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侮辱天皇,妨礙邦交(1 / 1)

侮辱天皇,妨礙邦交

專欄

作者:章敬平

如今世界,本國媒體嘲諷他國元首,已是再平常不過的事。除了極少數國家,沒有哪家媒體,會擔心發表一篇嘲諷他國元首的文章而受到處罰。1935年上海的《新生》周刊同樣不擔心,然而,他們為嘲諷日本天皇的文章付出了代價,受到了國民政府的“嚴打”。

這一年5月4日,《新生》周刊刊載了一篇以筆名發表的隨筆,標題叫《閑話皇帝》,縱論古今君主製度,旁征博引中外皇帝,有諧趣,有嘲諷。

當時的國民政府奉行“事先審查製度”,根據國民政府頒布的審查報刊的行政規章,報刊出版之前,應經審查部門審查。刊載《閑話皇帝》的《新生》周刊也不例外,須經上海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審查。或許“生活類”的雜誌不是審查重點,或許隨筆類的文章容易放過,或許是對日本天皇發自內心的反感,或許是其他什麼原因,反正,涉及日本天皇的這篇隨筆,從報刊審查官的眼皮底下溜過了,堂而皇之地和讀者見麵了。

說到生物學家出身的日本天皇,這篇隨筆說,他做皇帝,是因為世襲製度不得不做,其實呢,有名無實,“雖擁有皇帝之名,卻沒有皇帝的實權”,“一切的事,雖奉天皇名義而行,其實早就做不得主”。按照這篇隨筆的觀點,日本天皇就是當時日本舍不得丟棄的老古董,真正的統治者是“日本的軍部、資產階級”,天皇就像一個花瓶,一個擺設,“接見外賓的時候用得著天皇,閱兵的時候用得著天皇,舉行什麼大典的時候用得著天皇”,除此之外,“天皇便被人民忘記了”。

那麼,日本為什麼舍不得丟棄天皇這個“古董”呢?且聽隨筆作者娓娓道來:“對於現階段的日本的統治是有很大的幫助的,這就是企圖用天皇來緩和一切內部各階級的衝突,掩飾一部分人的罪惡。”

文章問世後,日本外交機關大為惱火,上海日本領事館的官員,向國民政府和上海市政府提出嚴重抗議,指責《閑話皇帝》“侮辱天皇,妨礙邦交”。附隨抗議的是三項要求:

其一,冤有頭債有主,追究雜誌社與作者的“法律責任”,關閉雜誌社,沒收這期雜誌,同時起訴雜誌社與作者;

其二,守土有責,追究行政機關有關人員的責任,懲辦上海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有關人員;

其三,南京國民政府向日本國政府道歉,保證杜絕此類事件。

我所閱讀的史料有限,我不知道日本外交機關大為惱火的起因究竟是什麼,是天皇不高興,還是日本內閣政府不高興,還是別的什麼原因,不管怎麼樣,南京國民政府低頭了,屈從了:

先“拿下”《新生》周刊社,把這個創刊不過一年多“新生兒”,給查封了;

再“查辦”守土有責者,革了上海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7名責任人員的職;

繼而舉一反三,國民黨中宣部通電各省市,告誡大家別犯同樣的錯誤。

到此,懲罰並沒有結束,人家日本外交官不是說了麼,還要追究雜誌社的法律責任。兩個月後,《新生》周刊社的創辦人,作為被告,出現在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事審判庭的被告席,檢察官以“誹謗日本天皇”為由,對他提起公訴。法官判決這位創辦人有期徒刑14個月。

曾將“侵犯大總統罪”寫入《刑法草案》的國民政府,從“遺傳基因”來看,骨子裏可能真的認為國家元首與普通公民不同,國家元首的聲譽與國家休戚相關,必須得到普天之下的尊重,但是,就憑《閑話皇帝》這篇隨筆,就如此大動幹戈,肯定不是主事者內心真實的意思表示。我估計,國民政府之所以懲處“閑話皇帝”事件,是因為當時的國民政府不希望與日本的衝突進一步擴大,希望以退讓換和平。至於說,本國公民究竟有無嘲諷他國元首的言論自由,根本就不是他們考慮問題的原點。

今天,我們從原點出發,重新考慮這個問題,顯然是個政治言論自由的問題。《閑話皇帝》嘲諷日本天皇的,不是他的私生活,而是他的政治生活。日本天皇是一個政治人物,對於他的政治生活,不僅日本公民可以嘲諷,中國公民也可以嘲諷,因為政治言論自由作為一種權利,它的本質屬性是人權,是所有人的權利,是人之為人的權利,不僅本國公民可以享有,他國公民也可以享有,甚至無國籍人也可以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