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常樂

萬花紛呈

作者:羅伯特·林德 王薇

有一天,我聽見一位聰明伶俐的太太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新月是不是總在星期幾露麵?她接著又說:不知道倒好,正因為人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在天空的哪一帶能看見它,新月一出現才給人帶來一場驚喜,春回大地,花開花落,也莫不如此。盡管我們對一年四季草木節令了如指掌,知道櫻草開花在三月或四月而不在十月,不過看見一株早開花的櫻草,我們還是照樣地高興。另外,我們知道蘋果樹先開花、後結果,可是五月一旦到來,果園裏一片歡鬧的花海,我們不是仍然驚為奇觀嗎?

倘在每年春天,把許多花卉之名重溫一遍,還另有一番風味。那就像把一本差不多忘得幹幹淨淨的書再重新念一遍。蒙田說過,他的記憶力很壞,所以他隨時都能拿起一本舊書,像從未讀過的新書一樣地讀。我自己的記憶力也漏洞百出,不聽使喚。我甚至能拿起《哈姆雷特》和《匹克威克外傳》,當作是初登文壇的新作家剛剛印成白紙黑字的作品來念,因為自從上回念過以後,這兩部書在我腦子裏的印象已經模模糊糊了。這樣的記憶力,在某些場合自然叫人傷腦筋,尤其當人渴望精確的時候。不過,在這種時候,人不僅想得到娛樂,還追求著什麼目的。如果隻講享受的話,記憶力壞比記憶力好究竟差到哪裏去,還真是大可懷疑呢。記憶力壞的人可以一輩子不斷地念普盧塔克的《英雄傳》和《天方夜譚》,而永遠感到新鮮。很可能,最壞的記憶力也難免粘粘連連地留下一星半點的印象,恰如一隻隻綿羊從籬笆洞裏接連通過,總不免在那刺條上留下一絲半縷的羊毛。然而,綿羊終歸逃出去了,正像偉大的作家從我們不爭氣的記憶中消失,所留下的東西簡直微不足道。

既然讀過的書我們可以忘得一幹二淨,那麼一年十二個月以及每個月的風物,一旦時過境遷,我們同樣可以輕而易舉把它們忘在腦後。在某個短暫的時刻,我們可以說自己對於五月就像對於乘法表那樣熟悉。關於五月裏的花木、開花時間乃至前後次序,我能通過考試。今天,我就敢肯定金鳳花有五瓣。(難道是六瓣嗎?上個禮拜我還記得清清楚楚來著)。可是,到了明年,我也許連算術也忘了個幹幹淨淨;我得從頭學起,以免把金鳳花誤認成白屈菜。那時,我像一個陌生人進入大花園,放眼四望,五色繽紛的原野再一次使我目不暇接,心迷神醉。那時,我也許要對這麼一個問題拿不定主意,就是:認為雨燕(那種簡直像大號小燕子、又和蜂鳥沾點兒親戚的黑鳥兒)從來不在巢裏歇著,一到夜裏就飛向高高的天空,到底是一種科學論斷,還是一種無知妄說?當我知道了會唱歌的並不是雌杜鵑,而是雄杜鵑,我還要再次感到驚訝。我得重新學習,以免把剪秋籮當作野天竺葵;還要去重新發現白楊在樹木生長中習慣上究竟算是早成材還是晚成材。某天,一個外國人問一位當代英國小說家,英國最重要的農作物是什麼。他毫不猶豫地回答:“稞麥。”在我看來,這是一種堂而皇之派頭徹頭徹尾的無知;不過,大大無知的也包括那些沒有文化的人。普通人隻會使用電話,卻無法解釋電話的工作原理。他把電話、火車、鑄造排字機、飛機都看作當然之事,就像我們的祖父一代把《福音》書裏的奇跡故事視為理所當然一樣。對於這些事,他既不去懷疑,也不去了解。我們每個人似乎隻對很小範圍內的某幾件事才真正下功夫去了解、弄清楚。大部分人把日常工作以外的一切知識統統當作花哨無用的玩意兒。然而,對於我們的無知,我們還是時時抗拒著,我們有時振作起來,進行思索。我們隨便找一個題目,對之思考,甚至入迷——關於死後的生命,或者關於某些據說亞裏士多德也感到大惑不解的問題,例如“打噴嚏,從中午到子夜為吉,從夜晚到中午則凶,其故安在?”為求知而陷入無知,這是人類所欣賞的最大樂事之一。歸根結底,無知的級大樂趣即在於提出問題。一個人,如果失去了這種提問的樂趣,或者把它換成了教條的答案,並且以此為樂,那麼,他的頭腦已經開始僵化了。我們羨慕像裘伊特這樣勤學好問之人,他到了六十多歲居然還能坐下來研究生理學。我們多數人不到他這麼大的歲數就早已喪失了自己無知的感覺了。我們甚至像鬆鼠似的對自己小小的知識儲存感到沾沾自喜,把與日俱增的年齡看作是培養無所不至的天然學堂。我們忘記了:蘇格拉底之所以名垂後世,並非是因為他無所不知,而是因為他到了七十高齡還能明白自己仍然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