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用人是管理者的必修課(一)1(2 / 3)

案例賞析:包拯上《論百歲致仕》

北宋時,有許多八、九十歲的老人,占居高位,不願退位。為此,當時身為監察禦史的包拯給仁宗上了《論百歲致仕》的奏章,建議對那些年老而不願退位的人,應由禦史台監察勸其退位,並給以適當安排。對那些年老不能治事而又貪戀官位的大臣,更要毫不猶豫地責其退位。有個叫張若穀的大臣,年過八十,身兼數職,不願退位。包拯就上奏皇帝彈劾張若穀,說:"龍圖閣直學士,兵部侍郎、知洪州張若穀,年逾八旬,眼花耳聾,仍不自請致仕,人之寡廉,一至於是!臣欲奏明皇上,促其致仕。"在包拯的呼籲下,皇上終於讓張若穀告老還鄉。而包拯自己,則更以身作則,年逾花甲時,曾七次上疏求退,仁宗皇帝不但不準,還在包晚年時提升其為禮部尚書,但他至死不受此職。

(三)因事用人

所謂因事用人謀略,是同因人設事針鋒相對的一條用人謀略。它是指在用人行為中,領導者必須根據領導管理活動的需要,有什麼事要辦,就用什麼人;決不能有什麼人,就去辦什麼事。顯而易見,確立因事用人謀略的根本宗旨,在於極儉省地利用人才資源,盡量避免不必要的人才浪費。

如果我們光從字麵上去理解因事用人,似乎它的含義十分簡單明了,淺顯易懂。然而,作為一個領導,僅僅知道這些浮淺的表層意思,是遠遠不夠的。為了更好地掌握高超的用人藝術,我們還應該進一步了解它的深層含義。下麵,我們就從人才管理學的角度,對因事用人謀略試作更為全麵的闡釋。

應該說,因事用人謀略,至少包括以下五方麵的含義:

1.管理學上的事,首先是一個目標概念。它既包括現代管理活動的總目標(整體規劃),又包括在這一管理過程中的各個分目標(局部規劃)。從這個意義上說,因事用人,就是指在選用人才時,應該盡量滿足實現目標對選才、用才的需要。領導者隻要嚴格按照管理活動的總目標以及各個分目標的要求來物色各種人才,就可以斷定,你所選用的下屬,肯定沒有一個是多餘的人。

2.管理學上的事,當然又是一個質與量的概念。當領導的每天早晨走進辦公室時,他首先考慮的就是:"今天有多少事要辦?""這些事好辦嗎?"然後再根據事情的數量(有多少事)、質量(難易程度)來物色相應的辦事人員。這一事實提醒各級領導者:所謂因事用人,在某種意義上說,就是根據管理活動對辦事的數量要求和質量要求,來恰到好處地選用各類人才。

3.管理學上的事,同時也是一個時空概念。它既包括各個不同時期需要辦的事(近期、中期、遠期規劃),又包括各個不同地點(環境)需要辦的事(甲單位的事、乙單位的事、國內的事、國外的事)。這些不同時空條件下需要辦的事,分別向領導者提出了不同的用人要求因事用人,就必須根據這些不同時空條件下需要辦的事對人才提出的不同要求,因事製宜地選用最合適的人才。

4.管理學上的事,還是一個速度概念。在領導者需要處理的各種事情中,有的是可以暫時放一放的緩事,有的卻如同火燒眉毛,是必須馬上去辦的急事;有的屬於經常遇到的規範性事件,有的卻屬於偶然遇到的突發性事件。這些不同類型的事情,分別對辦事者提出了不同的速度要求--不僅要保質保量地辦好事情,而且還必須在限定的時間裏,以最快的速度把事情辦好。

5.管理學上的事,最重要的,還應該是一個屬性概念。即:究竟是有助於實現目標之事,還是無助於實現目標之事;是份內之事,還是份外之事;是好事,還是壞事。從理論上說,作為一個有效的領導者,他隻需根據事情的本質屬性,集中精力辦好有助於實現目標之事就行了,對於無助於實現目標之事,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然而,在具體實踐中,問題就不那麼簡單了。對於有些事情,辦了,未必對實現目標有益;一概不辦,有時也會削弱與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兄弟單位的協調關係,對實現目標產生有害的消極影響。於是,作為一種策略,或許也是一種藝術,一些精明的領導者,便對這些形形色色的份外之事,分別采取應付、拖延、周旋、搪塞,乃至拒絕等各種處置方式。而在處理此類事情時,選用怎樣的辦事人員,也就成為領導者頗傷腦筋的一件日常工作了。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因事用人,就是指領導者在選用人才時,應該根據各種事情的不同屬性,選用最適合辦理某一件事情的下屬。

