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何打好改革“當頭炮”(1 / 1)

如何打好改革“當頭炮”

決策方略

作者:王懷明

繼續把簡政放權作為“當頭炮”,在公開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續推進中增實效……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三項措施:一是公開國務院各部門全部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向審批事項的“負麵清單”管理方向邁進,逐步做到審批清單之外的事項,均由市場主體依法自行決定;二是清理並逐步取消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消除審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帶”;三是在去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和下放70項審批事項,使簡政放權成為持續的改革行動。

2014年按照全麵深化改革的要求,做好政府各項工作,要繼續把簡政放權作為“當頭炮”,在公開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續推進中增實效。回顧去年3月,李克強上任後的承諾:“現在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還有1700多項,本屆政府下決心要再削減三分之一以上”,“那就把錯裝在政府身上的手換成市場的手。”如今,還不到10個月,新一屆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已達396項,幾乎完成了5年任期簡政放權任務的70%。

當然,數字並不能完全說明問題,外界在感受這種前所未有的改革力度後,也在期待簡政放權產生切實的改革紅利。在我們看來,不斷細化的政策指向並不是僅僅在做改革的“減法”,其實也在另外一方麵做“加法”,那就是從政策到製度的環境建設。

現在,新一屆政府“壯士斷腕”的魄力讓外界刮目相看,密集地推進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其實是抓住了改革的要害,猶如庖丁解牛:“動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它通過三個層麵的努力,正在瓦解影響經濟社會活力的“硬骨頭”。

首先,清理存量、防止增量,讓簡政放權沒有死角。此前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過取消和下放審批權的嚐試,但是往往會遇到反複:一方麵減少了審批權,但另一方麵又悄悄增加了審批權,最後兩相中和,審批權總量下降不多,甚至還可能反彈。正因為這些曆史教訓,此番國務院常務會議不僅僅布置了取消和下放70項審批事項,還明確防止邊減邊增、明減暗增,尤其是強調“各部門不得擅自新設行政審批事項”。

其次,以公開、透明為抓手,讓審批權在陽光下運行。審批權的減少自然有助於激活經濟發展的潛力,但政府對經濟的管理職能不可能完全放手,所以行政審批製度改革,不能也不必做到零審批。那麼如何規範那些有必要保留的審批權,這次常務會議祭出的法寶是審批事項的“負麵清單”。這也就意味著審批權改革不再是量變,而是質變的問題。因為審批事項朝“負麵清單”管理方向邁進,對市場主體就意味著“法無禁止即自由”,同時對公權力則是“法無授權即禁止”,這正是發達國家賴以維係經濟政治協調發展的經驗。我們可以暢想,審批清單之外的事項,均由市場主體依法自行決定所能產生的“正能量”。

再次,改革方案無論多完美,都必須依賴良好的執行。我們過去在政策執行層麵上,曾經出現過“政令不出中南海”的尷尬,如今新一屆政府改革舉措不斷,當然需要特別注意中央政令的暢通。因為“負麵清單”說到底也不過是幾張紙,能不能讓紙麵的製度轉化成為行動?這就必須在頒布改革方案的同時,也明確方案的執行、監督和問責機製,任何部門或者地方政府不能切實落實改革的舉措,讓總理的承諾落空,那相關責任人就必須問責,這不僅是向總理負責,更是給期待改革紅利的人民群眾一個交代。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