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被“掏空”的初戀情人:那個原告永遠無法出庭(3 / 3)

不久,李旭光又來找白亞芬借錢了,這次是因賭博輸了,向她借3萬元錢。白亞芬恨鐵不成鋼數落了他一通,但還是拿出3萬積蓄給他。隨後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白亞芬沒有錢了,但還是耐不住李旭光的死磨硬纏,又先後找周老板借了25萬,這一次,白亞芬多了個心眼,讓李旭光給自己寫了借條。但李旭光已經無所謂了,他認為給她寫100張借條她也不會讓自己還的。

眼看李旭光把自己當成“提款機”,白亞芬很鬱悶。情緒低落時,她和周老板走得很近並發生了關係,38歲的白亞芬懷孕了。而得知白亞芬懷了周老板的孩子,李旭光覺得白亞芬“背叛”了他,氣憤離去,後來,便再也沒來找過她。2003年年底,白亞芬生下了兒子,這之後,她聽說李旭光賭博欠了一屁股債,離婚跑到了外地。

2005年,兒子兩歲時,周老板全家移民去了澳大利亞,臨走前,周老板給了她50萬。白亞芬拿出其中的30萬開了家美容店,和兒子過上了相依為命的生活,直到2007年遇到了開茶館的王明忠。

王明忠離異,雖然脾氣暴躁了點,但人還不錯,對白亞芬的兒子也很照顧。在同居四年後,2011年,兩人辦理了結婚證。按理,折騰了大半輩子的白亞芬這下終於可以過上一個安穩的日子了。誰知,李旭光又在此時出現。

這次重逢和上次不同,李旭光衣著光鮮,開著一輛寶馬來看白亞芬。他告訴白亞芬,幾年前外出躲債他臥薪嚐膽辦了一家工廠,現在過得還不錯。而多年漂泊,他最感念的還是白亞芬。當年年輕氣盛誤解白亞芬,卻不知白亞芬為了幫他吃盡多少苦頭。他發誓一定要幹出點名堂,在後半生彌補白亞芬。一番真誠的話語再度喚起白亞芬的初戀情懷。

2012年春節前,李旭光說自己工廠要增資擴產,是個投資好機會,邀請白亞芬去實地參觀。白亞芬實地察看後相信了李旭光。回到家,她把這些年做生意積攢下來的140萬打到了李旭光卡上。但李旭光回信說還不夠,還差100萬,於是,白亞芬又瞞著丈夫偷偷地把他的錢劃了100萬到李旭光賬戶上。

兩個月後,王明忠偶然之間發現賬戶上少了100萬,便找白亞芬詢問,得知白亞芬是把錢借給了初戀情人後,勃然大怒,經常對她施以暴力。而白亞芬也不甘示弱,吵鬧之後與丈夫分居,拒絕過夫妻生活,還揚言要與他離婚,嫁給李旭光。

見錢要不回來,老婆也要跟人跑了,王明忠惱羞成怒,2012年9月7日,將白亞芬打傷住院。之後幾天,白亞芬離家出走,手機關機。王明忠尋妻未果。

10月4日,王明忠聯係到白亞芬,兩人見麵話不投機,大吵起來。王明忠開車載著白亞芬來到邱隘鎮通途路的偏僻無人處,兩人打了起來。王明忠情急之下,用車上一把單麵刃的折疊式水果刀刺向了白亞芬胸部,導致白亞芬當場死亡。王明忠見殺死妻子也很慌張,立即駕車來到鄞州區東吳鎮小白嶺龍珠亭附近的垃圾場拋屍。隨後,他逃往山東青島,之後又壯著膽子返回寧波辦了張假身份證,躲藏起來。

而這邊白素芳在許久沒有妹妹的音訊後報警,2013年2月22日,躲藏在寧波鎮海的王明忠被警方抓獲歸案,並帶其指認拋屍現場,發現了白亞芬的屍體。而白素芳在得知妹妹之死是因為李旭光後,便假借妹妹名義狀告李旭光索賠,便有了前文所述的蹊蹺一案。

真相大白,李旭光痛悔不已。2013年清明節,他特地來到白亞芬的墓前掃墓謝罪,並向白素芳承諾,今後他將每月支付白亞芬兒子的生活費直到他成人為止。待他生意穩定後,他會分期還清當初白亞芬借給他的錢。他懺悔地說:“在白亞芬眼裏,我和她兒子就是她最親的親人了,遺憾的是我辜負了她。現在讓我替她盡點義務也是應該的。”

而法院這邊在確定白亞芬已經死亡後,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非白亞芬本人簽字,也非其真實意思表示,原告主體不適合,故駁回了原告方的起訴。建議待白亞芬繼承人確定後,再依法主張權益。至於幫她打官司的律師,因為在沒有直接接觸委托人的情況下,僅僅憑著郵寄收到的材料就草率地辦理了委托手續,法院也將通報司法局,由主管部門對其做出相應處理。

(因涉及個人隱私,本文除犯罪嫌疑人外,其他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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