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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改革為何不討好?

金融

作者:成一蟲

本次IPO改革措施,一度被人寄予厚望。它也確實有進步之處,比如:不再控製核準節奏,過會即給批文;取消行政限價手段,引入主承銷商自主配售機製;允許老股存量發行,等等。

可惜的是,由於機構打新過於熱情、詢價結果太高,導致個別新股需要進行大比例老股轉讓,被廣泛質疑為大股東借機圈錢、提前三年退出。備受壓力的證監會被迫進行政策調整,緊急暫停了個別新股的發行。有媒體因此稱之為“史上最糟糕的IPO新政”。

有這麼糟糕麼?新政本身其實不差,盡管不完美,起碼向前走了幾小步,但隨後的行政幹預才是讓人大失所望,因其從“市場化”方向往後退縮了。

2001年以來,證監會推進新股發行體製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市場化”。證監會也不諱言這一點。目前政府、監管層的態度已非常明確,發行核準要過渡到注冊製,發行價格要由市場詢價決定。但自2009年以後,由於IPO“三高”問題嚴重,它隻能暫時放慢市場化進程,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技術手段來解決“三高”,不惜進行窗口指導、幹預。從曆史發展來看,它麵臨的悖論是:既要向市場化演進,解決IPO“三高”難題,又不能影響二級市場穩定。由於這兩個目標本身存在衝突,導致改革速度較慢,中間還有波折反複。當二級市場走勢不佳時,證監會考慮減少新股供給壓力,甚至是暫停IPO新股發行。

目前對IPO新股發行體製的批評主要集中在“三高”現象上。“三高”主要是指發行價對應的估值高、超募資金比例高、新股首日漲幅高。估值高引發圈錢指責;超募高導致一些上市公司搞存款理財或者亂投資,資金配置效率低;新股首日漲幅高,導致打新熱,反過來又推高了發行價格。

有趣的是,很多媒體、投資者都誤以為“三高”是指“高股價、高PE、超募”。大錯特錯!衡量股價是不是偏高的主要估值工具就是PE(市盈率)。股價相對偏高與高PE其實就是一回事,屬於同義反複。但絕對值高的股價不一定就是高PE,不一定意味著價格昂貴。錯用“三高”概念也反映了國內一些媒體、普通投資者不具備基本的投資常識——這恰恰就是A股市場胡炒概念、IPO“三高”現象滋生的溫床。

“三高”難於解決,主要原因是新股的大股東鎖定期長達三年,同時新股發行節奏受到管製,導致某些個股在某些時段供應量偏小,容易被炒作。如果通過行政力量來壓低發行價,是可以解決估值、超募的問題,但會導致一、二級市場價差擴大,令新股首日漲幅更大,打新更熱。

目前來看,監管層還沒有找到能夠同時滿足市場化、破“三高”、穩市場等要求的好辦法。最主要的原因是,受新股IPO供給管製、上市公司退市難、大股東IPO上市後限售期過長(三年)等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A股投資者偏好炒新,中小盤股有明顯的溢價。要破除“三高”,根本辦法是加快市場發行速度、加大新股供應量。但是,如果持續、大量推出新股,又可能讓股票的供需失衡,影響二級市場的短期穩定。真正完美的IPO改革不僅需要一個開明睿智、遵守遊戲規則的監管層,也需要普通投資者們學會一些基礎的股市知識,破除對政府幹預、政策救市的期待,並承擔可能的短期利益損失。

本次改革爭議最大的一個新措施是允許老股存量發行,以求消滅“超募”現象。

一些反對者認為,存量發行與現行法律有所衝突。另一些反對者則堅信,老股存量發行意味著大股東、PE可以提前解禁套現,可能助長擬上市公司造假,是一種對二級市場傷害更大的圈錢行為。因為老股存量轉讓的資金全部歸屬老股東(大股東、PE等),跟上市公司沒有關係。相比之下,超募資金起碼能夠留在上市公司手中,屬於全體股東所有,可以用來收購資產、做大做強。這兩種質疑觀點都有一定道理。

筆者讚成老股存量發行,但反對限製超募。倘若可以實現市場化發行,超募不超募根本不是關鍵所在,西方成熟市場多年的實踐就證明了這一點。投資者如果不喜歡存量發行,不去申購此類新股,也不在二級市場買入即可——你能夠用腳投票,何苦操心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