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裏王長生不斷參與獵殺入侵的蠻獸的戰鬥,他的法術戰技無法運用,但戰鬥意識還在,經過一日的野蠻搏鬥,他靜靜懂得了運用自己肉身的力量,暴發出凶狠的戰力,讓同行的烈火部族人對他大為讚賞,直言是可造之材,是烈火部優秀的戰士。
王長生對此無感,但心裏還是小小得意一番,現在他很想去闖蕩血路,一探彼岸之門的究竟,他可不想活活老死在這無名之地。
他一心想繼承青山老道的遺誌,要的是修真,要的是長生,可不是什麼優秀的部落戰士。他剛一提這個想法,就被蠻殷打斷,說他這樣的弱雞,去那血路不過是給別人送菜,讓他還是趁年輕好好享受一下部落和平的日子,然後晚上積極為部落繁衍做貢獻才是正理。
“你得多吃點蠻獸的肉和喝點蠻獸的血,這些對你的力量成長有幫助!而且這些血肉能幫助你抵抗衰老,活得更久!”蠻殷對阿花撿來的這個弟弟還是很照顧的,不是在傍邊指點他一些狩獵和奈何平原生活的常識,對王長生幫助很大。
“我還是吃點粉粉薯得了,它們太難吃了。”進食蠻獸血肉可以幫助這裏的人們增長氣力,甚至有延緩衰老的作用,是生存的常識,不參與狩獵的女人甚至沒有資格享用,但王長生對此還是有點抵觸,這畢竟太野蠻人了,這裏完全沒有烹飪的理念,完完全全的茹毛飲血。
“小屁孩,還懂得矜持!”蠻殷用力拍了一下王長生的肩部,發出嘭的一聲巨響,王長生腳下的地麵一陣震動,兩隻腳深深的印下幾寸。
“不是矜持,真的是吃不慣!”王長生齜牙咧嘴,感覺骨頭都快鬆垮掉,真是驚人的氣力。
“你這態度還想去血路,你知道血路是怎麼樣的麼?哎,如果這你都不能習慣,我看你還是死了那條心吧。”蠻殷皺了一下眉頭,似是想起了什麼讓人頹然的事情。
“血路很長,都說很難通過,但這血路到底是什麼地方呀?頭領。”王長生忍不住打聽起來,他實在太想知道了。
“哈哈,年輕人總是這好奇!我提前講給你聽,也可以。畢竟兩日頭後,我也老了,到時我會去血路碰碰運氣的。”蠻殷目視遙遠的東方,透出渴望和恐懼混雜的神情,傳言那裏就是血路所在,整個奈何平原最令人向往和充滿神秘的地方。
奈何平原擁有幽河,在幽河的灌溉下,平原上的生物沒有外圍荒野的狠毒詭秘,這裏的東西進食後不會發生種種不祥,是個部落懶以生存的根基所在。
各個部落的女人由於肩負繁衍後代的原因,一般隻負責生育和采摘可食用植物的根莖果實。男人負責戰鬥,主要是驅逐入侵領地的各種蠻獸和外族敵人。但一般生長到第五個日頭以後,部落裏的男女都 開始走向衰老,慢慢步向死亡,到第七個日頭基本就會結束自己短暫的一生。
然而,不甘如此度過短短一生,默默等待衰老死亡的族人,可以有另外的一個選擇。那就是闖奈何平原的死亡血路,在血路上得到生命力量,讓生命發出最後的璀璨光輝,幸運的話,就能夠獲得足夠的生命力,有足夠的時間穿過血路,到達彼岸之門,進入彼岸世界,從而獲得永生。
在血路上,要獲得生命力量,隻能通過殺戮,每殺死一個生命就能獲得一定的生命力補充,也能獲得更強的力量,從而獲得更長的生命,在血路上走得更遠。
殺死的生命越年輕越強大,能得到補充的生命力也多,得到的力量越強。所以年輕的族人去闖血路固然優勢更大,但更容易成為大家狩獵的目標,往往隕落得更快。因此,去闖血路的各族強者都很少有剛出生兩三個日頭的,他們雖然年輕,充滿活力,但他們戰鬥的經驗太少,又充滿誘惑,他們往往在血路的開始就被人集火殺掉了。
據傳,在血路把殺死的強者的血肉吞噬掉,有可能獲得更強的力量和更多的生命力,這個說法有點難以考究。它並不像殺死生命就能會得生命力和力量那樣的真實可信,可這種說法也有不少部落奉為聖典,嚴格執行。這些部落會把他們殺死的每一位強者得血肉都吞食掉,甚至會選擇活殺——在敵人活著的時候飲其熱血,生食其肉。
王長生自修真以來,一直信奉不傷天和,合道求真,此時聽到這種駭人的做法,心裏久久不能平靜。這些部落真是該死,這完完全全的魔道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