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食症患兒外周血食欲調節因子水平變化與小兒厭食顆粒幹預的影響
臨床
作者:胡愛華 徐惠民 胡國華 金方 李忠 方國興
[摘要]探討小兒厭食顆粒對厭食症患兒血清促人生長激素腺釋放肽(ghrelin)與瘦素(leptin)水平的變化及臨床療效。選擇81例1~6歲厭食症患兒隨機分為觀察組42例和對照組39例。對照組給予多潘立酮混懸液0.3mg·kg-1·d-1,每日3次飯前30min口服。觀察組給予小兒厭食顆粒1~3歲1包,每日2次口服;4~6歲1包,每日3次口服,4周為1個療程。觀察各組治療前後血清ghrelin,leptin的變化及臨床療效。並與30名正常健康兒童作比較。研究表明治療前2組ghrelin均低於健康組(P
[關鍵詞]厭食症;促人生長激素腺釋放肽;瘦素;小兒厭食顆粒
[收稿日期]2014-04-20
[通信作者]*胡國華,教授,主任醫師,Tel:13735688061,E-mail
小兒厭食症是一種以長期食欲不振甚至拒食為主要的臨床表現,多見於5歲以下小兒。國外報道學齡前兒童發生率16%~75%[1]。國內報道12%~34%[2],近年來發病有增多的趨勢。該病可致貧血、免疫力低下、營養不良、佝僂病等,且易出現反複呼吸道感染,對兒童生長和智力發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影響[3],為進一步探討小兒厭食症的發病機製和臨床療效,筆者采用小兒厭食顆粒治療的同時檢測患兒促人生長激素腺釋放肽(ghrelin)和瘦素(leptin)水平變化。現將結果報告如下。
1材料
1.1臨床資料
全部病例均來自2012年10月~2013年10月本院門診的1~6歲患兒。81例患兒采用分成隨機法將其分為對照組(n=39)和觀察組(n=42)。對照組中男22例,女17例,年齡1~3歲25例,3~6歲14例,平均(3.8±1.4)歲,病程2~11.5個月,平均(7.8±1.0)個月。觀察組中男26例,女16例,年齡1~3歲24例,3~6歲18例,平均(4.2±1.8)歲,病程2~12個月,平均(7.2±1.2)個月。2組年齡、性別、病情及病程比較差異無顯著性。並設健康對照組30例為正常健康體檢的1~6歲兒童。家屬對本次研究熟知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1.2診斷標準
西醫診斷參照曾靜霞的《小兒厭食研究進展》標準[4]和中醫診斷參照《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5]中關於厭食症的診斷標準:長期食欲不振,而無其他疾病;麵色少華,形體偏瘦,但精神尚好,無腹膨;有喂養不當史,如進食無定量、定時,過食生冷、甘甜厚味、零食或偏食。
1.3納入標準[4]
1.3.1西醫診斷及病情分度主症:厭食,分輕、中、重3度。輕度:食量較平日減少1/3,進食有厭煩感,挑食或偏食;中度:食量較平日減少一半,需強迫進食;重度:食量較平日減少一半以上,拒食,強咽則惡心。
1.3.2中醫診斷中醫屬於飲食不當,脾失健運,濕熱內蘊,食滯中焦,形成脾虛夾積型的厭食症。其證候是:麵色萎黃,形體消瘦,神疲肢倦,不思乳食,食則飽脹,腹滿喜按,大便稀溏酸腥,夾有乳片或不消化食物殘渣,舌質淡,苔白膩,脈細滑,指紋淡滯。
1.4排除標準
年齡小於1歲或大於6歲者;近1周內使用過消食導滯中藥及助消化藥者;合並嚴重佝僂病、貧血及心、腦、肝、腎等係統疾病者;正在參加其他藥物的臨床試驗者;患有其他急、慢性消化係統疾病。
1.5脫落標準
受試者依從性差,不能按時按量用藥及參加治療者;受試者不願繼續參加實驗研究,提出退出治療者。
2方法
2.1治療方法
對照組給予多潘立酮混懸液(西安楊森製藥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H10910084)0.3mg·kg-1·d-1,每日3次餐前0.5h口服。觀察組給予小兒厭食顆粒(內蒙古惠豐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Z20060049,每包4g)1~3歲1包,每日2次口服,4~6歲1包,每日3次口服,4周為1個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