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理解這種奇特的選擇性,從而解開人類利他行為之謎,我們必須區分這類行為的兩種基本形式,有一類利他衝動可以是非理性的,純粹是為別人的,這種利他行為者不企求相等的回報,連任何期待回報的無意識舉動都不曾有過,我們把這種行為方式稱作"無條件"利他主義,這類行為相對而言並不是希望社會的報答,也不是因為怕懲罰,這類利他行為可能是整個競爭著的家族或部落通過親族選擇或自然選擇而進化發展出來的,可以推測,"無條件"利他主義旨在為近親效力,其強度和頻率隨著親屬關係的疏遠而急劇下降,另一種相對的"有條件"利他主義,根本上說來則是自私的,這種"利他主義者"期待社會能報答他自己或他的近親,他的優良行為是經過老謀深算的,常常是有意識的。並受到糾纏在一起的社會法令和要求的製約,這種"有條件"利他主義能力可能是通過個體水平的選擇進化而來的,並深受變幻莫測的文化進化的影響,它的心理媒介是謊言、矯飾、自欺欺人,因為隻要演員自信演出是真實的,他往往最能讓人深信不疑。
這樣,社會理論中一個關鍵問題就是"無條件"利他主義與"有條件"利他主義的相對數量,對蜜蜂與白蟻來說,這個問題已經是解決了的:親族選擇是主要形式,它們的利他行為都屬"無條件",在社會性昆蟲中沒有偽君子,在更高級的動物中,這一趨勢也是主要的,在猴和猿類中,的確隻存在對利他者的某種小小的回報,當雄性狒狒爭奪首領地位時,他們有時乞求相互的幫助,一個雄狒狒站在它的朋友和對手之間,眼睛在兩者之間來回掃視,同時不停地恐嚇敵人,在爭奪發情的雌狒狒時,這種結盟方式容易排斥掉孤獨的雄性,然而,盡管這種合作有明顯的好處,狒狒和別的靈長動物中這種協調行動並不多見。
但是在人類,"有條件"利他主義得到極其豐富的表現。遠親或非親之間的相互回報是人類社會重要的一環,社會契約的完善,早已打破了嚴格的親族選擇帶給古脊椎動物的局限。通過相互回報的傳統習俗,並配之以靈活事變的語言,以及對詞語進行分類的能力,人類形成了能加以牢記的契約,文化和文明得以在這些契約的基礎上建立起來。
然而問題仍然存在,在所有這些契約的上層結構下麵,有沒有"無條件"利他主義的基石?這種觀念使我們回憶起大衛?休謨的有名的猜測,理性是情感的奴隸,於是我們要問:製造這些契約是為了什麼樣的生物學目的?還有,親親相衛的族閥主義有多麼根深蒂固?
