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華爾街上的證券業務有兩類。一類以零售為主,主要針對散戶,其典型代表是國民城市銀行所屬的國民城市公司。國民城市銀行的總裁查爾斯·米切爾給證券銷售營造出一種狂歡氣氛,他總是在他的近2000名經紀人中組織競賽,還發表鼓動性講話,激勵他們向更高的銷售目標衝刺。銀行家們看上去就像喋喋不休的小販,這些人熱衷於經營外國債券,特別是拉丁美洲債券,小額投資者們得到了這類債券安全的保證。其中的圈套後來才被揭露,人們得知華爾街的銀行把它們的拉丁美洲壞賬包裝成債券,通過它們所屬的證券公司推銷出去。這成為後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把銀行業務與證券業務分離的一個主要動因。
到1929年危機時,大儲蓄銀行戰勝了證券行業的許多老合夥公司,這些公司在全部新發行證券中所占的比重達到了令人瞠目的45%。國民城市銀行公司承辦發行的證券比J.P.摩根公司和庫恩——洛布公司加在一起還要多。然而,以威嚴的摩根財團為代表的華爾街精英依然生存了下來。第一流的大宗證券業務仍然保留在名聲顯赫的老牌批發商手中。J.P.摩根沒有銷售網絡,但它創造的辦法是將發行的證券通過多達1200個零售商號來流通。如果這些渠道仍然是一種以"天"為結算單位的短期借貸,各金融機構在每天營業結束後,可能形成資金的多餘或不足的情況,不足者不能保證第二天正常營業,而多餘者資金閑置,因此會利用資金融通過程的時間差、空間差來臨時性調劑資金。
遠離市場,銀行則把證券分配給"銷售集團"。摩根銀行與它的貨幣托拉斯同行們——如國民城市銀行、第一國民銀行和擔保信托公司——聯手承辦證券發行,而摩根建富公司則與巴林集團、羅斯柴爾德公司、漢布羅公司和拉紮德公司合作。
像在普約聽證會時代那樣,大額證券發行仍然遵循著固定的程式。美國電話電報公司是一個極好的例子。1920年,在摩根圖書館,傑克·摩根、哈裏·戴維森和基德——皮博迪公司的羅伯特·溫莎達成了一項分攤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債券發行的秘密交易,他們在10年中保持一定的參與份額:基德——皮博迪公司30%,J.P.摩根20%,第一國民銀行10%,國民城市銀行10%,等等。這項紳士銀行家準則禁止為爭奪客戶而競相降價。這樣做被認為不僅惡劣,而且危險。J.P.摩根和庫恩——洛布公司擔心,如果它們為爭奪對方的客戶而彼此競爭,它們就會在自相殘殺的血腥爭鬥中兩敗俱傷。
由於有著大理石般堅實的基礎,從事批發的摩根財團用不著去勉強小額投資者。《紐約客》在1929年評論說:"恐怕從來沒有任何私人銀行家享有像摩根始祖那樣的個人聲望,但現在的摩根銀行比它在任何時候都要強大得多。"5到20世紀20年代末,摩根銀行就比其他銀行少了許多追悔莫及之事。這部分是恪守傳統的結果,摩根銀行得益於它對股票市場保持著從維多利亞時代開始的鄙棄。皮爾龐特有一次對伯納德·巴魯克說:"我從不賭博。"6自1894年起,傑克·摩根就在一家證券交易所擁有一席之地,但從未進行過一筆交易。隻有一次,在自由事業債券價格回升的時候,他曾出現在交易所大廳。他在交易所留有席位,隻是為了減少摩根銀行所用的30多個經紀人的手續費。此外,普通股的發行隻占摩根承辦發行證券的3%。由於20世紀20年代危機的主要破壞來自股市操縱,摩根財團因而免於陷入許多嚴重失誤。
J.P.摩根公司幾乎隻做債券批發和銀行業務。除了極少例外,它不肯降低標準。它推崇保守的投資,如鐵路債券,對於泄露內情、哄抬股票的伎倆則避而遠之。當違反摩根這一政策的情況在眾目睽睽之下發生時,摩根銀行陷入了深深的尷尬。1926年7月,摩根的合夥人托馬斯·科克倫邀請一位記者乘奧林匹克號遊輪前往歐洲(在"沸騰"的20世紀20年代,豪華的遊輪上也有經紀辦公室)。正當科克倫在海上時,道瓊斯股市行情自動顯示器引用他的話說,通用汽車公司的股票將最終以高於現價100點的價格賣出。由於意識到摩根——杜邦在該公司的股份,交易者們在兩天之內把通用汽車公司股票價格抬高了25點。摩根銀行對於此事反映出的自身影響力感到震驚,並決心確保這類事情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