香末,遍體散發出濃烈的香味,卻不會感到疼痛。當時宮中把這種紙箭叫做“風流箭”,嬪妃們都希望紙箭能射中自己,由此可以進一步得到君王的寵幸。她們之中流傳著這樣的順口溜:“風流箭,中的人人願。”李湛常用這種辦法在宮中尋歡作樂。
火(銅柱、鐵梳、鐵籠、銅缸)
我們的祖先原始人使用火,在人類發展史上邁出了重大的一步。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燒火煮飯,生火取暖,點火冶煉,火是人類不能須臾而離的朋友。殊不知,火有時還是一種慘烈酷暴的刑具。
商代末年,紂王的寵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氣乖戾,紂王為了討妲己的歡心,竟創“炮烙”之刑。“炮烙”就是把銅柱燒紅,讓犯人赤著腳在上麵行走,犯人痛得慘叫不已,就從銅柱子上掉下來,落入火中被燒死。妲己看到這種情景,果然興奮得大笑不止。這時紂王大喜,以後便經常用燒紅的銅柱子烙人逗妲己發笑,許多人也因此被烙傷或燒死,這對狗男女就是這樣把自己的歡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的。
關於紂王烙人所用的刑具,古代有不同的說法。有人說是火(十)銅格子。《史記·殷本紀》中司馬貞索引說,紂王“見蟻布銅鬥,足廢而死,於是為銅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荀子·議兵篇》記此事時說是“炮格”。《呂氏春秋·過理篇》有“肉圃為格”一句,高誘注雲:“以銅為之,有火其下,以人置上。人爛墮火而死。”顯然,這裏也認為是銅格。東漢大經學家鄭玄注《周禮·牛人篇》說:“互若今屠家懸肉格意,紂所為亦相似”,與高誘注《呂氏春秋》所言相同。
但是,更多的書中說紂王烙人用的是火(十)銅柱。《史記·殷本紀》的集解引《列女傳》說:“膏銅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輒墮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漢書·穀永傳》有“榜棰瘩於炮格”一句,顏師古注雲:“膏塗銅柱,加之火上。”說它是火加銅柱更能突出“烙”的意思,所以,《韓非子》《淮南子》等書就不稱“炮格”而稱“炮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