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們能否享受事業單位2006年6月30日前退休中級工的生活補貼待遇(1 / 1)

我們能否享受事業單位2006年6月30日前退休中級工的生活補貼待遇

政策之窗

問:編輯同誌,我們是縣果苗場(事業單位)2006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初級工以下人員。根據有關精神,事業單位2006年6月30日以前退休的中級工以下人員,按現行退休中級工的生活補貼標準執行。而我們2006年6月30日以後退休的初級工以下人員卻不能享受2006年6月30日以前退休的中級工以下人員生活補貼標準,我們對此有意見。請問:我們能否享受事業單位2006年6月30日前退休中級工人員的生活補貼待遇?

讀者:張先生等

答:讀者你們好!廣西崗位設置工作於2006年7月1日工改後正式實施,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崗變薪變,每個崗位都對應一個績效工資或生活補貼標準。工改後退休的人員按規定參加崗位設置確定崗位,並執行相應的生活補貼標準。而工改前退休的人員不參加崗位設置,尤其是退休的工勤人員無論是中級工還是普通工,其津貼補貼在績效工資實施以前執行的是同一標準。為了銜接好工改前後國家和自治區津補貼政策,廣西績效工資政策作了進一步完善,規定工改前退休中級工及以下的工勤人員從2014年7月1日起,統一按一個生活補貼標準(中級工)執行。

由於你們均是2006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中級工(不含中級工)以下人員,因此,不能享受事業單位2006年6月30日前退休中級工生活補貼待遇。

編輯部:魏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