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樂業,讓工作成為一種享受(1 / 3)

第十章 樂業,讓工作成為一種享受

生命的價值在於職業

人的生命價值就在於他職業生涯方麵的貢獻和成功,生命因職業而變得有力和崇高。

在我們的一生中,無論我們是富有還是貧窮,是幸福還是不幸,我們可能無法選擇,但我們卻能夠選擇去履行那些貫穿於我們職業生涯中的職責。隻有辛勤地工作,才能證明自己的人生價值。工作自身,也成為人們實現人生目的的唯一方式。熱愛職業,等同於熱愛生命,這是人類偉大的情操之一。

人生的目的或者意義究竟是什麼?對此,人類曆史上有著眾多的解答。東方的眾多教義將人生的目的視為成仙成佛,人生的意義在於為來世或者極樂世界修行;而在西方,中世紀以前的教義中,也將放棄現世、刻苦禁欲,最後進入天堂作為人生的目的。無論東方還是西方,那時候都很輕視世俗的勞動和生活。

經過中世紀的漫漫長夜,美國新教的興起改變了人們對人生目的的看法。新教徒有著這樣一種信仰:為了來世或天堂,放棄現世的義務是自私的,是在逃避世俗責任。與此相反,履行職業的勞動既是造物主賦予每個人的神聖義務,也是人能夠進入天堂的通行證。不是修行,而是世俗的勞動,才能使人生具有價值,才能使人在造物主麵前具有意義。職業勞動成為不應被蔑視的、高尚的、證明我們人生意義的事情,職業本身也就成為人生的目的。

在新教看來,造物主的神意已毫無例外地替每個人安排了一個職業,人必須各司其業,辛勤勞作。職業是造物主向人頒發的如何在塵世生存的命令,並要人以此方式為造物主的神聖榮耀而工作。也隻有恪盡職守、兢兢業業,才能討得造物主的歡心,才能進入千百年來人類夢寐以求的地方。

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不滿》一書中提到:“如果是出於自由意誌的選擇,為了謀生而從事的日常工作會帶來非比尋常的滿足感。通過升華,工作能從個人喜好或直覺衝動中發掘潛力,這種原始力量,由於其內在原因要比尋常的力量來得更為強烈。”

人世間的事情就是這樣,人們必須工作以換取生活,當然有其他的交換方式,如搶劫、行騙等,但這些方式會產生惡果。生活對我們任何人都不容易,我們必須工作,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愛自己。

我們的生活目的不僅僅是讚美上帝和證明他創造的奇跡,更是要通過手和腦的工作——主要是腦——去消費。我們生活在一個以工作為主導的社會中,人們被與消費職責緊密關聯的工作倫理所控製。人們工作是為了創造,除了滿足我們的溫飽,提高人們的生存質量外,還在為社會貢獻和創造更美的價值。

無論你有多麼崇高的使命感,多麼遠大的理想,你必須工作,否則在經濟上不能獨立,其他想法也無法付諸實施。任何人——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必須工作才能生存。人不能不工作,工作是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一個人應該為實現自我價值而努力奮鬥。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布堪納特別迷戀美式足球,是一位鐵杆球迷,他從不錯過每年1月間的季後賽。原本一場60分鍾的比賽,少不了犯規、換場、中場休息、傷停補時、教練叫停等,這樣要耗費很多時間。花這麼長的時間在電視機前看比賽,布堪納感到很浪費時間,甚至產生了罪惡感。然而,球賽又不能不看,為了在心理上找到平衡,他決定給自己找點事幹。他記得曾經從後院撿了兩大桶核桃,於是就把這些核桃搬到客廳裏,一邊看電視,一邊敲核桃,這樣或許能心安理得一些。

布堪納邊看球邊敲核桃,還在不停地思考:為什麼自己長時間坐在電視機前會有罪惡感?為什麼自己這麼一會兒沒工作心裏就覺得不踏實?布堪納在不斷地敲核桃的過程中悟出一個道理:社會讚許工作,工作不僅對個人有好處,對其他人也有好處,如果一個人飽食終日,無所事事,那麼除他自己的得失之外,別人也享受不到他從事生產帶來的“交易價值”。

布堪納認為:社會對工作賦予道德上正麵的價值,直接或間接地促進了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如果有一天人類停止了勞動,那就意味著人類社會自身的毀滅。除為賺錢而勞動之外,憑借每天工作的進行,人們還可以滿足心理上的欲望,並借此肯定人生的價值,實現人生質的飛躍。從這個意義上說,勞動是一種快樂。

如果我們僅把職業作為一種謀生的手段,我們就不會去重視它、熱愛它;而當我們把它視為深化、拓展自身閱曆的途徑時,每個人都不會從心底輕視它。職業帶給我們的,將遠遠超出其本身的內涵。職業不僅是生存的需要,也是實現個人人生價值的需要。一個人總不能無所事事地終其一生,應該試著把自己的愛好與所從事的工作結合起來,不管做什麼,都要從中找到快樂,並且要真心熱愛所做的事。

