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市場推廣通路管理方法2(3 / 3)

①郵寄貿易。這種銷售形式沒有門市也沒有專門的售貨人員,商品購買者通過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等,用信件或電話向銷售單位訂貨,銷售單位按照訂貨要求,通過郵局將產品寄到購買者手中。

②訪問銷售。這種銷售方式是商店的推廣人員攜帶商品上門推廣。

3代理商

代理商是指接受企業委托,從事產品推廣業務,但不擁有產品所有權的中間商。

(1)代理製的特點。世界各國的代理製雖不盡相同,但都具有下列特點:

①代理商具有法人地位,是獨立經營的商業組織,一般與企業都有長期固定關係。他們之間的聯結紐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經濟合同。

②代理商在指定的推廣區域內隻能推廣其代理的商品,不能再推廣其他有競爭性的商品,但仍可自由經營或再代理與代理的企業沒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商品。

③代理商要嚴格執行企業的商品定價,不能隨行就市,任意浮動價格。

④代理商按銷售額或采購額的固定百分比提取傭金。一般情況下,代理商不用承擔市場風險,但其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必須自理。

⑤代理商對所代理銷售或采購的商品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所有權,代理商隻是作為企業的代理人執行業務,不能對所代理銷售或采購的商品進行業務以外的活動。

(2)代理商的類型。

代理的形式很多,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分類,按照代理商職權範圍的不同可分為:

①總代理。是指代理商在指定地區內,不僅有權獨家代銷指定的商品,還有代表委托人從事商務活動和處理其他事務的權力。

②獨家代理。是指在特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享有代銷指定商品的專營權。在該指定地區內,委托人不得委托其他代理商。即使委托人自己直接與該地區某顧客達成交易,沒有通過代理商,按國際慣例也要支付給他一定比例的傭金。

③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區及一定期限內,委托人同時委托幾個代理商為其推廣商品。代理商不享有專營權。委托人自己也可以在該地區推廣商品,而不需支付給一般代理商傭金。

此外,還可以按業務性質分為售貨代理、購貨代理、廣告代理、保險代理、運輸代理和經紀人等。按代理商銷售或采購的商品和程度分為批發代理、零售代理等。

(3)代理製的功能。其主要具有以下一些功能:

①開拓新市場。企業在開發新市場時將會遇到兩個難題:一是對當地市場情況不熟悉,無法確切了解產品在當地的銷售情況;二是在當地建立新的營銷通路,但費用高、風險大。而尋找熟悉當地市場情況、與潛在顧客有著良好關係,且擁有一定的銷售通路和網點的代理商,則可以很容易解決這些問題。

另外,對代理商來說,企業的產品在當地市場是個未知數,不願冒積壓庫存的風險,更願意采用代理的方式。

②降低銷售費用。隨著商品種類的增多,銷售距離的擴大以及商品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商品的相對銷售費用也越來越高。大多數小企業已無力或不願投資建立自己的銷售機構和網點。尤其是處於買方市場或產品正處於成長期時,他們迫切希望采用代理製,充分利用代理商的優勢,支付給代理商銷售商品金額的一定比例的傭金,以降低或鎖定銷售費用。

③減少商業風險。商業風險通常由市場風險、倉儲運輸風險和結算風險組成。市場風險又分為買方風險和賣方風險。代理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靠“平均利潤”原則,使買賣雙方分攤市場風險。代理製變傳統的現金交易為信譽交易,代理商按銷售額的固定比例提取傭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結算風險。所以,從全社會範圍來看,代理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商業風險。

④保持市場占有率。現代營銷學強調,即使讓利也要保持市場占有率。保持市場占有率的方法包括:推出新款式或新型號的商品,實行有獎銷售或降價銷售,增加送貨上門等服務項目。這些辦法有時很有效,但要牽涉經營者的許多精力,而且所費不菲,有時還得不償失。事實證明,對基本上已經定型的產品,采用代理製的辦法往往可以保持市場占有率。

由於代理製具有以上這些功能,使其在現代商戰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二)通路成員的數量

通路成員數量的多少,受企業追求的推廣展露程度影響,即受密集推廣、獨家推廣還是處於兩者之間的選擇性推廣的影響。

(三)通路成員的責任

企業和中間商需要與每一個通路成員在權力與責任兩個方麵達成協議。他們應該在價格政策、推廣條件、推廣區域、具體服務等方麵達成協議。企業應該對中間商製定一份價目表和一份公平的折扣表,必須明確每一通路成員的推廣區域,仔細地考慮是否要在那裏安排新的轉售商。相互承擔的服務和責任需要製定明確的說明,特別是在采用特許經營和獨家分銷通路的情況下。例如,麥當勞公司提供給特許經營權獲得者的幫助有:推廣支持、記錄係統、培訓和總體管理的指導與特許經營權。同樣的,特許經營權的獲得者必須在物質設施方麵符合麥當勞公司的標準,在新的推廣活動方麵與之進行合作,提供麥當勞公司所需要的信息和購買麥當勞公司規定的食品。

四、市場推廣通路評估

企業要從幾個可供選擇的通路中選擇一個最能符合長期目標的市場通路時,應該運用經濟的、控製的和適應性的標準來對這些通路進行評估。

(一)經濟標準

每一種可供選擇的通路將產生不同的銷售額和成本費用,這就要求從銷售額和成本費用兩方麵來評價。

1銷售額標準

計算出利用企業銷售力量將可能產生的銷售額,並將這一結果與銷售代理機構可能產生的銷售額進行比較。關於銷售額多少的問題通常有兩種觀點:

(1)大多數營銷經理認為利用企業的銷售力量將獲得更多的銷售額。他們認為企業的銷售人員隻銷售本企業產品,而且更了解企業產品的使用特點,同時他們的未來取決於企業的前途,這樣他們會更積極地推銷,也更容易成功。另外顧客往往也喜歡直接與廠家打交道。

(2)銷售代理機構獲得的銷售額可能要比一個企業銷售力量所能獲得的大。原因在於:

①銷售代理機構銷售人員較多,力量雄厚。

②銷售代理機構有許多客戶聯係網絡。

③代理機構的銷售人員在企業願意支付更高的傭金時,也會像自己企業的銷售人員一樣努力。

④有一些顧客喜歡與代理商打交道,而不願意與企業的銷售人員打交道。

2成本費用標準

一般來說,選擇一家銷售代理機構支付的固定成本要比專門建立一支銷售隊伍支付的固定成本低,但由於銷售代理機構獲得的傭金費用要比企業銷售人員高,所以,使用銷售代理機構銷售的成本會隨著銷量的增大急劇上升。一般說來,較小的企業通常喜歡使用銷售代理機構,或者說在較小的銷售區域裏的較大的企業也喜歡使用銷售代理機構。

(二)控製標準

在從幾個主要的通路中選擇最佳的通路時應該進一步考慮通路的控製管理問題。若使用銷售代理機構,那麼代理人可能隻對利潤最大化感興趣。另外,代理商的銷售人員可能不了解企業產品的技術功能,從而降低了推銷時的說服力。顯然,企業自己的銷售力量易於控製,而銷售代理機構難於控製。

(三)適應性標準

選定每一種市場通路可能要包含一些長期性的承諾,這樣就會失去在這段時期內選擇更適合的市場通路的可能性。如一家使用銷售代理機構的企業必須要提供一份5年的合同,但在這一期間內用其他市場通路,例如企業銷售力量,可能會更加有效,然而目前企業卻不能放棄這一選定的銷售代理機構。綜上所述,如果企業要長期選用一種市場通路的話,這種市場通路必須在經濟上、可控製管理上與適應性方麵具有顯著的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