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青絲入骨 故人難尋(1 / 2)

韓林半抱著康寧心疼的看著她被刺穿的手掌:“別怕,沒事的。”說著他的手心泛著淡藍色的光芒,翻手覆蓋在康寧的手上,被刺穿的地方慢慢複原,變成原來的模樣。

康寧皺著眉頭看著完好無損的手掌:“原來世界上除了神族竟然還有種族有這種能力。”神族的每一個人與生俱來都具有一種自我修複和修複他人的能力,原本以為隻有神族有這個能力,看來鬼族也有,那為什麼自己以前沒有呢?

韓林收起手掌背到自己的身後:“我們走吧,今夜不是說還要去群豔樓嗎?”

“恩,先去醉客居定兩個房間吧。”康寧收起手臂徑直向前走去,韓林若無其事的跟在她的身後,而他的身後留下一條鮮血的小徑。

“掌事,我們要兩間上房。”韓林扔了塊銀子在櫃麵上,麵無表情的看著掌事咬著銀子的模樣。

掌事放下手中的銀兩笑眯眯的喊道:“小二,帶貴客上天山間和雪融居。”話音剛落一名小二打扮的人就跑到二人的麵前為其引路:“客官,您這邊請。”

康寧打量著這裏,這裏已經和幾年前完全不一樣了,原本的美景也完全更換成另一番模樣:“這位公子住天山間,小姐住他旁邊的雪融居。”

“好,你下去吧。”見小二為他們開過房門後韓林便揮手讓他下去了。

康寧抬腳走進韓林的房間一下子做到凳子上說道:“韓林這裏和吾幾年前來時的模樣一點一不像!”韓林隨後坐下單手為她和自己倒了杯茶:“你不喜歡現在的樣子嗎?”

康寧喝了口茶想了想說:“倒也不是,比起幾年前清寡的模樣,吾更喜歡現在的風景,倒是有了些春日姿色。”上次來時晉城正在不停的下雨,即使是晴天也是一種灰蒙蒙的感覺,讓人看不清,沈瑾幕倒是很喜歡。康寧還記得他那時說過,看不清的風景就如同人心一般,要猜才好看。

“我反而喜歡豔麗的風景,這般景色在我眼中倒是牛嚼牡丹不知其味了。”韓林漫不經心的瞟了眼門外的景色不緊不慢的說道。

康寧點點頭:“想來地府中美景讓你不能忘懷吧,那樣的美色,吾也不能忘懷。”遍地的豔紅的曼珠沙華和忘川河的鮮紅的景色,一席白衣的站花中的男子,回眸一眼都能讓你一生墜入愛河,可他一生都在等待曼珠沙華的現身。

韓林停頓了一下:“你是說曼珠羅華?”

“他也不過是地府中眾多多情人中的一人罷了。”韓林一口喝盡杯中茶水,地府盡是多情人,卻總遇絕情人,悲,甚是可悲。

康寧若有所思的想著忽視了韓林的表情:“曼珠羅華?多情人?”

“你是誰?”

“我不過是一個多情之人,求一人現身一見罷了。”說罷男子蹲下身子撫摸著腳底的曼珠沙華,動作是那麼輕柔,小心翼翼!原本他叫曼珠羅華,也不知道他是否等到他要等的人了。

韓林放下杯子開口說道:“現在也不早了,還是去休息會好,晚上還要出去。”說著韓林竟然有些趕人的模樣。

康寧隨手放下杯子:“好吧,想來你也應該有些累了,那吾就先告辭了。”

看見康寧完全離去的背影,韓林才起身將房門關上,拿出一直藏在身後的手,手掌上隻有已經結痂鮮血和深可見骨的傷口。

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什麼所謂的自修術,神族也不可能不付出任何代價就可以恢複一切,一切就看你舍不舍得付出代價。

看見康寧滿是鮮血的手掌,韓林在那一刻才那麼清晰的認識到有這麼一個人,她的一點點傷就如同一刀刀刮在自己的心上,所以他義無反顧的使用禁術。替換術,這是一種將對方的傷,感情甚至是他的一切都可與自己替換。

“主子,醉客居已經到了。”醉客居的門口出現一架由八皮汗血寶馬趕拉的馬車,馬車的頂部四角是由鴿子蛋大的夜明珠點綴而成,看似柔軟的布料隨風飄蕩,隱約看見馬車中人。一名女子頭戴鬥笠身穿雪白的裙擺,時而被風吹起的鬥笠露出白皙的頸項,頸項上是一朵豔麗的曼珠沙華的印記。

車夫和女子恭敬的站在馬車的兩側,露出刺青的部位,低垂著頭顱:“恭迎主上。”

一隻修長的手掀開馬車的門簾,人未見,聲先至:“不必如此。”隻見從馬車中走出白發蒼蒼的年輕人,慵懶的眼眸有意無意的看著眾人,若是康寧在的話一定很驚訝,此人不是別人,正是消失六年之久的沈瑾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