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卷 誤吞後悔藥 上 篇(3 / 3)

想著,幹脆又洗了一個澡,反正是自己家,衣服也不穿了,裹了條浴巾就回客廳倒水喝,隨手一開客廳的燈,立刻呆住了,水也想不起來去倒了。原來客廳的沙發上蜷縮著一個年輕的女郎,更糟糕的是那女郎居然早就被自己一陣折騰給折騰醒了,正睜著一雙水汪汪的眼睛看著自己。

“你醒啦。本來想去照顧你,可是你好像對我有意見哦。”女郎說。她的聲音甜甜的,卻一點也不膩,不像糖不像蜜,就像木糖醇。

吳放歌楞了幾秒鍾,忽然說了聲對不起,然後就飛也似地竄進臥室打開衣櫃,手忙腳亂地穿衣服:這下糗大了,原來那個女郎不是外人,正是白天的那群新丁裏的一個,好像叫什麼‘林婷’,因為不太愛說話,也就沒注意她。弄不好,晚上的那堆白花花也是她……這算唱的哪一出啊……

才穿好衣服一回頭,卻看見林婷半依著門,正對著自己微笑呢,吳放歌平時的伶牙俐齒此時也施展不出來了,結結巴巴了半天,除了對不起這三個字,就是‘這個’‘那個’一類的廢話,那副囧樣又惹的林婷笑了一回。

最後林婷不笑了,吳放歌也沒那麼緊張了,卻不知道該說點什麼,記得這個林婷也是不怎麼愛說話的,隻是時常在自己說話的時候凝望著自己,開始還以為是被自己的口才給忽悠住了呢,可要說是***吧,總覺的也不是這個火候啊,而且大家都是在一個單位,這樣好嗎?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

結果還是林婷打破了沉靜:“你還是和以前一樣,一點都沒有變,還是個好男人。”

吳放歌覺得詫異:什麼叫一點都沒變?難道以前就認識不成?這個林婷還不到24歲,要是以前就認識,那豈不是兩人相識的時候她還是個小丫頭?

林婷見他一副摸不著頭腦的樣子,便嬌嗔地說:“你還沒認出來我呀,我是婷婷呀。”

吳放歌還是沒認出來,畢竟婷婷這個小名兒也太平常了些,搜遍了腦海記憶也沒想起來,或許平時是想得起的,可是今晚酒喝的太多,頭實在是疼,就像是計算機的CPU過熱會導致效能下降一樣,今晚他的大腦由於酒精的作用也不太好使。

“嗯!”林婷嗔怪地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說:“你好好看看我,我是婷婷,以前住在你樓下的婷婷!在老西樓的時候!”

就像是一道閃電劃破了黑暗,吳放歌的記憶也被林婷的話撕開了一道口子,多年前的記憶源源不斷的湧出。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兒,吳放歌和單位的兩個同事合住在老西樓四樓,林婷家住在二樓。

那時林婷才上小學,她的父母都是生意人,忙起來的時候就顧不上照顧她了。有一回林婷不小心把家裏的門反鎖了,進不去家門。當時還是冬天,樓道的燈也壞了,小林婷又冷餓又怕,一個人坐在樓梯口上哭。吳放歌下班的時候就看見林婷在家門口轉悠,但沒往心裏去,晚上下樓買方便麵時見她哭的可憐,就帶她回宿舍,弄方便麵給她吃,又陪她下彈子棋,直到她的父親回來才送她回家。自那以後,林婷隻要沒事就喜歡往他家裏跑,開始的時候林婷的父母還有些不好意思,後來時間長了,也成了習慣,隻要自己有事不能照顧林婷了,就把她托付給放歌照顧,最長的一次,這兩位出去談生意,一走就是半個多月,全賴吳放歌照顧林婷的衣食起居,還代開了幾次次家長會。就這樣日複一日,隨著時光的流逝,小林婷也漸漸的長大,上了初中,雖然從一個小女孩變成了青澀少女,可和吳放歌的感情還是一樣的好,沒事兒就往他屋裏鑽,餓了就吃,困了就在他的單人床上呼呼大睡,反正吳放歌的室友先後結婚搬走了,也不用顧忌男女之嫌,直到有一次天氣炎熱,林婷的父母輪流洗澡,霸占了家裏的衛生間,氣的林婷說了一句:我去放歌叔叔家洗了。然後就上了四樓。

吳放歌當時並沒有在家,為了林婷平時進出方便,給她配有鑰匙,所以她自己開門就進去了,見屋裏沒人,衛生間的門也不關就開始脫衣服,就在這時吳放歌回來了,當場撞個正著,弄了兩個大紅臉。自那以後,林婷就漸漸的不來吳放歌家了。

吳放歌最後一次見到林婷是他結婚那天。

那天吳放歌那天少有地穿著西裝,打著領帶,頭發也提前做過的,帥氣十足。請客自也少不得老鄰居們,也不知怎麼地,就在吳放歌準備上車去結親的時候,林婷不知道從什麼地方跑了出來,從背後抱住吳放歌哇哇大哭,而且怎麼弄都不鬆手。林婷的父母臉上很掛不住,人家結婚,你個孩子哭的多喪氣啊。

“結婚了,放歌叔叔就要搬走了!”林婷哭著說。

當時所有的人都以為這孩子和吳放歌是忘年交,好朋友,所以耍孩子脾氣,唉……所有人都沒有弄明白少女那顆情竇初開的心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