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給普通的員工做決定的權利(2 / 2)

信任和尊重能給人一種安全感和精神上的特殊鼓勵,並由此使人產生一種竭力完成任務的責任心。一般說來,人在受到信賴時就會有快樂和滿足的感覺,特別是對那種犯過錯誤、有過失誤的人給予足夠的信任,會使其產生受到尊重和信賴的愉悅,從而對社會、對前程充滿希望,對生活充滿激情,並由此迸發出比平時高出許多的積極性、主動性來。

但是,如果用人半信半疑,則會使人心灰意冷,從而表現出應付或消極的態度,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鍾,嚴重的甚至與管理者消極對抗,或者另謀高就。

一般情況下,有才華的人都有較強的自尊心、自信心、成就感和榮譽感,都有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和解決問題的方式。因此,使用這種人才的要訣之一是予以充分信任,讓他們在職責範圍內獨立地處理問題,開展工作。

與用人不疑相反的用人態度就是用人生疑。在許多敵對雙方的政治鬥爭和軍事鬥爭中,三十六計之一的離間計常常被敵對雙方推崇、使用,目的在於製造對方內部的相互猜疑和不信任,運用此計謀攻陷城池往往事半功倍。

堡壘是最容易從內部攻破的,一方中計,內部生變,從而不戰自潰。一個強大的集體,由於成員對種種流言蜚語缺乏識別的眼力和分析的本領,從而引起彼此的猜忌和矛盾,最終導致組織解體,這種教訓是慘重而深刻的。

管理者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慧眼識英才。選拔人才,必然要獨具慧眼,多加考察,充分認識其各方麵的素質,綜合評估他的能力,給他安排適合的職位。可以說,人才選拔至關重要,它是日後用人不疑的前提與保障。

第二,要給下屬自由發揮的空間。因為管理者了解下屬、信任下屬,才讓他擔當某一職務,負責某項工作。既然是這樣,就應當對下屬放心,放手讓他去幹,除在宏觀上指導外,不要隨時隨地指手畫腳,使下屬無所適從,完全變成木偶;更不要讓下屬站在一邊“歇涼”,自己去辛辛苦苦做下屬應當做的事,這是費力不討好的愚蠢的做法。

第三,設身處地為下屬著想。下屬有時會與管理者意見不一致,有時也可能不接受管理者所分派的任務,有時也可能對管理者分派的任務完成得不好。這時千萬不要認為下屬是不服從管理,是不合作,是沒有本事。下屬也有思想,也有情緒,也要受到主客觀條件的限製,管理者要冷靜下來,替下屬著想,心平氣和地摸清狀況後再做決定。

第四,要坦誠待人,表裏如一。管理者應與下屬時時溝通思想,有話當麵交談,切忌背後亂說下屬的怪話、壞話。另外,受管理者信任的人往往遭人嫉妒,是流言蜚語攻擊的對象。對於挑撥管理者與受信任者的流言蜚語,管理者更應謹慎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