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後記(1)(1 / 2)

後記是必然要抒情的,以表達自己創作的艱辛與出版等待過程中的蠢蠢欲動。大抵就是這樣吧,我也要概括地說一下,抒情不會太多,畢竟不認識什麼“大明湖畔的誰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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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完畢,以上就是一個自認為成熟的幼稚男生的全部心聲。以下部分是一些個人的辯解,對書中的內容作一個回顧性的總結(其實我也沒總結過,憑記性想起什麼就去說什麼吧。)

這部小說開始開始寫於我的17歲,完成於我的18歲,算起來整整一年,其實從第一個字開始寫,到最後一個字完成,一共隻花費了兩個多月。時間可以在結局處查到。兩個多月,11萬字,這個效率,自己覺得,對於一個第一次寫小說的人來說,還算可以。

創作的過程中,經受住了種種磨難與考驗。首先,是學業對我的壓力,其時距離高考隻剩215天,完成時連150天都不到。假期的1個月忽略不計,在校期間的1個月幾乎全部犧牲,上課在寫,下課也在寫,自習在寫,禮拜天在家還在寫,就連體育課也在構思,好在成績似乎沒有太嚴重的下滑(因為之前已經嚴重下滑過一次,處於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狀態)。而在沒日沒夜寫的過程中,也經受住了自我否定與肯定的糾結。一度擱置,又一度狂寫(這也是這部小說結構很鬆散的原因之一)。如果4個月後的高考獨木橋我掉了下去,那麼可以全部怪罪於我這虛度的2個月;如果我走運地過了橋,也大可借此吹噓自己當年是多麼的神通廣大、逍遙自在。

這裏插一句,在學校,在嘈雜的教室裏創作時,我的靈感會源源不斷地湧現,有時手會跟不上腦子的速度。而一旦回到家中,思路就會混亂,甚至中斷。這是個十分有趣的現象,值得大家想一想原因,但可以肯定,絕不會因為學校是個適合創作的美麗天堂好地方。

由於是手寫,時間又緊,本人字又太醜,導致手稿寫出後錄入電腦時竟出現了自己也認不得的字,很是痛苦。爹媽十分反對我在人生如此緊要關頭做這樣一件無厘頭的事情,我也就一直背著他們偷偷地寫,等到電腦錄入也快要完成時,他們才得知此事,但已無力回天。前期寫的時候,隻計劃寫5萬字,奔著張愛玲那句“出名要趁早”,我虛榮而又迫切地想要看到自己的文字能被方方正正地打印出來,因此在寫到4萬多字時,就興高采烈地捧著手稿去打印公司叫人打印,事後花費400元,還是腆著臉和爺爺要的。但寫到後期發現5萬字承載的東西太少,就延展到現在的11萬字。這意味著,除了花400元叫人打印出來的4萬字外(事後覺得實在不值,更不應該榨取爺爺那400元,實在太“敗家子”了),其餘7萬多字都是我自己親手錄入(這也導致了大量錯別字的出現)。爹媽不讓我用家中電腦,我隻好和朋友借了台筆記本,每晚把自己關在臥室裏,借著寫作業的名義,輕手輕腳得在昏暗的燈光下幹著見不得人的事,結果這一反常行為讓爹媽真以為我在臥室裏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三番五次突然闖入房間騷擾,最終事情敗露。多虧了朋友他媽與我媽也是好友,才把筆記本留給了我。雖然熬夜打字很辛苦,但也多虧與此,我才得以在最短時間內將這部手寫小說錄入電腦。

前邊說到手稿錄入電腦後,出現大量我打字失誤產生的錯別字。為了修改這些錯別字,給出版社的編輯們留下一個好的印象,我在2個月時間內將自己寫的東西反反複複複複反反得看了不下10次,隻看到惡心幹嘔麻木不仁,終於把錯別字基本全部改正——如果“的”“地”“得”不算的話。不過這一反複閱讀的過程也讓我完善增補了小說的部分內容,使得主題在總體上沒有彌散得太嚴重,否則真怕自己不小心寫成了校園青春戀愛純情劇。

小說終於在大年三十前後完稿。依舊是那位借我筆記本電腦的朋友,幫我說服了他爹,使用他家的打印機完成了我的心願。看到一疊疊整齊的印刷紙上出現了我寫的東西時,那種感覺相信每個人都會理解,更何況還是我這樣一個如此輕浮的人,當時的激動就不再細說,留下些朦朧的回憶吧!不過朋友幫忙打印出來的那本“書”沒舍得投給出版社,我把這本排版無比粗糙的“書”精心地裝訂起來,竟意外地發現規模和一本《政治》課本差不多,很是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