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目標(1 / 3)

第二章 目標

“我幹嗎要聽你的?”陽文帥顯然沒有記住黑衣人剛剛的話。

聽到了陽文帥的又一個問題,黑衣人用帶著黑皮手套的右手迅速奪過了陽文帥的槍,沒有猶豫的對著陽文帥的頭扣動了扳機。子彈擦著陽文帥的麵頰飛了過去,打在陽文帥身後的牆上,水泥粉塵和塗料碎片立刻四散飛濺。這一下子完全嚇蔫了陽文帥,他還沒有真的看過有人開槍,更沒有見過有人對著自己開槍,所以腿一軟攤在了地上。

“在三天之內你的隊長會把你們所有人都剃掉,然後你會接到總部的又一份組建專案隊通知,你要做的就是找到頁雨晨殺掉他。”黑衣人不容辯解的說道。

“我……我隻是……有一個問題。”結結巴巴的陽文帥不敢再脫口而出。

“你會收到我們提供的線索,足以找到頁雨晨的線索,但是你隻有兩周的時間。”黑衣人強迫陽文帥跟著自己的節奏,並不給他問問題的機會,“事成之後,你會收到50萬。”

“如果時間到了我沒有完成呢?”那50萬壓倒了陽文帥的恐懼,此時他已經可以組織語言了。

“你說呢。”黑衣人丟下這句話後就離開了,“對了,你的槍在垃圾桶裏。”

看到兩個人消失在轉角後,陽文帥再次攤在了地上。神秘的黑衣人,不容反駁的語氣,盛氣淩人的態度,他們到底是什麼人?不過,不過真像他們預言的那樣,那無疑是大人物找上了自己。不過,這個大人物找頁雨晨是為了什麼呢?還有就是為什麼會找自己呢?

50萬,對於一些人比方說陽文帥來講,還是很有蠱惑力的。如果隻是扣動扳機,就能拿到50W,那何樂而不為?可是如果這麼簡單的話,他們隨便找個人就可以了。但是卻找到了身為警官的自己,這意味著什麼?

陽文帥不是很聰明,但這不意味著他就很傻。對於一些涉及到自身安危的事,他還是能夠感覺得到的。不過,如果自己不答應,那麼以他們來看自己多半會活不成吧。不管其他警官能不能逮住他,自己是死定了。所以,一旦他們的消息屬實,那麼自己就接受。

在一輛黑色轎車上,兩個穿黑西裝的人在交談著什麼。

“你確定那個軟腳蝦能行?”一個把手臂伸出窗外彈煙灰的人說道。

“我們就是需要軟腳蝦,如果太有性格的話,會不容易操縱的。”另一個打著火答道,“不過,太軟了也不行。”

“玥茗要我們23.15到碭山。”

“嗯。”

打著火了,這輛車的馬達噴鳴著。聽聲音,這輛車一定不是凡品。果然,從啟動加速到60邁不過幾秒鍾的時間。彈下來一個紅色的點後,這兩車就沒入了黑暗。

晚風一吹,那個紅點緩緩向這邊滾來。一個煙頭,通體雪白的煙身上勾勒著淡藍色的兩個花體單詞,首字母分別是S.Y……

“既然來到了南苑,我們就要不虛此行。雖然以咱倆的體質似乎是和南苑啤酒沒緣了,但這不妨礙我們吃海鮮。走吧,作為內陸城市的人很少有機會吃上新鮮的海產品的。”我一邊說一邊尋找著飯店。

“哦,有道理啊。我也很想吃龍蝦鮑魚,不過我會好好的衡量自己的經濟實力,然後走進海鮮樓旁邊的蘭州拉麵。”程鬆延明顯的不接受我的提議,“剛剛買衣服花了將近500,買煙買水加上洗澡的錢又是30+,還有換洗衣服,襪子什麼的,又是50,現在我身上不算零頭就隻有四張紅牛了。”他跟我出來了這麼幾天確實是變了,從以前的大手大腳到現在能一一列出錢花在了什麼地方,變成個守財奴,這大概就是被迫成長了吧。

“首先,我要糾正你幾個問題。第一,所謂海鮮並不全都是海參鮑魚那些費用高昂的食物;第二,即便真的是,那麼在沿海也會價格相對低一些,不至於吃不起;第三,錢嘛,身外之物,不要看得太重。”我聽起來頭頭是道的分析著。

“哦,錢是身外之物哈,那好啊,你去吃個鮑魚我看看,別跟我要錢。”程鬆延掛著一副幸災樂禍看著我。

“行啦,快走!”我餓得實在是沒力氣爭辯了,拖著他繼續往前走。前麵的燈火相對輝煌一些,所以那邊有飯店的可能性更大。忘記介紹了,我們是在一個剛剛起步的開發區,所以一切都會相對落後些。在這裏,完全看不到有城市這個概念的影子。兩排低矮的民住房中間便是所謂的主營街了,或者,這裏就隻有這一條路能稱得上商業街。雖說是開發區,但是顯然還沒開發出什麼起色。趁著還沒有黑透的天色能隱隱看到遠方街道兩旁大片的圍欄,裏麵有很大但是很低的建築,那就是工廠了吧。

路上三三兩兩的行人多半都穿著某某廠家的工作服,上麵既有海爾海信這樣的大型企業,也有我沒見過的陌生名字。看樣子這些人都在20歲左右,男女都有。他們在這個年齡段為什麼會來到這裏?似乎就隻有一個可能,那就是中專畢業。分配的工作便是到這裏,工人的生活應該是怎樣的我不知道,不過看他們自在的樣子顯然已經在這裏待了一段時間。那麼就是說,這裏的工作不會太累,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的年輕氣盛的人選擇繼續呆下去。

言歸正傳,程鬆延雖然是一臉的不情願,但還是被我拽到了飯店裏。為什麼他會不情願?因為這個家夥有個與生俱來的神奇毛病,就是腸胃功能耐餓性很強。我自認比較能挨餓,但是跟他三天不吃飯屁事沒有比起來就是小巫見大巫了。所以,對於吃飯的頻率,他可以保持在很低的狀態。還美曰其名,省錢。對於一個跟你一起用錢亡命天涯的人,如果他比你能吃,能花錢,那麼你會不會不高興?

所以,抱著三天吃一頓飯這個願望的他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節約本身就不是很多的錢。當然,現在他的願望已經告破了,因為我們正吃著一種名叫蛤蜊的東西。這是一種海生貝類軟體動物,大概有三根手指的寬度,就是我們常說的貝殼。這裏的廚師估計認為這東西去殼不方便,而且那樣會顯得量不足,所以就連著殼一起炒了上來。這個東西在遇到高溫時候會自動張開它緊閉的雙貝,溫度越高,張開的角度越大。直到它完全變熟,就會張成我們餐桌上的這個樣子,幾乎是個180°的平角。在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這個東西就是這麼吃的,因為它的殼很脆,幾乎沒辦法去掉殼還保證肉的完整。而且,去掉殼也不一定就比這樣炒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