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及其治理(1 / 2)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及其治理

財會探析

作者:董亮

摘 要:本文分析了當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並基於此提出加強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治理的若幹對策,以供參考。

關鍵詞:上市公司 會計信息 失真 治理

一、前言

一直以來,國內外頻現的上市公司財務舞弊案反映了資本市場監管的薄弱,會計信息監管問題越發值得我們重視和深思。2009年抽檢的30家上市公司中,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上市公司存在違規行為,占比15%,更說明我國仍待完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監管。

二、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1.會計製度及會計準則不健全。日益複雜的環境豐富了會計事項的個性,會計政策提供給企業更大的選擇範圍。同一經濟事項可選多種會計處理方法,很難如實反映事實。企業采用不同的計價法計量存貨,不同影響著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背離了客觀事實。並且,會計準則、會計實踐滯後,會計準則普遍跟不上經濟行為創新及會計實踐發展,很難找到長期有效的會計準則很難長期、有效地作為會計操作的依據,會計處理無法可依常出現於實踐中。

2.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內部人控製現象嚴重。我國的上市公司大多都由國企改製而來,產權混淆,股權高度集中,一股獨大,受產權結構影響,公司治理結構也不健全。另外,產權權力不能由國家直接行使,股權代理人“缺位”,內部人控製現象嚴重。從而導致內部人為謀求自身利益,利用不完善的監督製度及自身信息優勢,提供不實的會計信息。引入獨立董事製度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但獨立性仍不足,監督作用發揮不足。

3.上市公司內部必要的激勵和約束機製缺位。相較於國外發達國家經理人薪資比普通職工高出成百、上千倍,我國經理人薪資不足十倍。物質、心理的雙重失衡使其會計造假。此外,大多公司內部審計及會計機構是一班人馬,審計的監督作用無法發揮。而作為內部控製人的經理人決定了上市公司的監事會成員任命及其報酬。監事的日常工作也屬事後監督,被動的工作引發很多漏洞。我國董事會中,獨立董事占比不大、且獨立性低,無法形成強有力地約束。

4.會計造假成本低廉,對會計造假處罰乏力。我國會計造假成本很低,且不易被揭露,被揭露者懲處力度也不大。執法者執法不嚴,或與上市公司串通,造假更隱蔽,查處更難。其次,罰款、要求撤換主要管理者、勒令其禁入資本市場是證監會處罰上市公司的主要方法,而並無實際處罰。基於現行法製,提供虛假會信息後,企業管理當局幾乎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上市後利潤下滑的法律責任也務須承擔;即便追究,也是追究刑事責任而不必真正承擔民事責任,上市公司會計失真越發嚴重。

5.上市公司會計人員整體素質偏低。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人員整體素質偏低,受限於認識水平,所計量的會計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也就難免,多見會計信息失實。上市公司大多管理方法落後,任人唯親。更不重視提升會計人員業務素質、職業道德觀念的培養,素質、技能低使操作性、原理性錯誤頻發,混淆會計科目、任意改變賬戶對應關係、會計確認及計量工作不明等,會計信息質量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