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承包地建豬舍,村委會不同意該怎麼辦
法製在線
作者:李文成
編輯同誌:
最近,我打算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建豬舍,但村委會不同意出具相關手續,也因此得不到鄉上批準。請問,我該怎麼辦?
寧夏 問 法
問法讀者:
我國《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必須簽定土地承包合同。而土地承包合同的基本條款之一,就是規定土地的用途。你可以根據當初與村委會簽定的土地承包合同中所規定的用途來確定經營項目,如果沒有超出合同約定範圍,那麼,村委會拒不出具相關手續就是違法的,你可以依法尋求解決。《土地承包法》第51條規定:“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