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933年8月,畢加索再也沒辦法在坎內待下去了,他搭上汽車,在途中某處接來瑪麗·塞瑞絲,由謹慎的司機伯丁駕著駛往巴塞羅那。這是在1931年共和政體成立以來他第一次到西班牙去,可是他似乎對國王被推翻和總統的選出都沒有任何反應。政治對他一直沒有太大意義,何況在這個節骨眼上一定有很多別的事占去了他的心思。
回到巴黎之後,他在博易傑洛普畫了一些以鬥牛為背景的作品,這是一些野蠻的圖畫,上麵的野牛、馬匹或一個女鬥牛士,都可怕而痛苦地死亡了,常常是一片混亂的扭曲肢體、牛、角劍還有身體,這類畫作一直持續到1934年。
1934年裏,不快樂充斥著他的繪畫以及木刻。這年夏天,他畫了一幅《馬瑞特之死》,上麵是一個極端醜惡的長牙女怪物,向著昏迷的瑪麗·塞瑞絲衝去,用一把大菜刀刺她,刺的時候還伸出長長的尖舌頭。一兩天之後又有一幅,畫麵上的瑪麗·塞瑞絲跟一匹鬥牛場的馬混成一堆,被一頭野牛撕裂,野牛身上刺著一把劍。
夏天到了,畢加索再次帶著瑪麗·塞瑞絲出發,這次他們遍遊了西班牙北部。若是別的人,例如高更,很可能就會留在巴塞羅那或其他任何能讓自己平靜的地方;但畢加索卻是個慣性的動物,一個習慣的日常生活方式,不管多麼令人不快,對於他的工作是必要的。雖然巴黎意味著混亂、激烈的爭吵、不快樂,而且現在已不可能再隱瞞下去了。他還是回到了巴黎。
瑪麗·塞瑞絲懷孕了,而在1934年與1935年之間畢加索和奧爾佳的關係也瀕臨破裂,他開始談到離婚。畢加索從無離婚的經驗,西班牙在共和政府成立以前根本沒有這種製度。離婚這件事一般人都知道是很困難、極緩慢,而又昂貴的,並且還得有充分的理由。畢加索看來並沒有適當的理由,但仍然提出了訴訟。
當他聽取了別人的法律忠告後,他發現自己的情況複雜無比,既然西班牙以前一直沒有離婚製度,因而在法國法庭完全了解西班牙當前的狀況之前,他也不可能在法國離婚,尤其奧爾佳又強烈地反對這件事情。當他終於發現完全的離婚在此刻是不可能的時候,就開始考慮合法分居。他的律師告訴他分居不隻包括人的分開,還包括財產的分配,於是這場紛爭達到了新的痛苦高峰。
如果把畢加索的畫都算作財產的話,總計起來的確為數頗大。奧爾佳和她的律師當然希望是這樣,於是很急切地請來了法院的封條貼在畢加索的畫室門外,使他在案子結束之前沒法碰到自己的作品。1935年7月,在奧爾佳終於直接與他談判並離開他之前,他已經遭到了無可估計的精神損失,尤其是整個過程中律師們不斷地窺探他,侵入他一向重視的私生活。
最後他的畫沒有被奪走,但卻花去相當大的代價:奧爾佳得到一筆極大的津貼、博易傑洛普的房子,還有保羅的監護權;而畢加索則保留了波提街的寓所以及他的畫作。雖然他的個性倔強,雖然他狂怒地反對被迫失去自己所擁有的一切,他卻不是奧爾佳和律師的對手。
在這一段漫長而紛亂的可憐日子裏,有幾件事使他很感安慰。其一是他和瑪麗·塞瑞絲的女兒瑪麗亞·康賽普瓊的出世,他把她叫做瑪雅,並且十分疼愛她——她是個最美麗的小女孩;另一件就是他的老朋友薩巴提斯的來訪。
薩巴提斯在拉丁美洲做了1/4世紀的報人之後回到了西班牙。畢加索在1935年7月13日寫信給他:“房子裏隻有我一個人。你可以想象到發生了什麼事以及還有什麼事在等著我。”秋天的時候,畢加索已經經曆一部分在等著他的那些事情,再度寫信給他,要求他和他的太太到波提街來和自己同住。薩巴提斯和畢加索在1904年於巴塞羅那分別後,卻在1935年的巴黎相聚,他們見麵的時候,中間那些分離的歲月好像從來沒有存在過一般。
當時,畢加索與奧爾佳的案子還沒有定下來,各種文件、律師的書信仍然會大量湧來,無休止的爭論與無法推卸的見麵越來越多。像他這麼一個有創造力的人幾乎到了窮途末路,1936年裏他完全沒法作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