人的生命價值,根本而言就在於他職業生涯方麵的貢獻和成功。從曆史的角度看,一個人之所以流芳百世,也往往是由於他在職業生涯方麵的成功,為社會、為後人留下了寶貴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從哲學家柏拉圖、軍隊統帥亞曆山大、使徒保羅、牧師馬丁·路德、律師林肯、軍人內森·黑爾,到出版商兼政治家富蘭克林、詩人愛默生、商人洛克菲勒、企業家福特等,他們都用職業方麵的艱辛,換來了事業的輝煌,從而也取得了生涯的成功。中國儒教聖人孔子曾說:“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這段話正是這個大思想家的職業生涯,也是他人生成長過程的精辟寫照。

從人生的角度看,生命是一個人在世界上的載體,沒有生命,人無法生活在這個充滿鳥語花香的生動世界上。

人的生命是人存在和成長的根基,是人能與天地萬物一起蓬勃發展的條件,所以非常珍貴,我們隻有倍加珍惜和愛護才能對得起賜予我們生命的父母和哺育我們成長的全社會。我們被賜予鮮活生動的生命,同時也被賜予與生命相隨相伴的義務和職責。世間有生命的萬物,都被賦予了各自生命的職責。從田野裏的草叢,到天空中的雄鷹,自然萬物所以會有豐富絢麗的色彩和美妙絕倫的秩序,就是因為這些事物總在按照各自生命的規律存在和發展。同樣,在人類社會中,諸事有序,風調雨順,也正是由於人們天天都在履行自己瑣細的職責,都在力圖使自己的生命更加充實和富有意義。

我們的生命,就像是一個火柴盒,裏麵裝有許多火柴。每當我們點燃一根,雖然盒子裏減少了一根,但也發出了光和熱。善用火柴的人,能點燃起一片燦爛的燭光,一堆熊熊的烈火;不善用火柴的人,盲目或過早地劃盡了火柴,結果白白浪費;那些最不懂利用的人,則使火柴浸濕、損耗,點不出一絲火星。生命的職業就是讓人們像火柴盒裏的火柴能夠運用自己的潛質燃燒起熊熊大火,點燃自己,照亮別人。生命因職業而具有意義,如果人盡不到職業責任,就等於沒有使火柴點燃起熊熊大火。一個具有生命的物體,隻有孜孜不倦地盡自己的天職,才能使生命真正富有意義,才能使生命變得有力和崇高。

因此,當一個人年老垂暮的時候,令他欣慰的,除了膝下的子孫,主要是他幾十年職業活動的成果。其實,他之所以欣慰,也往往因為膝下子孫從事職業活動為社會作出了貢獻或取得了成功。

閱讀思考:

1.對“生命的價值在於職業”這個觀點,你是如何看待的?

2.你實現自己生命的價值了嗎?

把工作當成人生的樂趣

羅斯·金說:“隻有通過工作,才能保證精神的健康;在工作中進行思考,工作才是件快樂的事,兩者密不可分。”

曾經有個美國記者到墨西哥的一個部落采訪。剛好這天是個集市日,當地土著人都拿著自己的物產到集市上交易。這位美國記者看見一個老太太在賣檸檬,5美分一個。

老太太的生意顯然不太好,一上午也沒賣出去幾個。這位記者動了惻隱之心,打算把老太太的檸檬全部買下來,以便使她能“高高興興地早些回家”。

當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訴老太太的時候,她說出的話卻使這位記者大吃一驚:“都賣給你,那我下午賣什麼?”

人生最大的價值,就是對工作有興趣,並從工作中獲得樂趣。愛迪生說:“在我的一生中,從未感覺是在工作,一切都是對我的安慰。”

然而,在職場中,像賣檸檬的老太太那樣,把自己所從事的工作當做樂趣的人並不是太多,尤其是那些在大公司工作的白領、金領等,他們擁有淵博的知識,受過專業的訓練,朝九晚五地穿行在寫字樓裏,有一份令人羨慕的工作,拿一份不菲的薪水,但是他們並不快樂。他們是一群孤獨的人,不喜歡與人交流,不喜歡星期一;他們視工作如緊箍咒,僅僅是為了生存而不得不出來工作;他們精神緊張、未老先衰,常常患胃潰瘍和神經官能症,他們的健康真是令人擔憂。

當你在樂趣中工作,如願以償的時候,就該愛你所選擇的工作,不輕言變動。如果你開始覺得工作壓力越來越大,情緒越來越緊張,感受不到工作中的樂趣,沒有喜悅的滿足感,就說明有些事情不對勁了。如果我們不從心理上調整自己,即使換一萬份工作,情況也不會有所改觀。 所以,每個人都應該學會熱愛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即使做的是一份自己不太喜歡的工作,也要心甘情願地去做,憑借對工作的熱愛去發掘每個人內心蘊藏的活力、熱情和巨大的創造力。

艾麗在大學裏學的是中文係,目前所從事的工作也與文字有關,大概屬於IT業中的“文字工作者”。每天要處理大量的文件和資料,難免遇到許多操作性的事務一再重複。每到這時,她都會為自己泡一杯清茶,用五分鍾時間靜氣凝神,而後集中精力來處理這些工作,在最短的時間內結束戰鬥。完成工作後,才信步回到自己的小世界裏,開始思如泉湧、充滿熱情地繼續那部分自認為可以充分發揮創造力和顯露個性特色的工作,從中找到自信並感覺到“自我”的存在。同時她也喜歡當上司批閱完她的文件時,那滿意而讚賞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