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我是傳奇(1 / 2)

龍潭峽,寒風呼嘯。

山頂,兩兄弟立於風中,緊緊相擁,傲然而挺拔。

趴在誌遠腳下的青年,與誌遠兄弟二人挺拔的身影,形成極致而強烈的視覺反差!

這是血染的風采!

周圍的警察沉默了,毫無疑問,這是一件極大的功勞,極大的榮耀,但,這不屬於他們,而是屬於那個滿臉是血、拖著長刀的那個少年。

他,是一個傳奇!

試問,一個少年,才十三歲,誰敢單槍匹馬勇闖毒窩,還把這個毒窩給端了?

不說其他,單說他臉上還不在不停流血的傷口,試問,換做別個同樣大的孩子,早就哭爹喊娘了,而他,淡定從容,這份風度,又有幾人能與之相比?

隻有他,吳誌遠!

他臉上的血,此時此刻,不但讓人不覺得邪魅,反而使得他的看似嬌弱身軀,在周圍警察的眼中,無限高大。

年紀小小,他已經初露崢嶸。

“潛龍!”所有的警察中,為首一人,低聲開口。

他是派出所所長吳邦德,算起來,與誌遠父親是同輩,他為龍宮鎮上有這麼一個英雄少年感到驕傲,同時,他臉上,也羞愧無光。

有人在他眼皮底下製毒,販毒,他竟然不知情。

這是布依寨,雖然寨與寨之間不時會有爭端,會有衝突,但在他的管理之下,這裏,可以算上一片淨土,在他看來,這裏,是毒販的禁地,毒品,在這一帶,是個忌諱,人人深惡痛絕,他沒想到,竟然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他感到臉上無光!

這事,注定會被傳出去,誰也瞞不住,那個少年,注定會成為所有布依族人心目中的傳奇。

沒人能遮擋得住他的光芒。

此時此刻,那個西裝革履的青年已經被拷住,房裏的兩男一女,已經被派出所的人帶出來。

吳邦德眼睛急劇收縮,有一人,他的手,竟然被砍斷了。

毫無疑問,就是那個少年砍的。

這也無妨,隻要他是生命受到威脅,正當防衛,他便無罪,更何況,這裏是布依寨,布依族隨身帶刀,已經是大家的共識,習以為常,更何況,他還是一個孩子,未成年,如何給他定罪?

他是英雄!不是少年犯!

他們未出警前,鎮上,已經傳開了。

那個叫鄭勇的少年,沒到派出所之前,已經大肆宣揚,有一個龍潭寨的少年,背負長刀,獨闖毒窩。

全鎮的人,都知道了!

就算是吳邦德,也不敢觸犯眾怒。

“嘿嘿,我哥,是真英雄!”鄭勇和誌遠分開,第一次,他用力拍著誌遠的肩膀,看著誌遠還在流血的臉,他眼睛裏,竟然有一絲羨慕。

他覺得,那才是英雄該有的勳章!

鄭勇拿出一些紗布,細細給誌遠包紮起來。

誌遠的血,終於止住了。

“小勇,你記住,我們練拳,不是為了好勇鬥狠,而是為了保護自己,保護身邊的人!男兒大丈夫,我們從不惹事,但我們不怕事!你給我記住了,你以後不要動不動就惹事生非!”誌遠認真說道,語重心長。

“切!”

鄭勇嘴角一翹,嘀咕道,“每次我在外麵打架,就被你罵,可你一出手,比誰都狠!”

“你說什麼?”誌遠雙眼一瞪。

“沒什麼,沒什麼,遠哥說的是!”鄭勇脖子一縮,幹笑道。

“小開,還記得大伯嗎?”正在這時,吳邦德走了過來,輕笑道。

“沒見過你!”誌遠瞥了吳邦德一眼,漠然道。

他家三代單傳,他哪來的大伯?簡直是胡言亂語。

“喲嗬!小子,你長大了!”吳邦德旁邊,有一個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走過來,準備拍誌遠的肩膀,瞬時間,誌遠身子一偏,抓住來人的手腕。

“我不喜歡別人拍我的肩膀!”誌遠回頭,當看清來人的模樣,眼睛裏,頓時閃出一道寒光,“是你!”

“哢嚓!”誌遠手腕用力一翻,一聲脆響傳來,中年男子慘叫一聲,縮著身子,硬生生地矮了誌遠一個頭。

“砰!”誌遠一腳踢在中年胸口上,悶哼一聲,撲倒在地。

“我找你已經找很久了!沒想到你是派出所的人!”誌遠咬牙切齒,往前撲去,就是一陣拳打腳踢。

“小開,住手!”吳邦德終於反應過來,著人將誌遠拉開,卻在這時,旁邊的鄭勇又撲上去,對著中年男子的頭,就是兩腳。

“我說住手,你們沒聽到嗎?”有幾個警察,終於把誌遠兄弟拉住。

這時,地上的男子,已經鼻青臉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