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錦衣衛(2 / 2)

錦衣衛另一項著名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製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來教訓不聽話的士大夫的一項酷刑。一旦哪位倒黴官員觸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綁雙手,押至行刑地點午門。在那裏,司禮監掌印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一左一右早已嚴陣以待。受刑者裹在一個大布裏,隨著一聲“打”字,棍棒就如雨點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行刑者為錦衣衛校尉,他們都受過嚴格訓練,技藝純熟,能夠準確根據司禮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的暗示地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這兩人兩腳象八字形張開,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條活命;反之,如果腳尖向內靠攏,則杖下人就隻有死路一條了。杖完之後,還要提起裹著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後再重重摔下,此時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條命。廷杖之刑對士大夫的肉體和心靈都是極大的損害,但明朝的皇帝卻樂此不疲,錦衣衛將校對它也是情有獨鍾。

縱觀有明一朝的錦衣衛,盡管也出過袁彬、牟斌這樣比較正直的指揮使,但總的來說,其職能主要還是為明朝的極端專製製度充當幫凶。有了錦衣衛這樣高效率的工具,明朝的皇帝壓製起士大夫階層、下層民眾就顯得更加得心應手,但為此付出的代價卻是社會活力的極大降低,這也是為什麼明朝雖有200多年曆史,但在政治製度、經濟製度上卻無所進展甚至還有所倒退的主要原因。

摘自網頁:bbs.d9cn./simple/index.php?t1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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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設立錦衣衛

1382年5月29日(明講武十五年四月十六日),朱元津設置錦衣衛。它原是護衛皇宮的親軍,掌管皇帝出人儀仗。明太祖加強專製統治,使錦衣衛的權力擴大,兼管刑獄、偵察、緝捕盜賊奸黨、監視文武百官。最高長官為指揮使,常由功臣、外戚充任,設同知、企事等官職,其下有官校,專司偵察。鋼衣衛所屬之鎖撫司分南北兩部,北鎮撫司專及詔獄,直接取旨行事,用刑尤為酷烈。錦衣衛屠殺文武大臣,鎮壓各地人民,羅織大獄,捕人甚眾。 到明成祖朱棣統治時期,錦衣衛的特務性質進一步加強。 1420年又設東廠。 1477年明憲宗更設西廠。明武宗又增設內行廠,統稱廠衛製度,開創了中國特務製度的先河。

摘自網頁:www.googles..cn/info/History/114119297.htm