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北軍軍權的敏感性,魏越即便有能力也不會把韓浩、共昭都推到軍司馬的位置上。所以二進一這個選擇題選擇誰,又或者誰都不進,都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魏越眼前的破局手段就是選擇韓浩,另行補償共昭。
讓發展潛力更高,更容易讓北軍接受的韓浩上升軍司馬是一種最佳選擇。
若是選擇共昭,固然共昭能上位,但他坐不穩這個軍司馬,因為他不是司隸畿內人,不是關中三輔係,也不是三河係,被排擠出局是必然。
從個人意願來說,五校軍司馬對韓浩個人更具有意義,不僅僅是官職晉升上的滿足,還有一種榮譽上的滿足感、成就感,魏越非常清楚這種榮譽感。
就拿自己父親來說,一個尋常的兩千石郡守,其吸引力遠不如官秩千石的五校軍司馬。
五校軍司馬對北軍出身的軍官家族具有榮譽上的滿足感,而共昭不需要,五校軍司馬對他來說隻是一個踏板,最終的追求是真兩千石的郡守。這就是北軍係軍官家族與其他豪強的本質區別,魏越非常的清楚。
如果無視韓浩的感受將這個機會讓給共昭,那以後韓浩必然離他而去。所以魏越幾乎是沒有其他選擇,隻能把這個機會讓給韓浩,然後另行補償共昭。好在背依黃氏這個大靠山,魏越有足夠的影響力來補償共昭。如果沒有這個補償能力,那麼共昭也會離他而去。
所謂的門生故吏就是這樣,是你的門生不假,也是你的故吏,這些隻能代表彼此有深厚的感情、道德羈絆,並不意味著對方的人身在法律上就從屬於你。
這批軍官中就屬共昭對魏越的依附性最高,是家仆……可問題是自共昭出仕時,就代表共昭是自由身,即解除了與魏越的主仆契約。否則共昭是無法出仕的,魏越也不敢推薦奴仆賤籍的人擔任朝廷職位。
其實從一開始,共昭的法定身份一直是自由的,從他投奔袁紹時就是自由的,袁紹將共昭轉送顧雍,顧雍再給魏越,這些過程中共昭都是自由的,一切主從關係都是口頭承諾,是一種信譽擔保。即便是共昭的人頭稅,也是汝南那邊在收,而不是魏越代繳。
之所以這樣,就是方便將來舉薦、出仕時規避相關的條律。
魏越的所有門客,及典韋其法定身份都是自由的,他們與魏越的法律關係就是朋友,門客門客,上門做客吃主人家飯給主人家出力解決麻煩而已。門客的地位隨著時間發展越來越低微,與主家的雇傭、依附關係越來越牢固,以至於現在門客有了一個新的稱呼……部曲。人頭稅方麵,由魏越代這批人繳納口丁賦。
部曲武裝製度的發展,在經過曆朝中樞拔牙後,失去武裝性質的部曲又有了一個新的稱呼……佃戶,再然後就是包身長工,卡奴房奴什麼的。
真正個人完全從屬於魏越的就是賀彪和家中派來的成矩、成廉父子及越騎士、奴仆,他們從法律上來說都是魏越的財產,法律對他們最大的保護就是魏越不能隨意打殺他們。而魏越犯罪被誅時,他們也在株連範圍之內……當然了,舉薦魏越、魏越舉薦的人也都在牽連範圍內。
安置好稍稍醉酒的共昭,又親自去送韓浩、徐晃,兩個人在京中沒有房產,在天黑宵禁前要返回軍營。
如今留在北軍之中的八個人中,韓浩與徐晃的關係最好,最大的原因除了彼此性格相近外,就是他們都是北軍三河係軍官家族出身。相對比於其他人,他們兩個人在一起談論時,彼此父祖有大致相同的經曆,共同話題非常的多,故而感情想不深都難。
魏越居中,韓浩、徐晃在兩側一同走在走廊下,步履隨意而緩慢,魏越拉著韓浩的手邊走邊說:“共君深明事理,知曉北軍非其久留之地。故,今年冬季各校大比之後,共君會調離北軍,擢升雁門塞守關都尉。而元嗣與公明,務必留在北軍之中研習兵法,以期他日揚威疆場為國效力。”
共昭得到了自己夢寐以求的兩千石職位許諾,激動的不能自已。
韓浩也是如此,甚至連徐晃也感同身受的激動起來,韓浩抓緊魏越的手,激動之餘有些窘迫道:“此事,勞魏君費心了,浩深感不安。”
“元嗣這是哪裏話?我等意氣相投合該相互扶助,稍出些許力氣能讓元嗣與共君一同謀得用武之地,是我等諸人的好事,何嚐又不是朝廷、國家的好事?”
說著魏越拍拍韓浩的肩膀,韓浩重重點頭承下這番重恩。
“公明。”
魏越又側轉身子抓住徐晃的手,四目相對魏越誠懇道:“元嗣乃幹練之才,快則一年遲則兩三年會升遷邊郡執掌一郡兵事。而我看來,北軍之中能繼元嗣未盡之事者,唯有爾徐公明。”
“魏君?”
徐晃驚訝低呼一聲,急說:“趙君資曆、才幹遠在某之上,某豈能後來居上?”
“趙君與共君一般,我另有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