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和留了我二十四小時後,將我釋放了。
他們在“證據”上隻發現了戴清麗的一個人的指紋,並沒有發現我的半點指紋,所以他們因為證據不足,無法強行把我留住。
嗯,戴清麗這隻替罪羊,隻好委屈你了,誰叫你讓曉潔一直像個啞巴一樣,吃黃蓮的時候有苦說不出呢?
哈哈,我不得不為自己的機智點個讚。我早就把最壞的打算考慮清楚了,我早就知道找出“證據”是遲早的事,因此,行凶之後,我特地把自己的指紋清理幹淨,然後從陳思良先生的衣服上盡可能多地收集戴清麗的指紋,接著就是“複製”“粘貼”的過程了。一切大功告成後,就是等待替罪羊上鉤了。
雨停了,可惜天空還是沒有放晴的趨勢。烏雲還是壓得很低,無處的悶雷斷斷續續地響著,暴風雨隨時都會到來。
我走到警局大門口的時候,名叫獨孤執天的高中生叫住了我。
“鄒憶甜小姐,請留步。”
我停下腳步,有些膽怯地望著他。我想象不到他在此刻會說些什麼,更沒有勇氣去想,我隻能肯定的是這個人很不簡單。
“我以為清理掉自己的指紋就沒事了嗎?”他兩眼放光,“三年前的那起意外車禍真的是個意外嗎?”
我石化了一般定在原地,腳步遲遲也邁不開。我不記得在原地待了多久,我也忘了獨孤執天是什麼時候離開的,我能記住的就是那時下起了雨,雨絲不多雨點卻很大,有種被冰雹砸中的感覺。
道路邊開滿了嬌嫩的小紅花,總感覺它們是被鮮血染紅的。我很想知道到底會有多少小紅花在暴風雨之後凋零,又有多少小紅花會堅持到太陽出來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