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九二年開始寫小說的,時年三十五歲。步入中年仍有心於此,隻因羨慕小說家把別人的生活拿過來給自己過,於是我這個高考語文沒及格的工科學士,竟勉為其難地越俎代庖,舞文弄墨起來。

當時我認為,除了不懂遣詞造句,反比許多作家更適合寫小說。首先是,我到過許多地方,見過許多人,知道可以寫什麼。其次是,我會打電腦,這能免除用筆寫稿謄稿的麻煩,也免得寫出一手壞字到處丟人。再其次是,寫小說隻是業餘愛好,既沒有追求功名的野心,也沒有賣字營生的壓力,高興怎麼寫就怎麼寫。其實我錯了。當我揚起風帆正要乘風破浪時,才發覺我駕的是一條破船。而這條破船,是在文化大革命時代隻隨便釘了幾個釘子就下水了,載沉載浮,若泥船渡河,正岌岌可危呢。當我意識到絞盡腦汁想出來的一個句子,竟不如小學三年級學生寫得自然,便十分沮喪,心裏很難受。

幸好我不是那種愛麵子的人,自尊心也很一般,因此我能夠像小學生一樣,跟著老師亦步亦趨地往前走。當時我給自己找了一個美國老師,他是海明威。海明威說,你要尋找準確的字眼,我就翻字典翻得特別勤,若手頭沒字典就不寫東西,於今亦然。海明威又說,你要練習去寫簡單的陳述句,我就把一句話刪了又刪,盡量縮短它。海明威喜歡淩晨寫作,我也早早起床,三點鍾就從被窩裏爬出來。海明威說,如果你刪掉你所聽說的重要事情或事件,故事即在藝術上加強效果。設想你把最喜歡的東西都舍去不要了,得到的肯定比原先的好。

本小說集內的“荒原之夜”和“午睡之前”,便是模仿海明威的兩次嚐試,連篇名都有模仿的痕跡。海明威小說中有“世界之都”、“士兵之家”以及“世界的光”、“雨中的貓”,都是我喜歡的。

雖然喜歡海明威,但明白我不是海明威,也成不了海明威。若始終一板一眼地模仿海明威,要麼越寫越生硬,要麼什麼都覺得不值得寫。於是我開始注意毛姆,因為毛姆講故事講得好。本小說集內的“森林裏的故事”和“一個懂古埃及語的女研究生”,都有模仿毛姆的痕跡。

你會用詞了,你會寫句子了,就看你能不能寫出好故事來。幸運的是,我學著寫小說的同時,還承擔著另一項同樣重要的工作,那就是天天給剛上幼兒園的女兒講故事;必須用孩子能理解的普通詞語,把諸如《白雪公主》、《青蛙王子》乃至《西遊記》、《水滸傳》,一個個講出來。對小說而言,這是一種有效的訓練。

另一種訓練,便是寫自己的夢。你晚上做夢了,那裏麵有人物有情節有故事,醒來後不管是夜裏幾點鍾,立刻披衣起床,趁夢境尚未完全消失,把它不動腦筋地寫出來。在最初的兩年中,我寫了八萬餘字的夢故事;其中有意思的幾個夢,被我收錄在本小說集內的“塵封的記憶”中。後來不再寫夢時,對如何描寫小說中的人物與環境,便有了些許分寸感。

我明白人的生命非常有限,寫小說能夠較多關注並反映其他人的生活和命運,就好像同時過著好幾個人的生活,同時有了好幾條生命,仿佛多活了若幹年。

我認為,小說中沒有哲學命題,也沒有道德觀念,因為這兩者隻包含在小說所反映的人類生活中,而不在小說中。古人講“言之不文,行之不遠”,因此我更注重如何準確而妥帖地表達,也就是如何遣詞造句。

文字有唯美的,有簡約的,有豐富變化的,有平淡無奇的,但無論哪一種,隻要你用心表達,不固步自封,開放自己的詞語體係而不是封閉它,你就會越發得心應手。不過有時候,不完善的結構,或稍嫌別扭的用詞,反而產生強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