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胡適《談新詩》(節錄)指導大概(3)(2 / 2)

本文舉了兩首“抽象的題目用具體的寫法”的成功的新詩。這兩首詩都反映著我們的啟蒙時代。一首是沈尹默先生的《生機》。這詩裏“冷的天氣”,“草木”,“生機”,都是喻依,喻體依次是惡劣的環境,人事,希望;全詩的意旨是“樂觀”。另一首是胡先生自己的《老鴉》,這兒隻引了第一節。

“老鴉”是喻依,喻體是社會改造者;“啞啞的啼”,“不吉利”,“呢呢喃喃”(的燕子),是喻依,喻體是苦口良言,不合時宜,同流合汙的人,全詩的意旨是獨行其是,不屈己從人。這首詩全是老鴉的自述的話,這是增加“具體性”的一個法子。但這兩首詩的喻依並沒有多少文學的背景,而作者們滲進去的情感也不大夠似的;單從字麵的意義看,沈先生對於“草木”的態度,胡先生對於“老鴉”的態度,好像都嫌冷淡一些。他們兩位還是“用”比喻說道理,不是從比喻見出或暗示道理;所以不免讓讀者將那些喻體和喻依分成兩截看。還有,《生機》那一首也欠“經濟”些。那時新詩剛在創始,這也無怪其然。從那時起,漸漸的,漸漸的,喻體和喻依能夠達到水乳交融的地步的作品,就多起來了。

本文論到“詩的具體性”,說“越偏向具體的,越有詩意詩味”。胡先生在《什麼是文學》裏說,“達意達得好,表情表得妙”的便是文學。詩自然也不外乎此。所謂“達意達得好,表情表得妙”,便是選擇並安排種種的材料,使情意的效力增加到最大的限度。這種種材料是描寫的,確切的,也就是具體的。因為“確切”,便不能是尋常的表明而該是特殊的暗示了。這種“描寫的確切”不在使人思而在逼人感。這需要“精密的觀察,高深的理想,複雜的感情”,以及“寫實的描畫”——這需要創造的工夫。那增加到最大限度的情意的效力,便是“詩意詩味”。這種“詩意詩味”卻並不一定在詩的形式裏。本文提到有一個人在北京《晨報》裏投稿,說傅斯年先生《一段瘋話》最後的十六個字是詩不是文。那十六個字是:

我們帶著孩子,跟著瘋子走,走向光明去。

胡先生也承認這是詩,因為是“具體的寫法”,這該是“具體的”第三義;暗示“社會改革者不合時宜,隻率性獨行其是”的意旨。由此可見詩和文的分界並不是絕對的。就形式上說,從前詩有韻,文無韻,似乎分得很清楚。但歌訣也有韻,駢文雖不一定有韻,卻有律,和近體詩是差不多的。到了新詩,既不一定有韻,更不一定有律,所有的好像隻是“行”罷了。但是分行不像韻和律那樣有明白的規則可據,隻是靠著所謂“自然的音節”。我們所能說的隻是新詩的詞句比白話散文“經濟”些,音節也整齊些緊湊些罷了。這界線其實是不很斬截的。

就內容上說,文是判斷的,分析的,詩不然。但文也有不判斷不分析而依於情韻的,特別是駢文;古文和白話文裏也都有。傅先生的那一句便是白話文的例子。這兒我們所能說的隻是,特別私人的,特別強度的情感,寫成詩合宜些。但這界線也是不很斬截的。胡先生在《什麼是文學》裏說到他不讚成純文學雜文學的分別;配合本文的討論,他大概也不讚成詩文的絕對分別。本來,這個分別不是絕對的。還有,本篇將舊詩和詞曲都叫做“詩”,這也不是傳統的觀念。從前詞是“詩餘”,曲是“詞餘”——不過曲雖叫做“詞餘”,事實上卻占著和詞同等的地位。詩和詞曲不但形式不同,而且尊卑有別;詩是有大作用的,詞曲隻是“小道”,隻是玩意兒。這種尊卑的分別似乎不是本質的而是外在的。本篇將它打破也有道理。

本篇所謂“詩”,具體的說,包括從“三百篇”到“新詩”,範圍是很大的。抽象的說,詩的根本標準是“具體性”,所謂“詩意詩味”;這是抽象的“是詩”或“不成詩”的分界,卻不是具體的詩和文的分界。——其實“具體性”也不限於詩。演說、作論文,能多用適當的例子和適當的比喻,也可以增加效力。即如本文,頭緒不多,也不複雜,隻因選擇了適當的例子,適當的安排進去,便能明白起信。不過這種“具體性”趕不上“詩的具體性”那麼確切和緊張,也不帶情韻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