以上五個方麵,是我們全麵理解因事用人謀略的認識基礎,也是這一用人謀略的主要內涵。

從上述多層含義中,我們可以發現,確立因事用人謀略的思維軌跡,是由事到人,而不是某些領導者所習慣的由人到事。

因事用人謀略,是各級領導者必須認真研究、靈活運用的一條十分重要的用人謀略。隨著我國政治體製改革和經濟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入,它在具體實踐中,勢必顯示出它的彈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案例賞析:安陵君用唐睢不辱使命

秦在相繼滅掉韓、魏兩國後,便想侵吞安陵國(當時的一個小國,原是魏國的附庸,魏襄王封其弟為安陵君。安陵即現在的河南鄢陵縣西北)。於是,秦王嬴政派人對安陵君說道:"我願用五百裏土地交換安陵,安陵君,你可要同意我的意見啊!"安陵君回答道:"大王給我這樣大的恩惠,用大塊的土地換取小小的安陵,這是非常好的事情。雖然這是件好事,但是,安陵是我從先王那裏繼承來的,我願意終身守護它,不敢同你交換!"秦王嬴政很不高興。為了消除秦王換取安陵的念頭,安陵君就選派大臣唐睢出使秦國。

唐睢接受詔令到秦國後,秦王對唐睢說:"我用五百裏的土地換取安陵。安陵君卻不聽我的意見,這是為什麼呢?而且秦國早已滅掉了韓、魏兩國,安陵國能夠憑借五十裏的地方存在至今,是由於我認為安陵君是一個忠厚的長者,所以才沒有打他的主意。現在我用十倍的土地交換安陵,是想讓安陵君擴大領土,然而安陵君卻不識好歹,不接受我的要求,這是看不起我吧?"唐睢回答說:"不對,安陵君是繼承先王之地而把它守護著,即使你用千裏之地他也不敢交換,豈但五百裏呢?"

秦王聽後大怒,對唐睢說:"你見過天子發怒嗎?"唐睢回答說:"臣沒有見過。"秦王說:"天子一發怒,可以使上百萬的人死亡,血流千裏。"唐睢說:"大王你見過老百姓發怒嗎?"秦王嬴政冷笑說:"老百姓發怒,也隻不過是摘掉帽子,脫掉鞋子,把頭往地上撞罷了。"唐睢非常嚴肅地說:"你說的隻不過是平庸無能之輩的人發怒罷了,並非有本領有膽量的人之怒。專諸刺殺王僚的時候,掃帚星衝擊月亮;當聶政刺殺韓傀的時候,一道白光直衝太陽;要離刺慶忌時,蒼鷹在宮殿上撲擊。這三個人都是老百姓中有本領有膽識的人啊!心裏的憤怒還未發作出來,上天就降出吉凶的征兆,他們三人再加上我將成為四個了。如果你一定要激怒我,咱們兩人就將會一塊死亡,血流於五步之內,天下人今天都要穿起孝服。"於是拔劍而起,走向秦王。

秦王見到這種情景,頓時臉色大變,立即跪立著向唐睢道歉說:"唐先生請坐,怎麼能夠這樣呢?有事好商量。我現在明白了,韓、魏兩國被滅亡,而安陵僅憑五十裏的土地能存在到如今,隻因為有唐先生這樣有膽有識的棟梁罷了。"

唐睢有勇有謀,能言善辯,是一個優秀的外交人才。安陵君知人善任,委派唐睢出使秦國,用才十分得當。唐睢出使秦國而不辱使命,使秦國不能吞並僅有50裏土地的小國安陵。如果安陵君不能知人善任,重用唐睢,並委派他為出秦使者,那麼,安陵也就隻能被秦魚肉刀俎了。

(四)放權任人

能否做到放權用人,反映了一個領導者是否相信部屬。有的領導者做不到放權用人,關鍵的一個問題是對部屬不放心。怕部屬亂用權力,怕部屬把事情辦糟等等。

能否做到放權用人,也反映了一個領導者能否正視手中的權力。一方麵,有的領導者把權力看作個人的私有財產,作為謀取私利的手段,因而把得緊緊的,"寸權必留",這是非常錯誤的。另一方麵,也有的領導不懂得權力集中與分散的辯證關係。認為做領導的有絕對的權力,才有絕對的威望,也才能把工作幹好。實際上,任何事情都充滿了辯證法,"過猶不及,物極必反"。權力的集中與分散是相輔相成的,不可走向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