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為一個公司工作,你應該對自己發誓,你必須服從於這個公司。無論什麼時候,你都應該主動、積極地去努力完成上司交給你的任務。
不要給自己任何的借口和推卸責任的理由,上司要的是結果,而不是你再三地解釋原因。你應該對上司這麼說:“我一定會竭盡全力,保證完成任務。”
也許你會說:“不是所有的上司的指令都是正確的,上司也會犯錯誤。”但是,一個高效的企業一定要有良好的服從觀念,一個優秀的職員也應該有服從意識。因為上司的地位、責任使他有權發號施令;同時,上司的權威、公司的整體利益也不允許哪個員工抗令而行。
如果一個下屬不能無條件地服從上司的命令,這樣的團隊必將走向失敗;反之,下級甘願服從上司,則能產生強大的執行能力,取得巨大的成功。
因此,你要時刻記住:堅決服從命令、積極去執行的員工才是最好的員工。
當上司指派你一項任務的時候,不要問:為什麼要完成這項任務?堅決地服從,全力以赴地去完成吧!這才是正確的態度。這樣做對你在職場的發展才有好處。
強化責任感,把公司的事情當成自己的事情
追求卓越的職場中人必須清楚,在現在的企業組織裏,工作範圍的界定其實隻是每個人所該做的最小範圍。對工作有著雄心和熱情的員工,絕不會將自己局限在固有的工作範圍之內。要想在工作上有一番成就,就必須不斷尋找學習的機會,擴大自己對公司的貢獻。
現在很多公司的老板越來越不喜歡雇用那種隻知道每天固定朝九晚五、缺乏獨立思考能力和創造力的員工。總是用“那又不管我的事”作為推托之辭來逃避責任,可能在十幾年前的生產線上還有用;可是到了今天,這一套已經不管用了。作為一名員工,每天都要這樣提醒自己:你必須獨立思考並且積極主動。假設有某位員工失職,其他人所應做的,不是眼睜睜地看著情況繼續惡化下去,而是想辦法補救。
在現實中,很多老板最看重的就是把公司的事情當成自己事情的人。這樣的職員任何時候都敢作敢當,勇於承擔責任。責任感任何時候都是很重要的,不論對於公司還是家庭和社交圈子都如此。
美國一家知名公司的董事長說:“我警告我們公司的每一個人,假如有誰說:‘那不是我的錯,那是其他同事的責任。’如果被我聽到的話,我一定會開除他,因為這樣說話的人明顯對我們公司沒有足夠的興趣——你不應該站在那兒眼睜睜地看著一個醉鬼坐進車子裏去開車,或者沒有穿救生衣、隻有2歲大的小孩單獨在碼頭邊玩耍——我是絕不容許我們公司的員工這麼做的,你必須跑過去保護那個小孩才行。”
同樣的,不管是否是你的責任,隻要關係到公司的利益,你都應該毫不猶豫地去維護。因為,假如一個職員要想得到提升,公司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他的責任。要是你想讓老板知道你是一個可造之材的話,那麼你最好、最快的方法,就是積極地尋找並抓住每一個可以促進公司發展的機會。哪怕不是你的責任,你也要這麼做,因為公司的事情就是你的事情。
隻有主動地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對公司和老板負責、對客戶負責的人,才是老板心目中最優秀的員工。
把自己的職責範圍劃分得很小的人,通常對公司的事務缺乏熱情,這樣的人永遠也難以在老板心中留下好印象。
假如你總是推卸自己的責任,老板也許會看到你有某方麵的才華而暫時不會辭退你。但是在老板心中,你一定是一個不能夠委以重任的人。
任何時候,“公司的事就是我的事”都不應該是一句簡單的口號,而是有責任感的員工的自我意識。隻有努力擴大自己對公司貢獻的員工,才是聰明的、有廣闊發展前途的。
在工作實力和人脈方麵為得到提拔奠定好基礎
要得到提拔,切忌聽天由命、守株待兔,我們要努力運用適當的策略,讓上司“提拔”的機會找到自己。
除了努力工作,擴大自己的貢獻,還需要做的努力,就是挖掘能力和構築人脈。有專家指出,大體上可以通過五個主體活動來實現。通過切實履行這五個行動階段,實力與人脈就會像“漩渦(螺旋形)”一樣不斷地上升、擴大。這五個主體活動就是:“給自己貼上標簽”、“做出內容”、“擴展朋友圈”、“散播自己的信息”和“積極爭取機會”。
第一,給自己貼上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