弄清楚這些問題是重要的,因為基於親族選擇的純粹的"無條件"利他主義是文明的敵人,假如人在很大程度上隻受學習法則的支配,其情感也隻指向親親相衛的方向發展的話,世界上就隻能有很少的和諧,國際合作將很快達到某種上限,然後就被戰爭的破壞和經濟的鬥爭所壓倒,而基於理性的國際合作的每次上升都會受到抵製,對血和領土的嗜好和需求會成為狂熱的激情,理性卻受其奴役,我們還可想象到,即使天才人物已發現和充分解釋了非理性的進化根源,他還是繼續服務於生物學目的。
對於人的"無條件'和"有條件"利他行為的相對比例,我們的估計是樂觀的,人似乎是很自私和善於計較得失的,足以不受什麼限製地實現更大的和諧和社會的自身穩定。這一提法並不自相矛盾,真正的自私,隻要服從哺乳動物的生物性限製,就是產生幾乎完美的社會契約的關鍵。
我們的樂觀主又是有證據支持的,這些證據涉及部落主義和種族關係的本質,如果利他主義是純粹單方麵的奉獻,親族和部落的紐帶會相應地牢固持久,這種忠誠獻身的長鏈由於不容易或根本不可能打斷,久而久之會結成一團,最終使文化糾纏在其中,冉也不能發展變化,在這種情況下,保存中等大小的社會單位,即擴大的家庭和部落,成了至高無上的目的,我們應該看到,這樣一來,明顯遭殃的是個人的利益和民族的利益。
為了更清楚地了解這個觀點,讓我們再回顧一下基本的進化理論,讓我們設想一個自利的行為譜線,在一端,受益的隻是個體,然後是核心家庭,然後是擴大的家庭(包括近親,祖父母一輩以及別的在親族選擇中舉足輕重的成員),然後是群體、部落、酋長國,最後,在另一端,是社會政治的最高單位,在這個譜線中,哪些單位能夠從人的社會行為的先天傾向中得到最大好處?為了找到答案,我們可以從一種新的角度來審視自然選擇,那些受到最強烈的自然選擇製約的單位,那些繁衍和死亡極快並與環境的要求相一致的單位,就會得到它們自身成員的先天行為的保護,在鯊魚中間,自然選擇發生於個體身上,所有的行為都以自身為中心,恰到好處地為單個鯊魚及其直接後代的福利服務,而葡萄牙水母和其他管水母都組成一大群相互高度配合行動的整體,選擇單位則是自己所屬的群落,擠塞在膠狀的一團裏的單個成員幾乎是無足輕重的,有的成員缺胃,有的缺少神經係統,多數從不繁殖,而幾乎所有成員都可以蛻皮再生,與此相比較,蜜蜂、白蟻以及別的群居性昆蟲也表現為以群體為中心,隻不過在程度上稍微小一點。
在這生物行為潛線上,人類顯然處在兩個極端之間的某一點上,但到底在哪裏呢?對於我們來說,現有的證據表明,人是相當接近以個體為中心一端的,我們並不在鯊魚,自私的猴子或猴類的位置上,但我們更接近它們,而不是蜜蜂,人類的個體行為,包括似乎是為了部落和民族的利他行為,都指向達爾文所說的個體及其最近親屬的利益,隻是有時其途徑非常迂回曲折罷了,最精巧的社會組織形式,剝開其外表,最終是為個人服務的工具,當人的利他主義行為服務於至親好友時,這種利他主義本質上似乎就是"無條件"利他主義,雖然在程度上遠不及社會性昆蟲和群居的無脊椎動物,除此而外,其餘利他主義行為都屬"有條件"利他主義,由此而產生的後果我們可以預見,相互矛盾的情感、欺騙和罪責感交織在一起,不斷地折磨著人的精神。
生物學家羅伯特L?特裏弗斯和社會心理學家唐納德?坎貝爾各自獨立地作出了同樣的直覺的判斷,後者沒有使用那麼多技術性詞彙,但重新喚起了人們對人類利他主義和道德行為的科研興趣,彌爾頓?戈登在研討了社會學方麵其他大量事例之後,作出了這樣一個結論:"人保衛他自己親族的榮譽或利益,也就是保衛他自身。"
