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第九章 旁觀者清(1 / 2)

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這就是萬重山出現在我生命裏留下的最終的痕跡。

若不是安妮、莫凱一眾人稱呼他為師兄,我真的懷疑自己是得了失心瘋或者什麼妄想症。

不知道你們的人生中是否遇到過這種情況,你能清楚地記得你和記憶中的那個人所發生的一切——我至今都還記得那時候在學校的圖書館附近看到一對小情侶在吵架。不知道是誰送了誰一塊手表做生日禮物。但是在禮物交接的過程中出了紕漏,兩個人就吵了一起。一個在一邊吵一邊叫囂著要把手表扔掉,另一個就不停刺激說你扔啊有本事你就扔啊。而我和萬重山原本是要擦身而過的,這時候竟然不約而同放緩了腳步。我對他說:“一會兒他們要是把手表扔了,咱倆就撿了走,好不好?”

向來耿直的他回答我說:“難道不是再扔回他們跟前嗎?”

“你傻啊!”

“行吧!那咱倆就在旁邊等等?”

這一呆呆了好久,人家兩個人還是在吵著你扔啊,你倒是扔啊。我們最終隻好失望而歸。

所以說狼外婆們注意了,媽媽們說小孩子再不聽話就把他們扔去喂狼的說辭不能當真。說說而已。

我還記得這件事情在我回宿舍之後還講給了宿舍的人聽。可是在萬重山出事之後,我再向別人求證他存在的證據的時候,竟然沒有一個人記得。我明明記得當時宿舍最小的那位姑娘還說過,讓我帶她回小情侶吵架的地方,她要坐到天荒地老也要把那塊手表撿回來。可是後來我問她的時候,她說從來沒有過這種事情。

她說得是從來沒有過,而不是她不記得了。

這種次數久了,外人眼裏的我似乎和中了邪一樣,我也漸漸不再說什麼,也很少再跟當初的人有交集。

還有一件事情,我從來沒有跟任何人提起過,包括當事人,陳健。

當年我和他在一起,其實隻有一個原因。

我清楚地記得,初次見麵的那天。

他蹲在學校小賣鋪門口的大叔下,嘴裏叼著一支煙。遠遠地,我還沒走近的時候,就被那束微弱的光所吸引——我是近視眼,當時其實模模糊糊看不太清那個人的樣子,隻是冥冥之中感覺有一種很熟悉的氣息吸引著我走到他跟前。

“嘿,你是陳健嗎?我是王小咪。”

他站起身來愣愣地看向我:“你怎麼知道我是陳健?”

這時候我才發現,我才到這個人的肩頭。我仰頭朝他微微笑,路燈下的他的臉龐依然模糊:“我就是知道。”

後來的很多次,有人問我,當時陳健和他的舍友一起見你的,怎麼你就跟陳健好上了呢?而且好地莫名其妙!

我總是嬉笑著說因為一見鍾情呀。

確實沒錯,確實是一見鍾情,隻不過我鍾情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身上那種若有若無的類似萬重山的氣息。

記得有誰曾經說過,千千萬萬人群中,有時候你真的不會隻喜歡一個人,隻是先來後到,先出現的那個人先進入了你的內心。可是當他離開後,你也會找到另一個適合你的人。因為,很多時候,我們喜歡的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