自我們中心主義比整個種族的利益更重要,這一點可以不同程度地處於各種逆境的若幹種族的行為中得到最清楚的說明,比如,從牙買加移民到英同或美國的西班牙猶太人,他們根據個人各自的處境,要麼加入這個新國家中的猶太團體從而保持自己的猶太宗教信仰,要麼完全丟棄自己舊的觀念,很快與非猶太人通婚,使自己融入新國家的文化之中。遷徙於聖胡安和紐約之間的波多黎各人更靈活善變。一個波多黎各黑人在波多黎各時,處處表現出自己是黑人少數民族之一員,在紐約時,則表現出自己屬於波多黎各少數民族。當他得到在紐約應用積極行動法的機會時,他會強調自己的黑皮膚;但在私下與白人的關係上,他又可能力圖衝淡自已皮膚的黑色,總愛說什麼他可以講西班牙語啦,有拉丁文化的傳統啦等等,許多受過較好教育的波多黎各人也象上麵所說過的那些猶太人一樣,幹脆砍斷與自己民族和宗教的聯係,迅速采用新到國家的文化習俗。
哈佛大學的奧蘭多?帕特森已經指出,發生在種族熔爐裏的這類行為,在加以恰當的分析以後,可幫助我們對人性自身獲得帶普遍性的見解,加勒比地區的華人是個很好的例子,作為少數民族,他們的曆史類似一個對照實驗。仔細檢查他們的經曆,就能看出某些關健的文化變量影響著對自己民族的忠誠,當19世紀晚期中國移民到達牙買加時,他們得到機會去占領並控製了零售行業,那時存在著一個經濟的真空:黑人農民還束縛在以往的以奴隸莊園為中心的農村生活方式中;作為上等階層的白種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又瞧不起零售行業;本可以幹此行道的混血的"有色人種"又急於模仿白人,企圖鑽進白人的社會經濟圈子中去,所以也不願染指零售業,那些華人數量隻占不到百分之一,然而他們在牙買加把零銷行業接過來後,卻能夠大獲其利,他們能做到這一點,依靠的是專業經營,同時還依靠對本民族的忠誠和對婚姻的控製,從而鞏固了自己的地位。這就是,種族意識和對外來文化的排斥態度服務於個人利益。
20世紀50年代以後,社會環境急劇變化,那些華人的民族精神也隨之大為改變,牙買加獨立後,新的統治集團由各種族的人共同組成,並堅定地維護一種全民的、混成的克裏奧耳人文化,現在,對被包圍在當中的華人最有好處的,自然是躋身於這種上層集團,他們馬上就這樣做了。15年不到,他們不再是一個有獨立的文化的民族,他們改變了經營的方式,由主要從事批發變成從事超級市場和商業區的建設和經營,他們也采用了資產者的生活方式,投入到克裏奧耳人文化之中,不再強調傳統的大家庭,而轉向核心小家庭,經過這一切發展變遷,他們仍然保持了自己的種族意識,不過,那不是一種盲目的遺傳要求。而是一種經濟策略,最成功的家庭往往也是同族婚姻產生的家庭,婦女成了財產交換、鞏固和保持在不大的家族集團內的工具,由於這種習俗並不妨礙牙買加華人被白人文化方式所同化,這些華人就保持了同族婚姻的習俗。
在圭亞那,這個南美北海岸的小國(原名英屬圭亞那),中國移民麵臨著一種很不同的挑戰,盡管他們有著和牙買加華人同樣的背景,他們來自中國的同一地區,由同一代理機構將他們帶到殖民地來,但是,在英屬圭亞那城鎮裏,華人發現零售行業早已被其他民族的移民-葡萄牙人-所占據,他們早在上世紀40-50年代就來到此地了,白種統治階層最偏愛這些萄萄牙人,認為葡萄牙人在種族上、文化上更接近自己,少數華人倒是打入了零售行業,但他們從來沒有取得壓倒一切的成功,另外一些華人隻得進入別的行業,包括政府機關,這些選擇中沒有哪一種有助於維護民族意識,比如說,在零售商務中,就不可能通過排斥其他種族而獲取取最大收益。所以,英屬圭亞那的中國移民迫不及待地把自己融入到白人的文化中,到了1951年,他們當中一位目光銳利的觀察家,賽希爾?克萊門蒂就這樣說過:"英屬圭亞那有一個中國所不知的中國社會,這個社會也幾乎不知道中國的存在。"不過,"這些華人的成功遠遠對此作了補償:盡管他們在總人口中隻占0,6%。但在中產階級中間都有強大的勢力,從他們當中產生了共和國第一任總統,他的名字叫鍾亞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